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勐侖鎮餐飲業油煙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狀況,保障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和身體健康,堅決打贏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根據《西雙版納州大氣污染防治實施細則》、《勐臘縣餐飲業油煙污染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等規定,結合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持續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按照“政府主導,企事業單位實施,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原則,嚴格落實餐飲業油煙污染治理措施,堅決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共同促進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現代化建設新格局。
二、治理目標
堅持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以“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的環境問題”為出發點,強化經菅者環境治理主體責任,落實餐飲業油煙治理和監管措施,全面開展餐飲業油煙污染治理工作,嚴格查處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和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造成超標排放污染的行為。通過集中治理,促使餐飲業經營者和單位食堂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使用清潔能源,配備排氣煙道降噪防噪設施,確保治理范圍及區域內餐飲業經營者和單位食堂全部安裝并正常運行油煙凈化設施,最大限度地減少餐飲油煙排放對環境的影響,力爭用1年時間完成餐飲業油煙污染治理任務。
三、治理范圍
全鎮范圍內所有油煙排放不達標的餐飲服務場所和單位食堂,包括從事餐飲經營活動的酒店、飯店、小吃店、快餐店、燒烤攤點,以及其他提供餐飲服務的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的食堂。
四、主要任務
(一)整治占道經營、露天燒烤等造成油煙污染的行為。推行露天餐飲、燒烤攤點集中經營,依法取締非法占用道路、公共場所的露天燒烤攤點,全面推廣使用環保無煙燒烤爐具或安裝油煙凈化裝置,確保餐飲油煙達標排放,規劃建設服務中心執法部門、市場監管所等加強對露天燒烤行業的環境監管。
(二)治理餐飲業經營者、單位食堂的油煙超標排放行為。對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餐飲業經營門店、場所、單位食堂限期安裝使用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正常運行,油煙廢氣排放達到要求;已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能達標排放的,限期采取整改措施并保證其正常運行,確保排放達到環保規定的排放標準。鼓勵餐飲業經營者和單位食堂實施整體改造,安裝油煙凈化裝置,排氣煙道不得影響周圍居民生活環境及市容市貌。禁止煙塵、油煙和異味無組織排放。
(三)規范新建、改建、擴建餐飲項目環保審批行為。自《方案》印發之日起,所有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的餐飲門店在開工前,必須取得縣級審批手續,鎮規劃建設服務中心、勐侖市場監督管理所必須按照各自權限進行審查。條件不符合的,一律不予辦理營業執照。
(四)積極推廣使用清潔能源。積極推廣使用電力、天然氣、液化氣等清潔能,依法取締餐飲業經營者和單位食堂的高污染燃煤爐灶。
(五)加強油煙監控監測。配合縣級部門在大型餐飲服務場所和餐飲油煙污染排放集中區域安裝監控設備,實時監控油煙排放,監測餐飲業油煙污染指標。對排放不達標或者不及時清理凈化裝置的限期整改,對超標排放整改不力的停業整改,對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但不正常運行的依法予以處罰。餐飲業經營單位和經營者要定期做好保養,已安裝的油煙凈化設施和裝置不得擅自閑置或拆除油煙凈化裝置,并定期對油煙凈化裝置進行維護保養,保證油煙凈化裝置正常運行和去除效率,并保存維護保養記錄備查。
五、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8年3月26日-5月20日)對轄區內餐飲業單位和經營者進行全面宣傳發動,通過走訪、發放宣傳單、微信平臺等方式方法進行宣傳,并向餐飲業單位和經營者發放治理通知,發動廣大業主積極配合此次專項治理行動。
(二)全面排查階段(2018年5月21日-6月30日)對轄區內餐飲業進行摸底調查,建立餐飲業臺賬,掌握污染防治設施安裝、運行情況,制定相應治理措施;對有環境違法行為的餐館進行登記,摸清底數,加強跟蹤監察,確定安裝油煙凈化的餐館名單,為下一步集中治理打好基礎。
(三)集中治理階段(2018年7月1日-10月31日)對調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全面分析,結合群眾信訪、投訴映依法提出整改措施:一是對未使用清潔能源的餐飲業,要求其規定期限內使用清潔能源;二是對使用清潔能源,油煙排放量大且無油煙處理設施,或油煙處理設施不能正常運行的餐飲業單位,依法限期整改,確保油煙達標排放,減少對區域環境的影響;三是對污染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的餐館,拒不實施治理措施,不能達到環保要求的,依法堅決予以關停。
(四)鞏固提升階段(2018年11月1日—11月30日)對不按期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餐飲經營單位,在縣級部門指導下,由鎮規劃建設服務中心、勐侖市場監督管理所等相關部門聯合,依法予以處理。
(五)總結驗收階段(2018年12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全面排查階段(2018年5月21日-6月30日) 對下達限期整改的餐飲業單位和經營戶進行集中驗收,并對專項治理工作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總結,完善管理臺賬,健全長效管理機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鎮長為組長,分管副鎮長為副組長,鎮屬中心(所)、村委會、鎮域企事業單位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全鎮餐飲業油煙污染治理的統籌協調、檢查指導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規劃建設服務中心,具體負責日常協調調度、督導檢查工作。按照“誰污染、誰治理”原則,結合實際,明確治理工作責任,確定工作目標任務,制定有針對性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實,確保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工作有序開展。
(二)建立聯動機制。環境污染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日常督導檢查、調度通報機制,定期組織召開工作調度推進會議,及時了解和掌握治理工作進展,定期通報治理工作情況。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依照各自職責,加強協調配合,齊抓共管,突出重點,緊緊圍繞治理目標任務抓好治理工作落實,確保餐飲業油煙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三)加強執法監管。要針對餐飲業油煙治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加強聯合執法,對嚴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餐飲業經營者,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從嚴查處,情節惡劣的要公開曝光,堅決打好餐飲業油煙污染治理攻堅戰。
(四)強化技術指導。積極對接縣級部門,主動做好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工作的技術指導,抓好技術把關和監測驗收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