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防治油煙污染,切實解決油煙污染擾民問題,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油煙污染治理的常態化、規范化長效管理機制,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海口市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暫行辦法》對油煙污染的規定,對餐飲門店油煙污染和露天餐飲(燒烤)油煙污染加強聯管聯治,并形成聯合查處的長效管理機制,確保年底前對餐飲業油煙污染的治理取得基本成效。
二、整治原則
以屬地管理為主,加強日常巡查監管,建立跨部門聯動聯管的綜合執法工作機制。
三、職責分工
落實黨委政府的領導責任、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管責任、企業的主體責任、各區鎮街村居的屬地責任、監管部門的綜合監督管理責任等“五個責任”,由市政市容部門牽頭,環保、食藥監、工商、水務、衛生、住建、規劃等部門共同參與,共同聯管聯治。
(一)各區政府。負責統籌組織協調本轄區的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和油煙污染防治的常態化長效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區城管部門實行網格化管理,加強日常巡查,按照聯動機制組織開展綜合執法,依照職責對油煙污染實施嚴管重罰;組織各鎮(街)做好沿街商鋪、社區居民的油煙污染防治宣傳教育工作,配合城管部門的綜合執法工作。
(二)市市政市容委。牽頭協調、指導各區各部門建立聯動機制;統籌指導和監督綜合執法工作;建立互聯互通的綜合執法平臺,并運用系統對聯動機制的運行情況和綜合執法進行全過程監管;監督指導各信息提供單位及時對信息進行更新;對屢教不改的餐飲企業,及時錄入市誠信平臺進行聯合管控。完善市民參與城市管理的渠道;對聯動機制的運行情況和綜合執法工作進行監督考評。
(三)市生態環保局。依職責加強日常巡檢,發現油煙污染問題通知執法部門查處;參加綜合執法,并根據職責,依法查處違規違法行為;配合綜合執法部門出具檢測報告;加強餐飲行業油煙排放和設施設備規范使用的技術指導。
(四)市食藥監局。依職責加強日常巡檢,發現油煙污染問題通知執法部門查處;參加綜合執法,并根據職責依法查處違規違法行為。
(五)市工商局。參加綜合執法,并根據職責依法查處違規違法行為。
(六)市水務局。依職責加強日常巡檢,發現油煙污染問題通知執法部門查處;參加綜合執法,并根據職責,依法查處違規違法行為;加強餐飲業污水排放的指導和監管。
(七)市衛生局。參加綜合執法,并根據職責依法查處違規違法行為。
(八)市住建局。依職責加強日常巡檢,發現油煙污染問題通知執法部門查處;配合綜合執法,對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提出整改意見。
(九)市規劃局。依職責加強日常巡檢,發現油煙污染問題通知執法部門查處;配合綜合執法,對違法規劃的餐飲服務項目提出整改意見;在控規編制及建設項目的規劃審批中,合理調整業態布局,解決住宅區與公共服務區功能分布不合理的問題。
四、管理措施
(一)宣傳教育
1.各聯動防控單位利用電視、報紙、網絡、微信公眾號等媒體進行各種形式的油煙污染防治宣傳工作。
2.各聯動防控單位按管理職責,對餐飲店進行法律法規宣傳教育,促使其了解基本的油煙污染的危害及防治措施,知曉造成油煙污染的法律后果,發動全社會參與防控。
(二)綜合執法
1.在市、區、鎮(街)統籌建立起聯合檢查、聯合查處、信息通報、監測分析、應急聯動、群眾投訴移交等常態化管理的聯動機制。
2.對餐飲業油煙污染問題,區城管部門牽頭,建立聯動機制,環保、食藥監、工商、水務、衛生、住建、規劃等相關部門依照各自法定職責進行查處。
3.在數字城管系統的基礎上,完善互聯互通的綜合執法平臺,運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對綜合執法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管。
(三)嚴管重罰。對油煙污染問題在30分鐘內到現場調查取證和立案,各聯動單位依法、依程序、按標準嚴管重罰,同時依法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限期整改,整改完畢經環保部門檢測合格后才能繼續經營。
(四)誠信懲戒。建立油煙污染失信懲戒機制。定期公布油煙污染違法“黑名單”,納入單位(個人)誠信記錄,讓誠信檔案全方位覆蓋,督促民眾遵紀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