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善我縣環境和空氣質量,規范餐飲業油煙管理,切實解決餐飲業油煙污染問題,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加快促進生態平定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總體要求
以改善市容環境和空氣質量為目標,以降低餐飲業油煙排放為總要求,嚴厲查處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和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行為,大力整治油煙直排行為,確保年內基本實現縣城建成區餐飲企業、企事業單位食堂及從事餐飲業的個體工商戶全部安裝符合要求的油煙凈化設備,無違規露天直排油煙現象,依法取締非法占用公共場所露天經營餐飲、燒烤(夜宵排檔),并建立長效監管機制,有效規范餐飲臨時設攤經營行為。各部門聯合協作,各司其職,全面整治餐飲業油煙污染問題,促進我縣空氣質量顯著提升。
整治任務
(一)整治原則
1.屬地管理原則。冠山鎮人民政府是餐飲油煙污染和露天燒烤專項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縣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2.聯合執法原則。建立部門聯合機制,由環保、住建、工商質監、食藥、城管等部門組成聯合執法隊伍,齊抓共管,合力開展餐飲油煙污染和露天燒烤專項整治工作。
3.排污者治理原則。油煙凈化設施的購置、安裝和維護、排煙管道改造等費用由餐飲經營單位自行承擔。
(二)范圍和對象
整治范圍:縣城建成區
整治對象:1.現有餐飲業單位: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和專用排放管道的;已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和專用排放管道,但排放不達標的餐飲企業、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未持有餐飲經營許可合法證照的個體經營戶。
2.新開設餐飲業單位:所有新開辦的餐飲企業、機關食堂及從事餐飲業的個體工商戶都必須按照要求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在安裝達標排放的油煙凈化設施設備后,報縣主管部門和環保部門備案,方能營業和投入使用。
3.《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的餐飲業服務業環境違法行為。
4.違規經營的露天燒烤攤點,流動攤點、倚門設攤等燒烤經營,擅自設置的攤點。
(三)整治要求
1.檢查餐飲經營手續。依法檢查餐飲行業工商營業執照、衛生服務許可、從業人員資質等相關手續證件,產生油煙污染的“兩無”經營戶,依法補辦餐飲服務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
2.安裝油煙凈化器要求。一是餐飲業單位必須安裝與本單位排煙量相匹配、經國家認可、檢測合格的油煙凈化設施;二是凈化設備安裝必須符合《飲食業環境保護技術規范》(HJ554—2010)要求,油煙凈化率和排放濃度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標準;三是無擅自拆卸、停運油煙凈化裝置行為,定期維護設施并建立記錄,營業期間必須保證油煙凈化設施正常運行。
3.排查煙氣排放管道。一是凈化后的油煙必須進入專門煙道排放,不得散排擾民;二是無公共煙道或預設專用煙道的餐飲單位,必須按標準修建專用排煙道空中排放;三是油煙凈化器、風機及專用煙氣排放通道的安裝使用不能對周邊居民和城市景觀造成影響;四是餐飲業單位不得利用換氣系統排放油煙,不得擅自加設外置煙道、不得占用人行道排放油煙。
4.依法對上述不達整治要求或存在其他違法行為的餐飲企業和個人進行處罰。
三、工作步驟
(一)宣傳動員(2018年8月1日至31日)
采用新聞媒體、發布公告、入戶調查等多種形式,向餐飲業經營戶和廣大群眾宣傳餐飲業油煙整治工作。
(二)摸排建賬(9月1日至30日)
對餐飲服務業單位進行摸底調查,建立餐飲業臺賬,上報《餐飲服務業環境管理登記表》,掌握污染防治設施安裝運行情況和排污許可證、營業執照、餐飲服務許可證辦理情況。并油煙污染信訪投訴記錄,梳理油煙污染突出問題,建立問題清單,制定解決方案。
(三)聯合整治(10月1日至11月30日)
開展餐飲業單位油煙污染專項整治聯合執法行動,對不符合整治要求的餐飲業單位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時限及要求;對限期整改對象加強日常檢查,督促餐飲業單位加快整改進度,辦理合法經營手續,安排達標油煙凈化裝置,規范排煙管道建設,取締違法餐飲攤點,打擊相關違法行為,確保整治任務圓滿完成。
(四)組織驗收(12月1日至12月20日)
專項整治行動結束后,由領導組組成聯合驗收組進行組織驗收。
四、組織領導
為加強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特成立平定縣餐飲油煙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具體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閆立彪 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李 巖 縣政府辦副主任
石 森 縣環保局局長
成 員:劉建生 縣住建局局長
劉扣艮 縣工商和質監局局長
史東平 縣食藥監局局長
閻愛國 縣城管辦主任
馮俊青 冠山鎮政府鎮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石森同志(兼)任。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站位,落實責任。餐飲油煙污染專項整治行動是全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重要內容之一,冠山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踐行習總書記“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生態環保理念,增強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積極承擔主體責任,認真推進整治行動,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倒排時限、嚴格標準,切實推進餐飲油煙專項整治工作。
(二)注重宣傳,營造氛圍。要采取多種方式,對整治工作進行廣泛宣傳發動,積極爭取人民群眾、特別是經營戶對油煙治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及時宣傳報道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先進做法,有效引導社會輿論和營造良好工作氛圍,推進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三)強化監督,嚴格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整治行動適時開展督促檢查,及時了解和掌握整治工作進展,定期通報整治工作情況,對工作開展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提出問責建議,移送紀檢監察部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