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餐飲業油煙污染治理,改善空氣環境質量,保障公眾身體健康,促進餐飲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安徽省餐飲業環境污染防治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按照省大氣污染防治專項督察要求,現將開展城區餐飲業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工作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凡在我縣城區從事餐飲業的經營戶必須持有縣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食品經營(或餐飲服務)許可證等相關證照,經營場所內有固定的廚房,且油煙排放達到環保部門的要求。
二、凡在我縣城區從事餐飲業無固定的廚房,且油煙室外直排的經營戶,必須依法限期整改,整改仍不符合環保部門油煙排放要求的,將依法予以取締。
三、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凡我縣城區餐飲業油煙室外直排的經營戶在20天內(即:從5月7日至5月27日),必須主動提出符合環保要求的整改方案,及時開展整改。逾期仍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經營戶,將由縣環保、市場監管、城管執法部門聯合依法采取強制措施予以整改或關停。
特此通告
祁門縣環境保護局
祁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祁門縣城管執法局
2018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