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3〕37號)(簡稱“大氣十條”)、《關于印發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3〕89號)(簡稱省“實施方案”)、《關于印發六安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的通知》(六政〔2014〕23號)(簡稱市“實施細則”)和《舒城縣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舒政〔2014〕29號)(簡稱縣“實施方案”)有關精神,切實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我縣環境空氣質量,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國家“大氣十條”、省“實施方案”、市“實施細則”和縣“實施方案”為要求,按照“分類整治,屬地負責、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多措并舉、整體推進”的原則,在全縣全面開展餐飲油煙污染整治,有效解決餐飲油煙污染問題,努力提升大氣環境質量。
二、工作目標
2014年底前,制定餐飲服務業布局規劃,合理布設、調整餐飲經營點。嚴查餐飲服務業污染擾民行為,縣城城區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和單位食堂要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并建立運行維護制度,確保達標排放。縣城環境敏感區域嚴禁露天燒烤,推廣室內無炭燒烤。嚴格新建餐飲服務經營項目環保要求,未經審批的非商用建筑內禁止建設排放油煙的餐飲經營項目。推廣使用凈化型家用抽油煙機。
三、主要任務
(一)制定餐飲服務業布局規劃。2014年底前,制定餐飲服務業布局規劃,合理布設、調整餐飲經營點。
(二)編制餐飲油煙污染整治管理臺賬。開展餐飲油煙調查摸底工作,徹底查清餐飲油煙產生單位的數量、規模、污染治理設施、污染物排放等情況,建好管理臺賬,為科學整治提供依據。
(三)加強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嚴查餐飲服務業污染擾民行為,縣城城區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和單位食堂要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并建立運行維護制度,確保正常運行,達標排放。位于環境敏感區的大中型餐飲場所,應按照要求安裝油煙在線監測監控設施,并與環保部門聯網。推廣使用凈化型家用抽油煙機。
(四)嚴禁露天燒烤。取締縣城城區露天燒烤,推廣室內無炭燒烤。
(五)嚴格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嚴格執行省“實施方案”、市“實施細則”、縣“實施方案”要求,縣城城區嚴格新建餐飲服務經營項目環保要求,未經審批的非商用建筑內禁止建設排放油煙的餐飲經營項目。
(六)建立監管長效機制。通過建章立制,切實加強日常餐飲油煙監管,定期開展跟蹤督查,鞏固整治成果,嚴格環境執法,嚴防整治工作反彈。
四、時間步驟
整治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階段(2014年3月—4月底)。成立縣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抽調人員,組織力量,制訂并印發整治工作方案。對轄區內餐飲油煙污染狀況進行全面摸底登記,徹底查清全縣餐飲油煙產生單位分布以及污染治理設施等情況,編制餐飲油煙污染整治清單,建立管理臺賬。充分利用各種方式,開展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宣傳教育工作。
(二)實施階段(2014年5月—2014年12月)。按照整治方案確定的目標和要求,下達限期治理任務,有組織、有計劃、有力度地推進整治工作。
各餐飲業主是餐飲業環境污染治理的責任主體,應切實履行環保法規和標準要求,落實資金,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并建立運行維護制度,確保油煙達標排放。位于環境敏感區的大中型餐飲建設項目,應按照要求安裝油煙在線監測監控設施,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取締露天燒烤,推廣室內無炭燒烤。推廣使用凈化型家用抽油煙機。
在縣城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或環境敏感區,新建、改建、擴建餐飲場所應當使用天然氣、煤氣、液化石油氣、電等清潔能源,禁止使用煤、木材、煤油、柴油、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現有餐飲場所尚未使用清潔能源的,于2014年底前改用清潔能源。
2014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聯合縣市場監管局,對上報在冊的23家(舒城縣城關鎮東方裕隆大酒店、舒城縣城關鎮欣悅商務酒店、舒城縣城關鎮三河土菜館、舒城縣城關鎮老伍拉面飯店、舒城縣城關鎮紅河谷大酒店、有意思鼓樓分店、舒城二中賓館有限公司、舒城縣金新緣酒店有限公司、舒城縣城關鎮峰谷肥牛火鍋店、舒城縣城關鎮盛世人和酒店、舒城縣飛霞大酒店、川香府美食城、舒城縣城關鎮阿俊美食店、舒城縣城關鎮川味食府、城關鎮鄉村大院土菜館、舒城縣城關花園酒店、肥西老母雞鼓樓街店、澳德士、摩登經典、傣妹酸菜魚、聚賓樓、舒城縣城關鎮方園大酒店和舒城縣城關鎮隆香源豆撈火鍋店)較大規模的餐飲經營業主進行突出整頓,督促其在規定時間內安裝油煙凈化裝置,確保整治任務的完成。
(三)驗收階段(2014年12月—2015年1月)。對轄區內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工作進行驗收和總結。縣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適時開展核查,并予以通報。
(四)鞏固階段(2014年12月—2017年12月)。2014年底前,制定餐飲服務業布局規劃,合理布設、調整餐飲經營點。推進餐飲場所與居民住宅樓分離,建設相對獨立的餐飲業集聚經營區。具有餐飲功能的建筑物設計時,應當設計餐飲業專用煙道,合理安排廢氣等污染防治設施的安裝位置。新建、改建、擴建餐飲項目,應依法履行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未經環評審批,不得開工建設,相關部門不得發放各類經營證件。建立餐飲油煙管理長效機制,切實加強環境監管,嚴格環境執法,鞏固提升整治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明確責任,加強領導。成立縣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縣政府副縣長湯中明任組長,縣政府辦副主任吳道良、縣環保局局長呂美能、縣市場監管局局長王樹東任副組長。縣委宣傳部、縣發改委、經信委、公安局、監察局、財政局、住建局、環保局、城管執法局、市場監管局、城關鎮政府和縣開發區、度假區管委為成員單位。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負責協調和推進全縣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工作。各相關部門要按照縣政府的部署要求,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完成餐飲油煙整治任務。
發改部門負責審查新建餐飲服務經營項目立項工作。
環保部門負責牽頭組織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工作,制定整治實施方案,具體實施整治工作。適時通報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及時上報整治工作信息。
公安部門負責整治工作的安全保障和秩序維護,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執法檢查。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加強餐飲行業管理,對違規餐飲油煙產生單位不予發放經營許可證,對已取得經營許可證的,取消工商登記。
經信部門負責推廣使用凈化型家用抽油煙機。
城管部門負責露天燒烤的取締工作,推廣室內無炭燒烤。
住建部門負責制定餐飲服務業布局規劃。
財政部門負責支持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工作,保障其必要經費,監督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的使用。
宣傳部門負責整治工作的宣傳報道,引導公眾參與和監督整治工作。
監察部門負責對整治工作實施效能監察,落實責任追究制。
(二)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宣傳教育,宣傳餐飲油煙污染危害及整治要求,引導公眾參與,強化輿論監督。對于未按要求實施整改的,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為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工作營造良好的氛圍。
(三)引導企業,自覺整治。企業是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工作的實施主體,要嚴格執行環保法規,切實履行環保責任,認真按照整治工作部署要求,積極開展餐飲油煙整治。加大資金投入,落實整治措施,完成整治任務。
(四)依法整治,嚴格執法。堅持依法開展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對逾期整治不到位的,依法給予經濟處罰,責令實施停產停業整治。
(五)加大力度,嚴格考核。加強督查,跟蹤問效,確保整治工作按時完成。嚴格實施年度考核和終期考核,對整治工作實施不到位的,嚴格責任追究。
(六)及時總結,上報信息。各地要切實加強環境信息工作,及時公布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及時上報整治工作信息和工作進度。縣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適時對工作完進展情況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