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以解決餐飲業油煙擾民工作作為為民辦實事的重要內容,集中解決影響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和環境質量的熱點、難點問題,促進我鄉經濟、社會、環境的協調發展。
二、整治范圍、摸底、對象、任務和進度
(一)整治范圍
高堰鄉場鎮 轄區范圍內所有產生油煙的餐飲業,包括賓館、酒店、茶樓、餐廳、單位食堂及個體工商戶等。采取召開動員大會、發布通告、印發宣傳單、等多種形式,向業主和群眾進行宣傳,使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集中治理階段(2017年12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由鄉環保部門分期分批下達限期治理通知書,餐飲經營業主接通知后,在一個星期內向鄉環境保護辦報送整治方案,方案經鄉環保辦審查后實施。各餐飲業主單位須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限期治理任務并通過環保驗收達標后方可營運。
(1)因排放油煙引起環境污染糾紛,群眾反映強烈的餐飲經營單位,應于2017年12月20日前安裝好油煙凈化裝置。
(2)醫院、學校、政府機關的現有餐飲業單位應于2017年12月30日前安裝油煙凈化裝置。
(3)新建餐飲業的單位,必須先做好公眾參與調查表后,再辦理環評及環保審批手續,同時安裝油煙凈化裝置。
(三)鞏固驗收階段(2018年1月2日—10日)
2018年1月2日—6日,由鄉環境保護辦組織對完成治理任務的業主單位進行環保驗收,經驗收達標后業主方可營業。2018年1月10日,鄉人民政府對整治進度緩慢,不按期完成限期整改或拒不整改的業主,依法關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使我鄉餐飲業整治工作順利完成,經鄉政府研究,決定成立高堰鄉餐飲業油煙污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鄉長黃偉任組長,分管副鄉余祥國任副組長,鄉環保辦主任張安輝、衛生院院長何建軍,社區主任周林、石安派出所民警蘇蕊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鄉環保辦,張安輝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餐飲業油煙污染整治日常工作。
(二)職責分工鄉環保 辦負責組織場鎮餐飲業油煙整治行動,負責督查、考核、評比,并通報考核結果,將整治工作評比結果納入年度創建考核內容,向鄉政府報告整治行動結果。并負責整治行動的技術指導工作,并具體落實限期治理工作任務;組織驗收完成整治任務的餐飲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統計、匯總整治行動結果。石安食藥工質所負責依法取締無工商營業執照的餐飲經營戶;吊銷依法關閉的餐飲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的,不予辦理工商營業執照。鄉衛生院負責依法吊銷關閉的餐飲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衛生許可證;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的,不予辦理衛生許可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