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第一時間回應解決群眾關心的餐飲油煙擾民問題,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據《安徽省整治餐飲油煙和噪聲擾民問題保障人民群眾合法環境權益專項行動方案》、《蕪湖市餐飲油煙擾民執法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環境問題為根本出發點,扎實開展餐飲油煙整治工作,突出重點,優先解決群眾投訴舉報,舉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強化源頭管控,壓實屬地責任,整治存量,嚴控增量,確保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油煙凈化設施安裝到位、穩定運行,切實提高我區餐飲油煙治理水平,有效減少油煙擾民問題發生,促進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責任分工
(一)各街道辦事處
負責本轄區內餐飲油煙擾民問題的排查、整治和綜合執法等工作。協調區直各部門運用各類行政手段,通過完善排煙設施、另選新址、更換經營業態等措施,集中整治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
(二)區政府辦
整理全區餐飲油煙類投訴,按照方案職責分工發相關單位。
(三)區城管局
負責督促、指導本轄區餐飲油煙整治方面行政執法工作,聯合生態環境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依法辦理跨區域重大案件,根據本級政府指定負責餐飲油煙整治方面其它事項,負責辦理市級交辦的相關事項。
(四)鏡湖區生態環境分局
負責本轄區餐飲服務單位油煙等污染物超標排放檢測的技術指導;負責依據相關標準對本轄區餐飲服務單位油煙等污染物超標排放的違法性質進行認定;聯合城市管理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負責將超標排放的案件移交屬地街道綜合執法部門實施行政處罰,根據本級政府指定負責餐飲油煙整治方面其它事項。
(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負責將餐飲服務業經營者主體登記信息共享至城市運行管理服務中心,由相關部門按照規定提取使用。配合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依法查處市場監管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對發現的涉及餐飲油煙方面的案件移交屬地街道綜合執法部門實施行政處罰。
(六)區商務局
負責指導行業協會開展餐飲行業自律;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做好餐飲服務單位建檔管理工作。將涉及餐飲油煙方面的案件移交屬地街道綜合執法部門實施行政處罰。
(七)區住交局
負責督促施工圖審查機構,在施工圖審查階段對設計單位按照批準的建設規劃方案落實專用排煙管道的設計進行審查,監督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按照設計圖紙進行專用排煙管道施工。將涉及餐飲油煙方面的案件移交屬地街道綜合執法部門實施行政處罰。
(八)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鏡湖分局
負責結合控制性詳細規劃通則修訂,加強規劃源頭管控,在方案審查時降低商住一體用房的配比。將涉及餐飲油煙方面的案件移交屬地街道綜合執法部門實施行政處罰。
三、主要任務
按照“規范一批,清理一批,執法一批”的原則,實施分類整治,重點整治油煙凈化設施不標準、不運行問題,重點關注群眾反映強烈、油煙擾民嚴重,尤其是露天燒烤直排油煙等行為。
(一)規范一批
對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督促限期安裝到位;對油煙凈化處理設施不正常運行的,督促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正常使用并定期清洗、維護;對超標排放的,督促指導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按照《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餐飲業環境保護技術規范》(DB34/T413 9-2022)進行整改,直至排放達標。
(二)清理一批
堅決取締市、區政府禁止的時段和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的攤點。對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及時排查并引導商戶進行限期整改,有條件的,鼓勵采取另選新址、更換經營業態等措施,推進源頭治理。
(三)執法一批
對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超標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未按要求限期整改的,以及對群眾反應強烈,并經檢測餐飲油煙超標排放的違法行為,要嚴格依法依規予以立案查處。
四、實施步驟
(一)聚焦重點,開展問題排查(常態化開展)
各街道辦事處及區直部門對2023年以來轄區內所有餐飲油煙擾民問題進行重點排查(轄區內餐飲業企業臺賬、市場監督部門審批餐飲許可證臺賬、規模以上餐飲企業臺賬、投訴舉報臺賬、環保督查臺賬),進行梳理,區分問題類別,細化責任分工,完善建立餐飲油煙擾民問題清單,逐個明確整改措施、目標任務、整改實施單位、驗收(監管)單位和整改完成時限。
(二)限時整改,確保達標規范(常態開展,即查即改)
各街道辦事處及區直部門對轄區內所有餐飲油煙梳理的問題,督促餐飲服務業經營者落實整改到位,確保“應裝盡裝,達標排放”。
(三)強化執法,保障工作開展(長期堅持)
各街道辦事處及區直部門對餐飲油煙違法違規問題按照法定程序堅決依法予以處罰,不得以整改代替處罰。特別是對拒不自行整改、嚴重擾民以及阻礙執行公務的,及時對其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取證,在按照法定程序堅決依法予以處罰的同時在新聞媒體公開曝光,達到處罰一起,影響一片的震懾效果。
(四)健全機制,強化源頭管控(長期堅持)
在集中整治基礎上,結合實際,建立餐飲業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完善住宅小區商業裙房專用煙道設計和建設規范,納入建設工程詳細規劃范圍,源頭推進餐飲油煙排放渠道治理。
(五)協商共治,破解治理難題(長期堅持)
城市管理、市場監督、商務、生態環境部門要建立協商機制,從餐飲業經營者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起就要加強宣傳,增強商戶遵紀守法的意識。要定期召開例會,加強聯合執法,涉及違法違規問題,及時移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街道辦事處、區直部門要將整治工作作為開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的重要內容,堅持以群眾滿意作為檢驗整改成效的根本標準,把整治工作作為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的重要舉措。
(二)明確責任分工
各街道辦事處作為問題整改的責任主體,要明確整改責任主體和驗收監管單位。要充分發揮街道、社區的屬地管理優勢,妥善處理和化解整治工作遇到的矛盾和糾紛,推動形成協同高效的餐飲油煙擾民問題治理工作格局。
(三)完善長效機制
各街道辦事處在整治過程中,要研究建立餐飲油煙擾民問題治理長效機制,自然資源和規劃、市場監管、商務等部門要加強源頭管控。相關責任單位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加強溝通協作,建立部門聯動、信息共享、問題移交等工作機制,做到“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受理、第一時間整治、第一時間查處”。
(四)強化輿論監督
各街道辦事處及相關職能部門要通過電視、廣播、網絡、自媒體等方式,廣泛宣傳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報道整治行動工作開展情況。充分發揮媒體的輿論監督力量,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加大餐飲油煙污染違法的曝光力度。
附件:1.餐飲油煙擾民問題執法流程
2.餐飲油煙執法相關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