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餐飲業行為,落實中央環保督察要求,加強餐飲業污染防治,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四川省藍天保衛行動方案(2017-2020年)》《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瀘州市城市建成區餐飲業油煙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瀘市府辦函〔2018〕88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部署和安排,以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為出發點,緊緊圍繞打贏藍天保衛戰、全國文明城市建設“回頭看”、國衛迎復檢,對瀘州市龍馬潭區建成區餐飲業油煙進行全面清理整治,實現PM2.5濃度明顯降低、重污染天數明顯減少、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人民群眾藍天幸福感明顯增強目標。
(二)基本原則
堅持問題導向,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聯動、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思路,進行聯合執法、集中整治、嚴管重罰、限期整改,切實解決油煙污染問題。
(三)主要目標
2018年7月底前,完成龍馬潭區城市建成區內所有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城市建成區內大型、特大型餐飲服務單位,油煙污染嚴重、群眾反復投訴的餐飲服務單位的油煙治理任務。2018年10月底前,完成龍馬潭區城市建成區內中型餐飲服務單位油煙治理任務。2019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龍馬潭區城市建成區內所有餐飲服務單位(含個體工商戶)、露天餐飲(含燒烤)攤點油煙污染整治任務。
二、主要任務
(一)整治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小市街道、紅星街道、蓮花池街道和安寧街道(西南商貿城區域)內所有餐飲服務單位(含個體工商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食堂)及露天燒烤攤點(不含以下類型:不設廚房的兌制冷熱飲品、零售燒鹵熟肉食品、食品復熱的;不設炒爐和無煎、炒、炸、烤等產生油煙、異味和廢氣制作工序的甜品、燉品、西式糕點、中式面點的)。
(二)整治要求
1.餐飲服務單位必須安裝油煙凈化設施,通過專門煙囪/煙道排放油煙,油煙排放濃度、煙囪/煙道的高度和位置應當符合《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和《飲食業環境保護技術規范》要求。
2.龍馬潭區城市建成區內大型、特大型餐飲服務單位,應安裝油煙在線監控設施。
3.餐飲服務單位應建立油煙治理設施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與維護規程,設置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油煙凈化系統的日常管理。應自行或者委托專業單位定期清洗維護油煙凈化設施,并建立運行維護和清理臺賬。
(三)整治步驟
1.組織開展摸底調查。
由區城管執法局牽頭負責,各街道辦事處組織力量對整治范圍內的餐飲服務單位及露天燒烤攤點進行全面排查摸底,梳理基本情況及存在問題,建立工作臺帳,確定整治對象,7月底前完成。
2.全面實施整治工作。
各街道辦事處根據整治臺賬,召開專項清理整治動員會,布置工作任務,明確工作要求,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向餐飲業主和群眾進行宣傳,確保清理整治工作家喻戶曉。
3.組織抽查驗收。
各街道自行組織對本轄區餐飲服務業整治情況進行檢查驗收。11月份,區城管執法局對餐飲服務業油煙整治情況、長效運行管控機制建立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并對驗收結果進行通報。將機關事業單位食堂油煙整治工作情況納入年終目標考核。
(四)強化源頭管理
環保部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工商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嚴格餐飲服務項目的審批,加強源頭控制。
(五)推進油煙在線監控平臺系統建設
由區城管執法局負責提供餐飲服務單位油煙排放量較大的30家企業名單,由區環境保護局負責,區城管執法局配合,適時推進30家油煙企業在線監控設施安裝和油煙在線監控平臺系統建設,并接入數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和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督察支隊監控中心平臺。建設完成后,交區城管執法局用于日常監管。
(六)支持油煙凈化企業積極參與油煙污染治理工作
餐飲服務單位業主自行與企業協商,通過定期繳納運行維護費的方式購買服務或直接購置自行負責運行維護的方式安裝油煙凈化器,定期檢查并清理油污,確保設備正常運轉。
(七)加強執法檢查
區城管執法局要加強日常巡查,及時發現并處置油煙專項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拒不落實整改的單位,頂格處罰。
三、責任分工
(一)區城管執法局:牽頭負責龍馬潭區建成區餐飲業油煙專項整治工作;聯合區級相關職能部門搞好檢查驗收;依法取締無照、占道、占用公共場地經營等違法違規燒烤經營行為;廣泛宣傳《大氣污染防治法》的相關條款,對違反《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餐飲企業依法查處。
(二)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嚴格食品經營許可,對未達到《大氣污染防治法》相關要求的不予核發《食品經營許可證》;配合區城管執法局完成油煙整治檢查驗收。
(三)區環境保護局:適時推進安裝在線監控設施及油煙在線監控平臺系統,并接入市數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和市城市管理行政示范督查支隊監控中心平臺;嚴格新、改、擴建餐飲項目環保準入;配合區城管執法局重點督促機關事業單位食堂油煙整治,參與檢查驗收;負責對餐飲油煙整治情況進行抽查監測。
(四)區園林旅游局:加強城市公園監督管理,禁止在城市公園違法違規從事餐飲服務,配合區城管執法局開展公共場地油煙污染整治或取締行為。
(五)區城鄉規劃管理分局:負責龍馬潭區城市建成區房產開發項目涉及飲食油煙經營場所專用煙道規劃設計驗收把關。
(六)區教育局:負責龍馬潭區學校食堂飲食油煙整治工作。
(七)區衛計局:負責龍馬潭區各類醫療機構食堂飲食油煙整治工作。
(八)區財政局:加強財政投入保障。
(九)各街鎮:負責屬地范圍餐飲業油煙專項整治行動,制定工作方案,如期實現治理工作目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瀘州市龍馬潭區城市建成區餐飲業油煙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區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局長、區環境保護局局長任副組長,區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區環境保護局、區工商質監局、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區園林旅游局、區財政局、區規劃分局、區教育局、區衛計局、小市街道辦事處、蓮花池街道辦事處、紅星街道辦事處及安寧街道辦事處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
(二)落實目標責任
各街道辦事處對本轄區餐飲服務單位油煙整治工作負責,按照整治要求,開展專項整治。區級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加大整治和督促力度,確保專項整治工作的完成。
(三)強化督查調度
區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著重協調解決重難點問題,加強政策指導,健全聯動機制,及時通報相關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信息,形成整治合力。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
廣泛宣傳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和露天燒烤專項整治的目的和意義,擴大聲勢和影響力,督促餐飲服務單位自覺、自律。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邀請新聞媒體參加專項整治工作檢查、暗訪、聯合執法等活動。對違法排放油煙的單位公開曝光。暢通群眾投訴監督渠道,促進油煙污染和露天燒烤專項整治工作不斷取得新的成效。
(五)加強信息報送
各街道、區級有關部門要落實專人負責信息報送,于每月25日前,將工作開展情況等報送區城管執法局(見附件表1、附件表2)。請各街道、區級有關部門于7月24日前將聯絡人、聯系電話、QQ郵箱報區城管執法局。聯系人:林 玲;聯系電話:0830-2708093;QQ郵箱:1269775024@qq.com。
附件: 1.瀘州市龍馬潭區城市建成區餐飲業油煙專項整治工作臺帳
2.瀘州市龍馬潭區城市建成區餐飲業未安裝油煙凈化器企業臺帳
3.術語和定義
附件1
瀘州市龍馬潭區城市建成區餐飲業油煙專項整治工作臺賬( 月)
報送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