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我區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切實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創建國家衛生城區打好堅實基礎,按照《沙坪壩區深化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餐飲油煙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為確保本次專項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規范一批、治理一批、取締一批”的方式,實現餐飲經營服務單位手續合法、油煙排放符合環境保護相關要求。
二、整治重點
東部城區特別是“一校兩院”周邊的“手續不全、群眾反映強烈、油煙排放不符合規范要求”的餐飲經營服務單位。
三、組織領導
成立由區環保局黨組書記漆鵬、局長徐國軒任組長,區環保局副局長趙會明、區環境監察支隊長王清武、區市政園林局分局副局長王曙光、區食藥監分局副局長劉仁萬、區公安分局治安支隊政委王均成、相關街鎮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的“沙坪壩區餐飲油煙專項整治百日攻堅工作組”(以下簡稱推進工作組)。
推進工作組負責統一組織、協調整治工作,研究百日攻堅行動中的重要問題。推進工作組下設辦公室在區環保局綜合科(以下簡稱推進工作組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區環保局副局長趙會明兼任。
四、整治措施
(一)對證照齊全,但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或規范性排煙管道的餐飲經營服務單位實施限期治理,督促其設置不影響周圍居民生活及市容市貌的規范性排氣煙道或安裝油煙凈化設施。
(二)對拒不整改或整治無望的整治對象,依法予以立案查處,并報區政府予以關停。
(三)依法吊銷主城區綜合樓、住宅樓內無公共煙道且污染嚴重的餐飲經營服務單位《餐飲服務許可證》,對無照且污染擾民的餐飲經營服務單位實施取締。
(四)對在主城區無公共煙道的居民樓下新開辦餐飲服務項目一律不予審批和核發相關證照。
五、責任分工
區環保局
1.牽頭負責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工作,并開展業務指導;
2.負責摸底調查和違法證據收集工作;
3.對手續合法但油煙排放不符合規范或群眾投訴的餐飲經營服務單位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明確治理要求和完成時限;
4.對油煙排放不符合規范、無法完成整治任務、整治后群眾反映依然強烈的餐飲經營服務單位進行立案查處,并報請區政府依法取締。
區市政園林局
負責整治餐飲經營服務單位占道經營行為以及露天燒烤攤油煙問題。
區房管局
負責協調房屋物業管理單位配合整治對象安裝煙道。
區工商分局
1.協助對無《工商營業執照》的餐飲經營服務單位行為進行立案查處;
2.協助對治理不達標或無法完成整治任務的餐飲經營服務單位依法予以取締;
區食藥監分局
1.對無《餐飲服務許可證》的餐飲經營服務單位行為進行立案查處;
2.依法吊銷經區政府批準實施關閉或取締后餐飲經營服務單位的《餐飲服務許可證》;
3.對無環保部門預審意見、無環評手續和在無公共煙道的居民樓下新開辦的餐飲服務項目不得核發《餐飲服務許可證》。
區公安分局
做好整治過程中情緒激動的餐飲單位經營戶及附近居民的穩定工作。
相關街鎮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配合主管部門開展行政執法工作,督促餐飲經營服務單位進行整改;做好群眾溝通解釋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六、整治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4年11月20日前)
擬定工作方案,明確整治目標、任務及要求,落實資金保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4年11月20日至2015年2月15日)
各職能部門和相關街鎮按照職責分工督促重點整治對象(詳見附件1)開展整治。
(三)深化整治階段(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對區內其它區域的餐飲經營服務單位開展整治。
1.2015年,重點整治學府路(一中至重慶七中段),三峽廣場片區、沙濱路、大學城卓越熙街等區域約110家餐飲經營服務單位;
2.2016年,重點整治井雙片區、大學城U城天街等片區約90家餐飲經營服務單位。
七、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區級相關部門、各街鎮要高度重視本次專項行動,明確分管領導和具體工作聯系人員直接參與整治工作。在整治工作中應保證整治隊伍人員穩定,如無特殊原因不得調整人員,以保證整治過程中執法工作的標準統一。
(二)強化部門聯動。參與整治工作的各有關部門、街鎮要定期交換整治信息,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對整治中發現的各類突出問題要及時補充納入集中整治,一般性問題納入深化整治范圍;對突出問題和交叉性工作,通過聯合執法,多管齊下依法整治,確保整治工作順利推進。
(三)加強督辦催辦。區環保局作為牽頭部門要加大對餐飲油煙整治的工作催辦和督辦力度;協調區委督查室、區政府督查室、區監察局開展督察、監察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