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景洪工業園區餐飲業油煙污染防治工作,控制油煙排放污染環境,有效改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狀況,保障人民群眾環境權益和身體健康,堅決打贏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認真貫徹《大氣污染防治法》,根據《西雙版納州大氣污染防治實施細則》《西雙版納州餐飲業油煙污染治理工作實施意見》的要求,將在景洪工業園區建成區范圍內開展餐飲行業油煙污染整治行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引領,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持續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按照“政府為主導,業主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原則,嚴格落實餐飲業油煙污染治理措施,堅決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共同促進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推動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現代化建設新格局。
二、治理目標及范圍
堅持以改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以“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的環境問題”為出發點,強化經營者環境治理主體責任,落實餐飲業油煙治理和監管措施,開展餐飲業油煙污染治理工作,嚴格查處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和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超標排放污染的行為。通過集中治理,促使餐飲業經營者和單位食堂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使用清潔能源配備排氣煙道防噪設施,確保園區治理范圍及區域內餐飲業經營者和單位食堂全部安裝并正常運行油煙凈化設施,最大限度地減少餐飲油煙排放對城市環境影響,力爭用一年時間完成餐飲業油煙污染治理任務。
城市建成區范圍所有油煙排放不達標的餐飲服務場所和單位食堂,包括從事餐飲經營活動的酒店、飯店、小吃店、快餐店、燒烤攤點,以及其他提供餐飲服務的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食堂。
三、主要任務
(一)治理店外經營、占道經營、露天燒烤等造成油煙污染的行為。
(二)治理餐飲業經營者、單位食堂的油煙超標排放行為。
(三)規范新建、改建、擴建餐飲項目環保審批。
(四)積極推廣使用清潔能源。
(五)加強監控監測。
(六)建立餐飲油煙污染控制長效監管機制。
四、工作領導小組及相關職責
(一)工作領導小組
為切實做好本次餐飲行業油煙專項治理工作,使各有關職能部門能夠形成合力抓好各項工作及業務指導,成立景洪工業園區餐飲行業油煙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如下:
組 長:豐永兵 黨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副組長:傅 昆 建設局局長
李 豫 市場監督管理分局局長
保俊文 工商分局局長
周躍明 建設局主任科員
成 員: 許 昱 經濟發展局局長
陳利東 社會事業局局長
黃榮富 曼沙農場管委會主任
巖溫罕 曼沙村委會主任
吳 健 派出所教導員
刀 刃 建設局副主任科員
武功元 建設局工作人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園區建設局,主要職責是:負責收集匯總各類信息、數據,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整治情況和存在問題,組織專題會議分析工作中存在問題,研究部署下一階段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周躍明同志擔任,負責日常事務處理,刀刃同志為聯絡員,負責整理材料和聯系各相關單位。各成員單位在履行好單位職責職責的基礎上,實時組成工作組,開展相關工作。
(二)相關部門職責
1.建設局:負責清理整頓園區城區所有占道經營燒烤、露天燒烤、流動燒烤等的違法行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依法拆除提供燒烤的違章建筑。在建設項目規劃審批中,嚴格按照城市建設和環境功能要求,科學合理規劃布局餐飲服務功能區,有餐飲功能的新建建筑必須設計或預留專用排煙系統;負責對有餐飲功能的商住綜合樓配套設立專用煙道進行監管,督促從事餐飲服務單位或物業管理公司安裝專用排煙系統;對未經批準擅自改變住宅結構、無專用煙道擅自從事餐飲服務經驗等問題進行整治。
制定園區治理工作方案和餐飲業油煙污染技術指引;開展油煙污染治理工作專項檢查和督查,定期匯總、通報治理工作;做好環評審批或備案登記及“三同時”驗收工作;負責對治理設施的安裝及使用效果進行監督性抽查,并向社會公布抽檢結果;配合食藥監部門對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2.工商分局:負責餐飲業經營主體資格審查,做好餐飲業經營者油煙治理宣傳,做好市場主體注冊登記信息支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專項檢查工作。
3.市場監督管理分局:結合《無照經營取締辦法》的相關規定,負責清查無照經營和證照過期或經營項目與實際經營內容不符的餐飲經營者,對有證照齊全的經營者加強監管,油煙治理達標,合法經營。
4.經濟發展局:負責清潔生產的政策引導與促進工作,嚴格行業準入,優化產業布局,促進產業升級,為餐飲業油煙治理工作提供相關支持,配合相關執法部門對拒不使用清潔能源。散煤燃燒污染嚴重餐飲服務單位(場所)依法進行整治。
5.社會事業局: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宣傳工作,對村寨少數民族群眾及經營者開展政策宣傳,共同維護良好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配合專項整治行動。
6.曼沙農場管委會、曼沙村委會:對各自區域內餐飲行業經營者進行宣傳,配合相關單位開展整治工作。
7.派出所:負責對妨礙行政執法人員執行職務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保障專項整治行動順利開展。
從2018年5月起,請各成員單位于每月8日前將整治情況報景洪工業園區餐飲行業油煙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至2019年1月份截止。
五、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全面排查階段(4月1日— 6月30日)
對轄區內餐飲業單位和經營者進行全面宣傳發動,召開動員會,通過走訪、發放宣傳單等方式進行宣傳,向餐飲業單位和經營者發放治理通知,發動廣大業主積極配合此次專項治理行動。
對轄區內餐飲業進行摸底調查,建立餐飲業臺賬,掌握污染防治設施安裝、運行情況,制定相應治理措施。以曼回索、萬達酒店群啟動餐飲業油煙污染治理試點工作,為下步集中治理打好基礎。
(二)集中治理階段(7月1日— 10月31日)
一是對未使用清潔能源的餐飲業,要求其在規定期限內使用清潔能源;二是對使用清潔能源,油煙排放量大且無油煙處理設施或處理設施不能正常運行的餐飲業單位,依法限期整改;三是對污染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的餐飲業經營者,拒不實施治理措施,不能達到環保要求的,依法堅決予以關停。
(三)鞏固提升階段(11月1日— 11月30日)
對不按期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餐飲經營單位,由市場監督、工商、環保等相關部門聯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予以處理。對治理后不正常使用清潔燃料和油煙凈化設備,擅自停運、閑置、拆除清潔燃料燃燒裝置和油煙凈化設備的單位,由環保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依法予以處理。
(四)總結驗收階段(12月1日—12月31日)
對下達限期整改的餐飲業單位和經營戶進行集中驗收,并對專項治理工作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總結,完善管理臺賬,健全長效管理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樹立正確的服務理念
要本著“執法為民,服務社會”的理念,將餐飲行業油煙整治作為降低大氣環境污染,提高園區人居環境質量的重要組成部分,切實解決油煙污染導致環境質量下降的情況。
(二)嚴格執法
專項行動中要依法依規、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對重點違法單位和個人進行掛牌督辦,經勸說教育仍不改正的單位和個人采取停業整頓、處罰或取締等強制措施,嚴肅處理,確保餐飲行業油煙整治取得實效。
(三)長期持續改善城區環境質量
餐飲行業油煙問題是一個歷史性問題,不僅需要加大宣傳,改變傳統觀念,適應新時代降低大氣污染提高人居環境要求,還需要各職能部門在日常的工作中加強監管,并建立長效機制,不斷完善監管制度,強化監管手段提高監管能力和監管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