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1日,維西縣人民政府印發了《維西縣餐飲業油煙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維政辦發﹝2022﹞69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為方便社會公眾全面了解相關政策,現作如下解讀:
一、政策背景
2021年4月6日至5月6日中央第八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云南開展督查,7月14日,第二輪第三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第八督察組向云南省反饋督察意見,2021年9月23日中共迪慶州委辦公室迪慶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迪慶州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迪慶州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中迪慶州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措施清單第十項第二小項中提出餐飲油煙治理不全面等問題突出問題,要求各縣市人民黨委政府在2022年年底完成整改,《維西縣餐飲業油煙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是落實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的重要著力點,是全力落實推進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的具體措施。是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的重要舉措,是改善城鄉居民生活環境的重要抓手,更是維西縣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
二、制作過程
2021年9月23日中共迪慶州委辦公室迪慶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迪慶州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根據《迪慶州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2021年12月20日中共維西縣委辦公室印發了《維西縣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維西縣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措施清單第八項第三小項中提出餐飲油煙治理不全面等問題突出整改責任單位為迪慶州生態環境局維西分局,為全力推進我縣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按時按質完成,不折不扣抓好督察組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按照“一個問題、一套方案、一名責任人、一抓到底”的要求,編制完成了《維西縣餐飲業油煙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在《維西縣餐飲業油煙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編制完成后,2022年3月9日以迪慶藏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維西分局的名義向各鄉鎮及涉及的單位部門征求意見建議,共征求修改意見建議5條,按照部門上報的意見建議,共采納了4條(1、縣消防救援大隊提出:單位名稱不正確,2、縣發展和改革局提出:負責銷售餐飲業油煙凈化設備價格監管。該事項不在縣發改局定價范圍內,屬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管范圍。3、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對新、改、擴建餐飲服務業單位(場所)和個人不予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表述,因無相關法律及規定,此表述建議改為:對新、改、擴建餐飲服務業單位(場所)和個人停業整改。4、維西縣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提出:由于城市管理執法中隊執法主體在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執法中隊執法主體在縣自然資源局,目前維西縣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屬于政府臨時組建機構無執法主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我單位無處罰權;依據《維西傈僳族自治縣城市管理條例》第五章環境與保護第三十二條無相應處罰條款,建議有執法主體的單位牽頭,我單位全力協助進行執法,不采納1條(縣發展和改革局提出:負責清潔生產促進工作,配合相關執法部門對拒不使用清潔能源、散煤燃燒污染嚴重的餐飲服務單位(場所)依法進行整治。因我單位沒有執法權限,請給予綜合考慮,于2022年3月18日將方案修改完善報縣人民政府審議。
三、主要內容
《維西縣餐飲業油煙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共分6個部分(1、指導思想;2、工作目標;3、整治范圍對象及整治要求;4、工作步驟;5、組織保障),三個附件(1、維西縣餐飲業油煙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2、維西縣餐飲業油煙專項整治基本情況調查表。3、維西縣餐飲業油煙專項整治情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