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娛樂業噪聲、餐飲業油煙污染突出問題,還市民一個安靜、整潔、祥和的生活環境,經區政府研究,決定開展城區娛樂業噪聲和餐飲油煙污染專項集中整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和《福建省環境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律、法規,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重點整治范圍:1.城區范圍內影響群眾生活的娛樂、商業產生的噪聲污染單位;2.城區主次干道、居民集中居住地段的全部餐飲娛樂服務業單位;3.市民投訴較為集中的餐飲單位、文化娛樂場所和鋁全金鐵件加工店等個體戶。
二、環保整治要求:1.餐飲業要安裝使用優質合格的油煙凈化設施,正常運轉,并達標排放,油煙排氣筒的高度和位置不影響周圍居民居住環境,其設備噪聲不超標;2.娛樂服務業應采取安裝隔音棉等隔音降噪減振措施,防止噪聲擾民,影響周邊群眾生活。
三、對違反大氣污染、噪聲污染法律法規的,由區環保、公安、文化、工商、城管執法、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消防、安監等有關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責令停業整頓或關閉。
四、單位和個人發現有違反大氣污染、噪聲污染法律法規的行為,可以撥打電話進行投訴、舉報。舉報電話:區環保局:12369。
五、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