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政府各部門并有關單位:
為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保障公眾健康,整治和規范餐飲業經營陋習。根據自治區環保廳《關于印發<2018年全區餐飲服務場所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寧環辦監察發〔2018〕28號)和市環保局印發的銀川市環保局印發的《銀川市2018年餐飲服務場所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銀環保發〔2018〕189號)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興慶區餐飲服務場所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興慶區建城區內餐飲服務場所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安裝與用水量匹配的油水分離器,風機及空調外掛機采取隔音措施,對不正常運行、安裝不符合要求或達不到排放標準的,要限期整改或停業整頓,結合查處信訪及聯動機制,防止油煙噪音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環境造成污染。重點推動油煙污染治理和環境管理制度化、規范化,在繼續推廣環保無煙燒烤爐的基礎上,逐步對熏、炸、烤制類餐飲場所及露天攤點推行清潔能源改造,禁止使用煤制品燃料,確保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投訴下降,城區空氣質量進一步提升,各街道辦事處最少打造一條餐飲示范街。
二、整治范圍及內容
(一)整治范圍。
興慶區建城區內現有餐飲服務業經營者(包括單位食堂、賓館內設酒店、餐廳),新、改、擴建餐飲服務業項目。
(二)打造示范街(區)。
各街道辦事處打造一處餐飲服務場所油煙污染治理示范街(區),具體如下:
1.麗景街街道辦事處:景博路璽云臺北區;
2.文化街街道辦事處:北安巷(上海路至北京路段);
3.新華街街道辦事處:牛街;
4.勝利街街道辦事處:永安巷(治平路至鐵路以南段);
5.玉皇閣北街街道辦事處:永康商業街;
6.鳳凰北街街道辦事處:康平路錦泰花園南側營業房;
7.解放西街街道辦事處:北京路(北京路至上海路段);
8.中山南街街道辦事處:勝利商業街;
9.銀古路街道辦事處:新華東街(二排溝至麗水家園南門段)
10.富寧街街道辦事處:前進街(富寧街至利民街段);
11.前進街街道辦事處:敬德街(文苑巷至書苑巷段)
(三)工作分工。
各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行業經營者的環境監督,綜合執法局、環保分局、市場監管一、二分局開展聯合執法,對存在環境問題的經營場所嚴格依法查處,確保本次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8月底完成整治要求。
(四)整治內容。
1.飲食業經營場所應當使用天然氣、液化氣、電等清潔能源,尚未使用清潔能源的,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用清潔能源。
2.開辦產生油煙污染的飲食業經營場所,應當安裝與其經營規模匹配的油煙凈化設施,尚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所安裝的設施與其經營規模不匹配的,應當盡快完成加裝或者改裝;安裝完畢后申請驗收。
3.飲食業經營者應當保證油煙凈化設施的正常運轉,不得閑置或者擅自拆除油煙凈化設施。
4.飲食業經營場所應當使用專用煙道,不得利用城市公共雨水或者污水管道排放油煙。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
5.禁止將殘渣、廢物和廚余垃圾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網。飲食業產生的污水應當安裝油水分離器,達到城市污水排放標準后方可進入城市污水管網排放。
6.餐飲業要建立餐廚垃圾處置臺帳,載明餐廚垃圾的種類、數量及流向;設置有明顯標志的餐廚垃圾收集容器,并保持容器完好、密閉、整潔;安裝隔油、隔渣池等污染防治設施并保持正常使用;餐廚垃圾與非餐廚垃圾應當分開收集,食物殘留、食品加工廢料和廢棄食用油脂應當分別單獨收集。
7.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應當將產生的餐廚垃圾交由有特許經營許可的收集、運輸服務企業收運。
8.產生噪聲的餐飲、娛樂業必須安裝噪聲防治設施,并確保正常運行。飲食業經營場所排放的噪聲不得超過區域環境噪聲標準。并在顯著位置設置警示標志,嚴禁用餐人員在23時至次日7時內高聲喧嘩、產生噪音,影響周圍居民正常休息。
三、工作要求
(一)細化職責,周密組織。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復雜性,要結合轄區實際,認真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措施,明確專項整治工作負責人,確定工作目標任務,制定有針對性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實,確保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通力協作,密切配合。
(二)通力協作,聯合執法。綜合執法局、環保分局、市場監管一、二分局等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緊緊圍繞整治目標任務,扎扎實實抓好專項整治工作的責任落實,做到執法、服務兩到位,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加強檢查,嚴格執法。各單位要針對餐飲服務業油煙專項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加強聯合執法,對嚴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從嚴查處,情節惡劣的要公開曝光,堅決打好餐飲服務行業油煙污染治理攻堅戰。
銀川市興慶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