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我縣大氣污染治理工作,減少餐飲油煙污染,進一步提升我縣城區空氣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標
以改善縣城區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為目的,以法律法規為依據,以集中治理餐飲業油煙污染為重點,以“查處整改一批,取締關閉一批,引導規范一批”為原則,集中治理油煙超標排放,依法取締露天燒烤、占道經營行為。力爭用4個月的時間,解決縣城區內餐飲業油煙污染問題,努力為居民營造一個清新、優美、整潔、舒適的生活環境。
二、治理對象
縣城區范圍內所有產生油煙污染的餐飲企業、經營商戶和流動攤點。
三、治理任務
1.治理油煙超標排放。全面清理排查縣城區餐飲油煙凈化器,建立油煙凈化器臺賬,并按臺賬檢查油煙凈化器的清洗、使用記錄,對未安裝油煙凈化器和未及時清洗的商戶責令限期整改。
2.加強油煙污染源頭控制。督促新開業、改建、擴建餐飲業主按要求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確保其正常運行。
3.取締露天燒烤違法行為。烤箱入店,依法取締縣城區露天燒烤攤點、餐飲門店外設置燒烤臺、違法占道經營行為。主次干道所有餐飲業戶入店經營;林園步行街特色小吃一條街集中場所限定經營時間、規范管理,不得影響周圍居民的生活環境及市容市貌。
四、治理階段步驟
1.調查核實建檔階段(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底)
全面排查縣城區餐飲服務單位,建立縣城區餐飲經營戶臺賬。
2.宣傳發動階段(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底)
利用宣傳車、兩微一端、新聞媒體等方式廣泛宣傳整治餐飲業油煙污染的意義、目的和要求,營造輿論氛圍。
3.集中治理階段(2024年1月1日-2024年1月底)
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縣城管局、縣環保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公安局等成員單位,組成聯合執法組,開展專項治理,依法向違反規定的餐飲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明確告知整改內容、整改時限;對未在規定期限內按要求進行整改的,依法予以證據先行登記保存、行政處罰和取締;集中優勢執法力量,在夜間對縣城主次干道露天燒烤和占道經營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治理。
4.鞏固提升階段(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底)
多部門聯動,建立餐飲業油煙污染治理監督管理的長效機制。定期對餐飲業油煙治理工作進行集中專項檢查,并切實加強日常監督管理,鞏固專項整治成果,避免出現反彈,為群眾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責任單位要高度重視餐飲業油煙治理工作,強化領導,集中解決影響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和環境質量的熱點、難點問題,不斷提高廣大群眾對油煙治理工作的滿意度。
(二)履職盡責,落實責任。各責任單位要嚴格審批制度,加強動態監管、嚴格日常監管、強化源頭控制。有關部門要緊密配合,齊抓共管,確保治理工作有序推進。
(三)加強宣傳,規范執法。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聽取群眾意見,積極妥善處理群眾反映的油煙污染問題,要嚴格規范執法,充分利用執法記錄儀等進行全過程記錄,對拒不執行的人員要現場取證,做好法律文書,依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