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餐飲油煙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根據《馬鞍山市整治餐飲油煙、噪聲和惡臭擾民問題保障人民群眾合法環境權益專項行動方案》、《馬鞍山市餐飲油煙整治行動方案》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餐飲油煙整治專項行動,加強源頭管控,嚴格過程監管,規范執法程序,構建長效機制,全區餐飲油煙擾民問題得到有效整治,投訴舉報量力爭比2022年下降20%以上。持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范圍和對象
(一)整治范圍:在全區范圍內開展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工作。
(二)整治對象:油煙直排的露天燒烤;需安裝油煙凈化設備的餐飲單位;需清洗油煙凈化設備的餐飲單位;油煙凈化設備或排煙管道設置不合理的餐飲單位;油煙未經凈化設備處理直排的餐飲單位;餐飲單位嚴重出店經營行為等。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排查梳理(2023年8月31日前)。8月25日前完成對1-7月所有餐飲油煙擾民問題投訴舉報情況的梳理,建立問題臺賬。8月31日前完成轄區內餐飲油煙問題全面排查,建立后續問題臺賬和任務清單,明確整改措施、目標任務、責任單位、驗收單位和整改完成時限。
(二)集中開展整治(2023年8月25日-9月底前)。對于1-7月信訪問題臺賬和任務清單全面推進整改,按照原信訪件辦理分工,對能夠立即整改的問題,堅持立行立改,對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督促按照任務清單要求有序推進整改,原則上8月底前“欠賬”全面清零。通過全面摸排建立的后續任務清單,逐項開展整治,實施邊督邊改、即時整改,相關部門強化聯合執法,強力推進問題整治,原則上9月底前“新賬”全面銷號。
(三)鞏固總結提升(2023年10-12月)。各單位全面匯總專項行動開展情況,認真總結經驗。區城管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轄區街道共同對各項整改銷號問題進行驗收復查,適時開展問題整改情況“回頭看”,將餐飲油煙防治納入常態化監管,持續鞏固專項行動成效。
四、職責分工
區城管局負責整治工作方案制定、統籌協調等。會同區生態環境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各街道成立聯合督查組,對全區范圍內餐飲單位進行督查;建立問題交辦、對單銷號管理制度;指導各街道城管中隊做好日常執法巡查和生態環境部門移交案件處罰工作。
區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加強源頭管控,按照《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和《餐飲業環境保護技術規范》(DB34/T4139-2022),指導督促餐飲單位安裝油煙凈化設備、合理設置排煙管道,嚴格落實環保規范要求;在專項整治中,對需要處罰的案件固定證據移交城管或市場監管部門進行處罰。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經營業態進行嚴格把關,按照《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嚴格許可審查,對不符合餐飲服務經營條件的,一律不予許可;梳理完善“一戶一檔”資料,將全區所有餐飲飯店按照轄區街道進行分類并發至轄區,每月將新注冊、注銷的餐飲飯店信息反饋各轄區;在專項整治中,對涉及市場監管部門職責范圍的違法行為,依法依規查處。
各街道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落實屬地管理主體責任。結合實際制定整治方案,組織轄區城管中隊、街道環保員、市場監督管理所成立聯合巡查小組,聯合執法巡查,做好聯勤聯動;根據區市場監理局提供的“一戶一檔”名冊,開展全面巡查,建立問題清單并督促整改;建立重點區域餐飲油煙突出問題“預警”機制,強化日常巡查監管,聯合巡查小組落實每日有巡查、每晚有整治、每周“回頭看”,每日巡查臺賬及時報至區城管局。
五、主要措施
(一)廣泛宣傳引導。各單位要充分通過報紙、新媒體、LED電子屏、手冊、微信公眾號等方式進行廣泛宣傳,大力宣傳開展餐飲油煙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和目的,擴大聲勢和影響力,注重對典型案例的宣傳曝光,起到警示作用。發放《致廣大餐飲經營業主的一封信》,努力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餐飲油煙整治的良好氛圍。
(二)推進分類整治。對餐飲經營單位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督促安裝到位;對油煙凈化處理設施不正常運行的,督促及時整改、定期清洗維護;對超標排放油煙的餐飲經營單位依法依規進行查處,對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對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及在當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的,及時排查引導,采取規范整改、更換業態、另行選址等措施,源頭推進問題整治。
(三)開展聯合執法。建立聯系制度,城管、生態環境、市場監管部門成立餐飲油煙污染聯合執法隊伍,堅持定期督查、巡查,打通部門間職責障礙,加強部門間聯絡,對照問題清單建立專項治理銷號機制。在餐飲單位整改過程中,各部門跟蹤整改過程,及時做好指導服務工作。執法過程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對拒不整改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餐飲商戶,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從嚴處罰,達到“處罰一個、震懾一片”的輻射效果。制定《聯辦單》,區城管、生態環境、市場監管部門對涉及職能范圍的問題進行回復,轄區街道及城管中隊根據回復內容督促經營戶進行整改,并形成案件辦結情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餐飲油煙整治工作,認真部署落實,主要負責人親自抓,分管負責人具體抓,增強配齊骨干力量,要全面認真摸底,制定整治方案,細化分工;要緊扣時間節點,統籌推動堅決落實餐飲油煙整治工作,做到同向發力,統一思想,統一目標,切實把專項行動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抓細抓實。成立餐飲油煙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區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區城管局、生態環境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領導為副組長,濮塘鎮、各街道及市場監督管理所分管領導為小組成員。(見附件1)
(二)強化部門協作。城管、生態環境、市場監管部門在各司其職的基礎上,加強信息共享和協作配合,發揮各部門的指導和監管作用,對疑難交叉復雜問題,要上下聯動、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確保規范執法和有序穩妥開展整治。
(三)定期調度通報。區城管作為牽頭單位原則上每月調度一次,工作領導小組每季度調度一次,特殊情況隨時調度。區城管每月對專項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階段性總結,對工作中出現推諉扯皮、作風不實、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單位(部門)將予以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