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凈化城區環境,鞏固我市衛生城創建成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個體工商戶條例》和《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市政府決定在城區范圍開展集中整治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行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迎接中央環保督察工作為契機,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為載體,以提升城市整體環境質量,打造“美麗四平、幸福家園”為目標,全面開展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整治行動。按照國家文明城標準和國家衛生城標準,結合環保生態保護督查工作任務目標,堅決整治餐飲服務業油煙治理的死角死面,持續改善城市宜居環境。堅持“部門分工、屬地管理、條塊結合、聯合執法”的原則,建立長效管理機制,不斷鞏固提升城區空氣質量。
二、整治內容
城區內各類帶有油煙排放的餐飲服務業,露天從事燒烤、現場加工食品帶有油煙排放的占道經營業戶。
三、整治時限
4月27日至30日為全面宣傳、普查階段,向各類從事帶有油煙排放的餐飲服務廣大業戶進行宣傳和普查,重點排查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和露天從事燒烤、現場加工食品帶有油煙排放的餐飲業戶。
5月1日至5月10日為集中提醒安裝階段,由工商、食藥監、公安、城管等部門組成聯合執法隊伍,要求排查出來存在問題的業戶,按照相關法規、規范的規定整改到位。
5月11日至6月10日為集中聯合執法階段,對未按要求安裝、安裝后不規范使用、露天燒烤等行為進行集中執法,嚴格按照相關法規、規章進行處理。
6月11日至年底為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階段,總結集中整治經驗,鞏固整治成果,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四、組織保障
為進一步強化城區餐飲業油煙污染專項整治行動,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城區餐飲業油煙污染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楊維林 副市長
副組長:劉 宇 市政府副秘書長
楊 波 市執法局局長
成 員:王學民 鐵東區常務副區長
陳 湖 鐵西區副區長
王勁松 紅嘴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龍海鴻 四平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委員
李彤男 市公安局副局長
劉永龍 市執法局副局長
王志剛 市工商局副局長
李 勇 市食藥監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專項整治行動日常協調、調度、督查等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執法局城市管理辦公室主任萬艾興擔任。
五、責任分工
(一)市執法局負責組織各區城市管理部門排查未安裝油煙凈化設備的餐飲業戶,協調、調度工商、食藥監、公安、各區城管部門進行聯合執法,清理整治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問題。組織各區城市管理部門依照環保方面法規,對各區城管部門排查出來的未安裝油煙凈化設備的業戶整治和處罰。
(二)市工商局負責配合聯合執法隊伍,對違反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規的業戶,依照工商管理方面的法規進行處理。
(三)市食藥監局負責配合聯合執法隊伍,對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經營業戶,依照食品安全方面的法規進行處理和整治。
(四)市公安局負責對聯合執法隊伍進行執法保障,對妨礙執法人員依據治安方面的法規進行處理。
(五)各區城管部門負責組織排查未安裝油煙凈化設備的業戶,出動執法人員清理各類露天燒烤、占道現場加工食品產生油煙攤販,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進行聯合執法。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聯合執法大隊,執法大隊隊長由閆磊兼任,副隊長由王軍、楊春生、門思陽、李玉坤兼任。隊員組成:市城管辦4人、市綜合執法支隊15人、市食藥監局4人、市工商局4人、市公安局干警6人、鐵東區市容監察大隊20人(配備貨車)、鐵西區市容監察大隊20人(配備貨車)、紅開區綜合執法局5人、經開區市容監察大隊5人,所需執法車輛由所在單位自行負責。聯合執法大隊統一行動,對城區內各街路、居民小區等部門進行無縫巡查、執法,確保集中整治取得成效。
(二)加強監督檢查。在整治期間,市綜合執法支隊要堅持每天進行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并督辦整改。按照方案的時間節點,嚴格對各項整治工作進行考核驗收,對沒有通過驗收的部門和單位,要限期整改,跟蹤督辦,直至達標。對行動遲緩、相互推諉、不作為、不敢為、不到位、落實整改不徹底的部門、單位和相關責任人要上報紀委、監察委等部門進行問責。
(三)加強輿論宣傳。各級城市管理部門要圍繞“油煙整治”等各項活動,制定宣傳方案,成立專項整治宣傳組,全面配合各專項執法組的工作,主動聯系報社、廣播電視臺等新聞媒體開展宣傳報道,在整治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曝光拖著不干、進度緩慢、完不成整治任務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收集違法反面典型,營造強大的輿論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