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全力打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堅戰,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持續改善生態環境。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指導思想與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為指導,堅持“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五大發展理念”,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主線,以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為導向,以群眾滿意為標尺,打贏氣、水、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堅戰,促進經濟社會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打造“水凈、河清、天藍、地綠、居怡”的美麗清流。
(二)總體目標
堅持全民共治、源頭防治,集中抓好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重點行業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實,到2020 年,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穩定下降,水、空氣、生態環境質量總體保持良好。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98%以上,臭氧得到有效控制,細顆粒物濃度等6項污染物指標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全縣水環境質量全部保持或優于Ⅲ類標準,到2020年縣、鄉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Ⅱ類水質的比例分別為96%、93%。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3%,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農產品質量安全和人居環境安全得到保障。
二、重點任務
以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為導向,深入實施水、大氣、土壤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推動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
(一)實施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
1.打贏藍天保衛戰
堅持多種污染物協同治理與突出顆粒物治理相結合,以問題為導向,集中抓好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實,著力解決顆粒物治理難點。
(1)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產業轉型升級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推動綠色發展。以排放大的化工、水泥等行業為重點,嚴格常態化執法和強制性標準實施,促使能耗、環保、安全、技術達不到標準和生產不合格產品或淘汰類產能,依法依規關停退出。結合化解過剩產能、節能減排和企業兼并重組,按照城市功能分區以及城市規劃調整,對現有化工等重污染企業,推動企業整體或部分重污染工序退城進園或原地進行升級改造,實現裝備升級、產品上檔、節能環保上水平,促進產業布局優化。要嚴格控制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高VOCs排放建設項目,新建涉VOCs排放重點行業的工業項目必須進入工業園區。(牽頭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發改局、經信局、環保局、國土局、安監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2)進一步優化能源結構 。大力發展清潔能源,推進國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設。加大天然氣供應與利用,推動天然氣管道向縣城區、重要開發區延伸,力爭2020年城區全面實現通天然氣。科學開發生物質能,推動生物質成型燃料、液體燃料、發電、氣化等多種形式的生物質能梯級綜合利用。繼續推進燃煤設施煤改氣、煤改電工程和余熱(氣、壓)發電。改善煤炭質量,推進煤炭清潔化利用。限制高硫高灰份煤炭的開采與使用,提高煤炭洗選比例和加工水平,新建煤礦應同步建設煤炭洗選設施,現有煤礦要加快建設與改造。大力推進工業園區集中供熱,大力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不斷提高清潔能源比重。(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發改局、經信局、環保局)
(3)進一步深化工業污染治理。大力推進化工、水泥、燃煤鍋爐等行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業煙粉塵等重點污染物治理。深化燃煤鍋爐治理,加大排查力度,完善和細化燃煤鍋爐管理臺賬,建立2018年燃煤鍋爐治理清單,按照國家部署,加快淘汰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責任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信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環保局、發改局)
(4)開展臭氧污染專項治理。持續推進氮氧化物(NOX)排放控制,實現重點源穩定達標排放。深入推進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VOCs治理工程;推廣水性涂料、粉末涂料等綠色涂料,加快推廣水基型、熱熔型、無溶劑型等綠色膠粘劑,推廣使用低(無)VOCs的油墨;加強政策支持引導,推動企業實施原料替代和清潔生產技術改造,提升清潔生產水平,促進化工等行業綠色轉型升級。到2018年、2020年,全縣VOCs排放總量較2017年分別削減5%、10%以上,有效遏制臭氧污染。(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環保局、經信局)
(5)全面排查清理涉氣“散亂污”企業。落實監管主體責任,制定實施專項整治方案,全面開展涉氣“散亂污”企業排查工作,建立管理臺賬,實施分類處置,依法依規完成清理整頓工作;對“散亂污”企業集群,要制定總體整改方案和改造提升方案,統一標準要求,落實時間表和責任人,并進行公開,同步推進區域環境綜合整治和企業升級改造。對能耗、環保、質量、安全、技術達不到標準和生產不合格產品或淘汰類產能依法依規關停退出,做到“兩斷三清”,即斷水、斷電,清除原料、清除產品、清除設備。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清理整頓成果,實行網格化管理,建立由鄉、鎮黨政主要領導為“網格長”的監管制度,明確網格督查員,落實排查和整改責任。加強對“散亂污”企業的日常監管和巡查,防范死灰復燃和企業異地轉移現象。(牽頭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環保局、經信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安監局)
(6)進一步加強城市揚塵的控制和管理。強化城市揚塵污染管控,大力推進建筑工地綠色施工,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必須封閉設置圍擋墻,嚴禁敞開式作業;施工現場道路、作業區、生活區必須進行地面硬化;城區所有建筑工地應安裝微灌噴霧系統,除雨天外,在建的施工工地均應開啟噴霧降塵設施;工地拆除現場應配備灑水噴霧設備,隨拆隨灑水。建立健全日常巡查、通報、約談、黑名單等制度,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強化施工單位主體責任落實。加強渣土運輸車輛管理,渣土運輸車輛必須全部安裝密閉裝置,加裝衛星定位系統,確保車輛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和路線行駛,嚴厲打擊違規運輸、違法傾倒行為;控制城市道路揚塵污染,推行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提高機械化清掃率,增加城市道路沖洗保潔頻次,降低道路積塵負荷。(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住建局、城管局、交通運輸局、公安局)
(7)強化面源管控措施。城區推廣使用管道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城區飲食服務經營場所要全部完成“煤改氣”工作,并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并強化運行監管;強化無油煙凈化設施露天燒烤的環境監管。全面嚴禁垃圾和秸稈露天焚燒,主城區內不得從事露天燒烤或有油煙產生的露天餐飲加工。在全縣推廣不煉山造林技術。(責任單位:縣城管局、農業局、林業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環保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8)妥善應對輕、中度污染天氣。制定輕度、中度污染天氣應對措施,建立輕、中度污染天氣監測預警會商制度,健全環保、氣象聯合會商研判機制,加強輕、中度污染天氣過程的趨勢分析,出現輕、中度污染天氣時,要按照應急預案迅速啟動應急響應。有效應對輕度、中度污染。(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環保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城管局、氣象局、交警大隊)
(9)強化科技支撐。加強環境執法人員裝備建設,配備便攜式VOCs檢測儀等執法設備;按照國家部署,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重點源VOCs有組織排放口應逐步安裝VOCs在線連續監測系統,并與環保部門聯網。要精心組織開展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工作,摸清本地污染物排放情況;持續開展顆粒物源解析工作,找準主要污染因子,為科學有效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數據支撐,提高空氣質量預測預報能力。(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環保局)
2.打好柴油貨車污染防治攻堅戰
(1)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結合“電動福建”建設,擴大新能源汽車在公共服務領域應用規模,加大在城市公交、環衛、物流、郵政、景區等公共領域推廣應用力度,鼓勵公共機構和私人消費者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按照“適度超前、車樁相隨、智能高效”的基本原則,加快充電設施建設。2018年,將全縣2011-2013年購入的傳統燃油城市公交車更新為純電動公交車;到2020年,全縣城市公交全部更新為新能源汽車,適宜應用新能源汽車的公路客運車實現電動化率達到50%,城市出租車電動化率高于全國平均水平,環衛和物流等城市專用車實現電動化率達到50%以上。通過財政補貼,對新能源汽車購車者給予補助,高速公路收費對新能源汽車優惠,以市場化手段加快淘汰老舊柴油貨車。(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交通運輸局、經信局、商務局、財政局、公安局、住建局、物價局、旅游局)
(2)全面提升車用油品質量。加強成品油質量監督檢查,嚴格規范成品油流通秩序,嚴控低于國Ⅴ標準車用汽油、車用柴油銷售;依法嚴厲查處銷售不合格油品,開展打擊非法生產油品、非法銷售油品、非法存在的流動加油罐車專項行動;持續開展對加油站、儲油庫的油品質量抽檢,依法查處不合格油品行為,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成品油零售許可證;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劣油品行為,清除黑加油站點。積極推動實施機動車國六排放標準,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供應符合國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實行優質油品低稅率、劣質油品高稅率,鼓勵優質國六油品以較低的價格獲得較大的市場份額。全面推廣車用尿素,2018年10月底前,縣內高速公路、國道和省道沿線的加油站點全面銷售符合產品質量要求的車用尿素,保證柴油車輛尾氣處理系統的尿素需求。(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發改局、商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環保局、財政局、國稅局)
(3)建立“天地車人”一體化柴油車監控系統。推進建立重型柴油貨車OBD系統和工程機械遠程在線監控系統聯網平臺,對柴油貨車等高排放車輛進行全天候、全方位實時監控。利用全省機動車違法信息平臺,實現信息互聯互通和共管共享;利用互聯網平臺進行大數據分析,篩選超標車輛主要注冊地、所屬主要運營公司、高超標比例車型、高超標比例排放檢驗機構等,為實現精準化監管提供依據。將超標車輛信息與交通運輸、發展改革、保監等部門共享,推動將機動車環保違法信息納入企業征信系統,支持保險公司提高超標排放車輛保險費率。加快推進遙感監測系統建設。(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交通運輸局、環保局、公安局、人民銀行清流支行)
(4)加強在用機動車的監督檢查。加強在用車上路行駛車輛監管,積極開展路檢檢查、停放地抽測,嚴厲打擊柴油貨車等各類機動車超標排放行為。推進柴油車加裝顆粒物捕集器、尾氣催化還原設備以及具備實時診斷功能的車載遠超通訊終端等污染控制裝置,對未安裝污染控制裝置或污染控制裝置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處罰,并作為對在用營運柴油車排放檢驗的重要內容。交通運輸、環保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扶持一批汽車尾氣檢測站、維修企業建立I站和M站,開展規范化檢測、維護服務,提高汽車排放檢測和維護能力和服務水平,不斷提高全社會汽車排放治理能力。(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環保局、交通運輸局、公安局)
(5)推動綠色交通和綠色出行。推動城市路網的調整優化,加快城市主次干道和重要交通擁堵節點的提升改造,加強城市重要擁堵節點的綜合治理,減輕城市交通擁堵現象;科學劃定并逐步擴大柴油貨車限行區域,降低柴油貨車排氣對城市大氣污染的影響。引導綠色出行,加快建設以常規公交為主體的城市公共交通網絡。宣傳綠色出行,引導環保駕駛,倡導燃油機動車駕駛人在不影響道路通行且需停車三分鐘以上的情況下熄滅發動機,減少尾氣排放。(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交通運輸局、住建局、公安局)
(二)實施水污染防治攻堅行動
1.打好水源地保護攻堅戰
(1)強化水源涵養及環境整治。嚴格執行生態紅線規定,加強水源地上游水源涵養保護,對湖庫型飲用水水源地上游,以入庫入湖流域為單元,采取坡改梯、配套坡面工程、配合營造水土保持林草、利用攔沙壩、淤地壩等措施治理水土流失,控制和減少入湖庫泥沙和農田面源污染。同時,持續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保專項行動,加強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排查, 形成整治臺賬和風險源名錄,針對排查出的環境問題,按照“一個水源地、一套整改方案、一抓到底”原則,從飲用水源保護區規范劃定、立標定界以及環境違法問題查處等三個方面入手,“一源一策”開展水源地污染排查整治。2019年9月底前,完成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環保局、水利局、農業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
(2)科學管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按照“水源地水量充足、水質優良、水生態良好、水景觀優美”的原則,科學依法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對于尚未完成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或劃定不符合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要求的,2018年底前完成劃定或調整。新劃定或調整的飲用水水源地,要及時核定繪制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邊界及矢量圖。同時健全水源地管理機構,實現水源地管理和保護的制度化、規范化、信息化與法治化。(責任單位:縣環保局、水利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3)完善飲用水水源地基礎設施建設。組織開展鄉鎮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工作,完成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地理界標、交通警示牌、宣傳牌等標識設置,進一步完善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邊界圍網、護欄、生態防護林等隔離防護設施以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交通穿越防撞護欄、事故導流槽和應急池和輸油、輸氣管道事故導流槽防泄漏等應急防護設施。應完成備用水源或應急水源建設。(責任單位:縣環保局、水利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4)建立健全水源地管護體系。落實飲用水水源地管護地方行政首長負責制,健全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的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飲用水水源地管理與保護體系。通過建立健全保護飲用水水源地的部門聯動和重大事項會商機制,不定期研究水源地安全保障相關事項。組織調查和收集全縣飲用水水源地自然地理及經濟社會資料等基本信息、水質狀況和環境管理等情況,建立基礎信息數據庫。編制實施水源地安全保障規劃,對飲用水水源地和應急水源地的布局、周邊產業設置、安全狀況、建設保護范圍、管理措施、調(輸)水工程、質量監測等內容進行合理安排。進一步整合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資源,科學劃分確定監測范圍、點位和項目。(責任單位:縣水利局、環保局、住建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5)加強飲用水水源地巡查監管。利用現代化科技管理技術,逐步在縣級以上水源地取水口及上游一定距離分別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加強水源地水質自動監測監控和預警能力,建立飲用水水源地水質信息平臺,依法開展水源地監測與信息發布。實施“321”巡查制度,對縣級以上水源地要落實巡查責任、巡查人員、巡查制度和巡查方案,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每月巡查不少于3次,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飲用水水源準保護區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定期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污染源和風險源進行排查,監視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飲用水、水域、水工程及其他設施變化狀態,掌握工程安全情況。及時巡查發現各種人為破壞水源地工程設施與環境的非法行為,嚴肅查處各類水事違法案件。(責任單位:縣環保局、水利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6)強化水源地風險防控。縣政府每2年組織開展1次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安全隱患排查及環境風險評估,對飲用水水源地水量、水質、污染源、應急保障、管理狀況等方面進行安全評估,加大飲用水水源地周邊污染源的排查力度,全面掌握風險源的主要排放特征,建立、完善、定期更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及影響范圍內風險源名錄和風險防控方案,充分評估水華災害事件的發生率,必要時應編制水華災害應急預案專章,完善各類應急防控體系、規劃,布設必要的各級防控工程和措施,并于2018年底前完成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地突發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和修訂,定期組織演練,進一步提高風險防控水平,切實確保人民群眾飲水安全。(責任單位:縣環保局、水利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2.打好閩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攻堅戰
(1)實施水環境生態修復。通過源頭削減、過程控制與末端治理等措施,實現流域污染水體系統性修復和保護。開展萬里安全生態水系建設,用生態方式改善河水、改良河床、恢復河灘、修復岸坡帶和緩沖帶。要統籌考慮上下游、左右岸、地上地下、城市鄉村生態等關鍵因素,通過一系列綜合治理措施,形成一套科學可行、針對性強的水生態修復技術模式,使區域水環境得到提升。到2020年,實現我縣河流水質優良比例達到95%以上,小流域優于Ⅲ類水質比例達到90%以上。(責任單位:縣環保局、水利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2)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制定流域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構建生物多樣性保護橫縱向協調合作機制、監測預警機制和長效管理機制。開展流域生物多樣性本底綜合調查,生物多樣性保護與利用技術方法的創新研究,加強科技成果轉化。加強現有濕地資源保護與修復,推進重點生態區商品林贖買和生態公益林建設,開展珍稀野生動植物搶救性保護和救護行動,加強外來入侵物種監測、預警及控制,提高區域生物多樣性保護水平。到2020年,實現流域森林生態系統功能得到整體提升,棲息地破壞和破碎化情況得到消除,生物物種流失和滅失得到有效控制,生物種群穩定性增加,生物多樣性得到切實保護。(責任單位:縣林業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3)加強水土流失治理。對坡耕地、茶園、竹林、馬尾松林、崩崗通過梯田改造、林草植被恢復與改良、溝道防護等措施進行全面治理,科學配置林、田、路、渠,有效控制流域內的水土流失,改善農業生產條件,提高生態環境和土地生產力。通過田塊整治、土壤改良、灌溉排水、農田保護與生態環境保持等田間基礎設施建設提升農地生態功能,通過地域產業布局優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種植業清潔生產、農業廢棄物循環利用等措施構建生態循環農業產業體系,建成一批生態循環農業示范區。到2020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積89.28平方公里,水土流失區植被覆蓋率增加10%以上。(責任單位:縣水利局、農業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4)開展廢棄礦山和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對流域內歷史遺留無主礦山,要通過地質災害防治、土地整治、植被恢復、水土污染防治等措施進行生態修復,對河道兩側、主干道路沿線、城鎮周邊等重點地段的裸露山體,要采取截排水措施、支擋措施、主動加固、刷坡減載等措施進行生態修復,有效提高廢棄礦山的植被覆蓋,消除災害隱患,加快山體復綠。到2020年,完成2處廢棄礦山、4處地質災害綜合整治,從根本上改善廢棄礦山及周邊的生態環境,樹立廢棄礦山生態保護修復典范。(責任單位:縣國土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5)加強生態監管平臺建設。建立流域生態保護一體化監管平臺,監控人為活動,預警生態風險。建立生態綜合監管(北斗)云平臺,利用現代通信技術對保護區進行全方位監控;建設生豬養殖場監控系統,推進畜禽養殖場(小區)管理信息化、資源化、智能化。(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畜牧獸醫水產局、環保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3.打好農業農村污染防治攻堅戰
(1)推進農業綠色發展。加快推進生態農業建設,促進形成綠色低碳循環的農業產業體系。發展綠色生態健康養殖,改造提升畜禽養殖場和水產養殖場。大力發展節水農業,實施大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工程,推進小型農田水利設施達標提質,2020年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55以上。(責任單位:縣農業局、林業局、水利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2)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以人為本,以人民為中心,打造山清水秀的田園風光,建設生態宜居的人居環境。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梯次推動鄉村山水林田路房整體改善。繼續開展“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麗鄉村工程建設,全面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干濕分離,到2020年實現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態化機制全覆蓋。推進鄉鎮污水收集和處理,新建和改善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實施全域管控,遏制違法建設,推動裸房整治和居住環境改善。大力拆除農村破爛空殼房、附屬房,推行閑地復綠。改造農村黑臭水塘,實現消黑除臭。整治門前屋后庭院亂堆亂放,保持整潔有序,實施鄉村綠化行動,全面保護古樹名木。堅持不懈推進農村“廁所革命”,大力開展農村戶用衛生廁所、公共廁所建設和改造,全面消滅現有旱廁,推動全縣村莊農房配備三格化糞池,加快實現農村無害化衛生廁所全覆蓋。(責任單位:縣住建局、林業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3)著力防治養殖業污染。建立健全生豬養殖污染整治長效機制,探索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有效治理模式,加快培育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市場主體。到2020年全縣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規模化養殖場配套廢棄物處理處置設施比例達到95%以上。積極開展水產養殖污染防治,嚴格控制水庫、湖泊小網箱養殖。推進水產養殖污染整治和養殖池塘生態化改造。科學確定水產養殖密度,合理投餌和使用藥物,防止造成水污染。(責任單位:縣農業局、畜牧獸醫水產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4)積極防范種植業污染。持續開展農藥、化肥使用量零增長減量化專項行動,深入實施“地力提升1112工程”,推廣有機肥替代化肥、測土配方施肥,強化病蟲害統防統治和全程綠色防控。實施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廢棄農膜回收利用等循環利用示范工程,打擊違法生產和銷售不合格農膜的行為,建立農藥包裝廢棄物和農膜回收處理體系,建設農村定點有償回收農藥包裝廢棄物和農膜站點,建立健全貯運和綜合利用網絡。與2016年相比,2018年化肥農藥使用量減少3%以上,到2020年減少10%以上。到2020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85%以上,農膜回收利用率達80%以上,農藥包裝物逐步實現回收處置。(責任單位:縣農業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5)持續加強農村水環境整治。推進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加強集中式供水單位的衛生監督,強化農村飲用水水源安全保障。(責任單位:縣水利局、衛計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6)加強農村生態保護與建設。強化生態保護紅線及周邊農村污染聯防聯治,以鄉(鎮)級行政區為單元,根據各類功能區劃、“三線一單”等生態環境管理要求,突出地域環境、生態優勢和產業特點,實施區域差別化管理。防止工業污染向農村地區轉移,取締農村地區“散亂污”企業,推動新建工業企業入園,加強農村地區工業集聚化發展。按照“清理淘汰一批、整治提升一批、強化監管一批”的原則,分類開展農村地區工業園區綜合整治,解決老舊園區(集聚區)的環境污染。推行“一園一策”“一企一檔”,規范企業排污行為。(責任單位:縣經信局、發改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環保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4.打好重點項目攻堅戰
加強流域面源污染防治及氮磷污染物排放控制,實施水污染防治中央項目儲備庫項目,重點實施鄉鎮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安砂水庫等重要水庫整治工程,防治水體富營養化,防止藻類“水華”事件發生。(責任單位:縣環保局、發改局、財政局、河長辦、住建局、農業局、畜牧獸醫水產局、水利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5.打好小流域水質提升攻堅戰
全力推進小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突出小流域和溪流溝池治理、鄉村生活污水、畜禽養殖污染整治等重點,在“拆、截、清、治、引、構”上下功夫,建立健全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督嚴格、保護有力的“有專人負責、有監測設施、有考核辦法、有長效機制”的河流管護機制,實現水清、河暢、岸綠、生態,進一步打造美麗鄉村的升級版。堅持問題導向,查找小流域水環境存在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并對水質未達到任務目標、出現反彈的小流域,及時排查原因,加強整治,確保小流域水質安全。到2020年,全縣小流域Ⅲ類以上水質比例保持90%以上。(責任單位:縣環保局、河長辦、畜牧獸醫水產局、住建局、水利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6.打好工業集聚區水環境管理攻堅戰
推動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全面建成污水集中治理設施,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并聯網。現有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加大園區污水管網建設、排查力度,確保接管率和處理率達到100%。建立省級以上工業集聚區水環境管理臺賬管理機制,定時更新檔案。加強轄區內開發區(工業集聚區)內企業的日常監管,督促企業正常運行廢水處理設施,確保排放廢水濃度符合納管標準要求。(責任單位:縣經信局、環保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
7.打好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滲漏改造攻堅戰
分批、分段推進正常在營加油站的地下油罐更新改造為雙層罐或采取建造防滲池等其他有效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新建、改建、擴建的加油站地下油罐一律要使用雙層油罐或采取建設防滲池等其他有效措施,并進行防滲漏監測。2018年底前完成建站15年以上和周圍存在飲用水源等環境敏感目標的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滲漏改造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所有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滲漏改造工作。(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環保局、安監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實施土壤污染防治攻堅行動
1.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根據國家和省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工作統一部署,2018年底前查明全縣農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2020年底前掌握全縣金屬礦采選、有色金屬冶煉、化工等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中的污染地塊分布及其環境風險情況。建設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完成全縣土壤環境質量國控監測點位設置,基本形成土壤環境監測能力。(責任單位:縣環保局、國土局、財政局、農業局、經信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2.加強污染源監管。確定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實行動態更新并向社會公布;督促列入名單的企業每年自行對其用地進行土壤環境監測,結果向社會公開。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到2020年重點行業的重點重金屬排放量要比2013年下降16%。加強工業廢物處理處置,開展重點行業企業及大宗固體廢物的堆存場所排查,制定堆存場所整治方案并有序實施,完善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等設施。到2020年,開展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逐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整治非正規垃圾填埋場,強化含重金屬廢物安全處置。到2020年,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以上。規模化養殖場、養殖小區配套建設廢棄物處理設施比例達到75%以上。(責任單位:縣環保局,經信局、農業局、畜牧獸醫水產局、住建局、財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3.嚴格管控土壤環境風險。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2020年底前,完成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編制農用地分類清單,劃定結果上傳省、市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實施建設用地準入管理,按要求建立調查評估制度,開展調查評估工作,并根據調查評估結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及其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落實監管責任,嚴格用地準入,土地開發利用必須符合土壤環境質量要求。(責任單位:縣農業局、國土局、環保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4.強化未污染土壤保護。加強規劃區劃和建設項目布局論證,嚴格執行相關行業企業布局選址要求。嚴格保護永久基本農田,確保其面積不減少、土壤環境質量不下降。加強納入耕地后備資源的未利用地保護與開發。防范建設用地新增污染。(責任單位:縣住建局、國土局、環保局、農業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保障。各級各部門主要領導要高度重視,加強對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組織領導,層層壓實責任,推進污染防治攻堅戰有效實施。各責任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要深化部門溝通合作,落實行業指導和監管責任,確保主要任務按期完成,各類防控措施順利實施,促進行動計劃落實。
(二)落實目標任務。各責任單位要根據全縣行動計劃的總體部署及目標任務,制定本地、本單位的工作方案及分年度的實施方案,確定工作重點任務和年度目標任務,完善政策保障措施,并報縣政府備案,確保落實到位。
(三)強化企業施治。要督促企業切實履行污染治理的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環保法律法規和制度,加強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落實項目和資金,采用先進的生產工藝和治理技術,確保重點治理工程按期建成并穩定運行,并強化企業環境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四)強化督查考評。縣政府辦和縣環保局要加強行動計劃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并定期調度、分析、通報。各單位要建立行動計劃具體工程、項目動態跟蹤機制,及時解決行動計劃實施過程中遇到的難點問題。同時,加強考核,把各責任單位落實行動計劃情況列入黨政領導生態環保目標責任書年度考核重點內容。
附件:清流縣2018年度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