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2017年國家和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的創建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寧波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奉化區創建國家級和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工作實施方案》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本局職責權限,特制訂本方案。
一、整治范圍和目標
本次整治的范圍為本區城市建成區,重點為中心城區的錦屏街道、岳林街道和奉化經濟開發區。本整治活動從2017年3月開始至2017年年底結束,力爭通過一年的整頓治理,使我區主城區餐飲企業的油煙排放符合標準。
二、整治對象
(一)未依法領取營業執照,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的餐飲企業;
(二)持有營業執照,但未安裝或安裝后未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導致超過標準排放油煙的餐飲企業;
(三)持有營業執照,已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且保持正常使用但是排放的油煙仍然超標的餐飲企業。
三、具體措施
(一)建立組織,加強領導。成立餐飲企業油煙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康建方同志任組長,方宇平同志任副組長,吳科陽、陳龍方、毛杰、吳偉宏、林韓芳為成員。具體工作由市政公用監察科牽頭組織實施,執法大隊及所屬中隊具體配合。
(二)進戶宣傳,調查摸底。各中隊采取邊宣傳邊調查的方式對轄區內所有餐飲場所進行全面的排查。將宣傳資料分發到戶,并逐戶調查是否持有市場監督管理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安裝油煙凈化設施。
(三)登記信息,責令整改。無營業執照的,責令于6月30日前補辦營業執照;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責令于6月30日前安裝油煙凈化設施。調查后填寫奉化區建成區餐飲企業信息登記表(附表1),于5月29日上午9時前上報市政公用監察科匯總(QQ:2105018511/市政科)。
(四)自行整改,復查匯總。6月30之前,各餐飲企業做好自行整改工作,各中隊在7月1日至7月31日對這些整改餐飲企業進行復查。將仍無營業執照的餐飲店和有證但未整改到位的餐飲店信息登記入冊,填寫奉化區建成區餐飲企業油煙集中整治名單(附表2),于7月30日上午9時前上報市政公用監察科匯總。
(五)聯合執法,集中整治。由市政公用監察科牽頭組織人員,聯合區環境保護局、區市場監管局對無照經營的餐飲店、有證但未整改到位的餐飲店以及有證有油煙凈化設施仍被舉報油煙擾民的餐飲企業進行集中整治。集中整治于11月30日前完成。
1.無照經營的餐飲店,區市場監管局按照《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十四條予以取締;
2.有營業執照的,區環境保護局檢測油煙排放數據后由我局按照《寧波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五十九條責令整改并處罰款。拒不改正的,由我局作出停業整頓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整頓后由區環境保護局驗收。
(六)總結驗收,匯總通報。建成區餐飲企業油煙整治工作納入寧波市奉化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崗位管理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中,由餐飲企業油煙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會同局督查科負責做好專項整治的督查和通報工作。
附表1:奉化區建成區餐飲企業信息登記表
附表2:奉化區建成區餐飲企業油煙集中整治名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