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要求,重點解決轄區內重點區域中小餐飲企業油煙、油污、餐廚垃圾堆放等環境污染問題,建立餐飲企業油煙油污餐廚垃圾堆放綜合治理長效機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依據國家和我市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建立健全我區餐飲企業油煙排放、油污排放和餐廚垃圾堆放綜合治理長效機制,逐步實現“三個全覆蓋、三個杜絕”的工作目標,即:油煙治理全覆蓋,杜絕油煙不達標排放;油污治理全覆蓋,杜絕油污不合規排放;餐廚垃圾規范管理全覆蓋,杜絕餐廚垃圾亂堆亂放。
二、主要原則
(一)強化企業主體責任
按照“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修復”的原則,餐飲企業是確保油煙達標排放、油污合規排放、餐廚垃圾規范管理的責任主體。餐飲企業應當樹立環境保護意識,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治理。
(二)強化街道屬地責任
各街道應履行轄區內餐飲企業“油煙、油污、餐廚垃圾堆放綜合治理長效機制”的屬地責任。建立餐飲企業管理臺賬,實行清單化管理,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突出網格員功能,加強巡查,及時發現問題,督促餐飲企業整改;按市、區要求,牽頭組織對餐飲企業綜合治理情況進行排查,對存在突出問題的餐飲企業,開展執法檢查,加大行政執法查處力度。
(三)強化部門監管和服務責任
區環保局、區建委、區市容園林委、區綜合執法局、區市場監管局等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對餐飲企業進行環境污染綜合治理的監督管理,發揮各部門技術指導和服務企業職能,及時幫助解決餐飲企業遇到的行業規范問題。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強管理
各街道、各部門要加強對餐飲企業的監督管理。一是牢固樹立企業主體責任意識,督促餐飲企業落實油煙、油污、餐廚垃圾堆放綜合治理的主體責任。二是明確具體措施,全面落實“三個上墻”制度,即“油煙污染防治管理措施”、“油污排放管理措施”、“餐廚垃圾堆放管理措施”三個長效管理制度上墻,督促餐飲企業通過制度上墻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三是督促不合格餐飲企業及時整改,逐步實現“三個全覆蓋、三個杜絕”的工作目標。
(二)加強巡查
各街道要加強對餐飲企業的巡查檢查。一是應建立完善每個街道和每個社區的餐飲企業臺賬,以中央環保督察和市推進突出環境保護突出問題整改落實辦公室轉辦件為重點,按街道、按社區、按道路建立清單,明確責任人和監管職責,分片包干,一包到底。二是督促網格員定期開展巡查檢查,詳細記錄巡查工作臺賬。巡查檢查內容應包括:餐飲企業是否完善相關審批手續(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網上備案);是否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油水分離設施,正常運行并定期清洗;是否落實好“門前三包”制度;餐廚垃圾是否做到分類收集,定點存放,日產日清,確保桶外無垃圾、桶內無外溢;是否做到不向下水道、河道及街面傾倒廢棄物;是否做到油污廢水不向雨水排水井直接傾倒。三是各街道針對發現問題,督促企業及時整改,牽頭協調各部門開展技術咨詢和服務。
(三)加強服務
各街道、各部門要加強對餐飲企業的宣傳和服務指導。一是各街道要加強宣傳,通過各類社區宣傳欄,發放、張貼宣傳標語、入戶宣傳等手段,廣泛宣傳普及餐飲企業污染防治的基礎知識,鼓勵公眾參與餐飲企業環境污染綜合治理的監督管理。二是在餐飲單位申請營業執照時,由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向申請單位(人)發放經營承諾書,并告知其應履行的環保義務,待申請單位(人)簽字同意后,且滿足《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飲食服務項目”的要求,方可申領營業執照。三是區環保局牽頭督促各街道落實屬地責任,定期進行抽查,并在餐飲企業自行監測的基礎上,組織開展對油煙、油污排放情況的抽樣監測、信訪監測和監督性監測。四是區建委牽頭組織開展餐飲企業安裝隔油池和殘渣過濾裝置的監督檢查,主動入戶為餐飲企業提供技術支持。五是區市容園林委牽頭定期組織開展餐飲企業落實“門前三包”的監督檢查,嚴防垃圾長期堆放,造成環境污染。
(四)加強執法
各街道、各部門要加大對餐飲企業的執法檢查力度,按照“街道牽頭,部門配合”的原則,對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罰。區市場監管局要對無工商營業執照或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等行為,依法予以查處。各街道依據我市相關法規規定,在區綜合執法局的指導下,針對“餐廚垃圾堆放”等方面問題整改不到位的現象,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各相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加強監督檢查,加大監督執法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各街道、各部門聯合會商工作協調機制,確實落實好對餐飲企業的綜合治理長效機制。
(二)做好資金保障。建立油煙治理專項資金,用于油煙凈化設施安裝補貼以及委托第三方監測機構監測費用等。
(三)強化考評考核。將餐飲企業油煙油污垃圾堆放三個制度上墻率、長效巡查率、信訪反映問題率、執法處罰率納入長效監管工作機制考核內容。
(四)加強追責問責。追究企業主體責任,對“三個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的餐飲企業,依法進行處罰。追究屬地監管責任,對市級部門通報批評的,特別是要求“一案雙查”的問題,要追究屬地監管責任。追究監管部門責任,對群眾長期反映的問題,存在推諉扯皮、不履職盡責、不作為、慢作為的職能部門,追究其監管責任。
附件:1.河東區餐飲企業油煙污染防治管理措施
2.河東區餐飲企業油污排放管理措施
3.河東區餐飲企業餐廚垃圾堆放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