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善城區環境質量,切實解決餐飲業油煙擾民問題,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根據相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開展餐飲業油煙污染集中整治行動,有效解決城區餐飲業油煙環境污染問題,規范提升餐飲業管理水平。完善餐飲業油煙污染防治設施定期運維制度,建立污染防治監督管理長效機制,實現餐飲業惠民不擾民,健康有序發展。
二、整治對象和內容
(一)整治范圍和對象
整治縣城區內(含古榕景區及移民安置區)所有餐飲服務單位 (中型餐館、小型餐館、小吃店、夜市、學校食堂、職工食堂)。
(二)整治內容
1.集中治理現有油煙污染突出的餐飲店
(1)未安裝符合環保要求的油煙凈化裝置的餐飲店;
(2)已安裝油煙凈化裝置但裝置簡陋、油煙污染仍然嚴重的,或居民投訴多、反響強烈的餐飲店。
2.機關、企事業及其他單位食堂必須配套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并有合理的排煙通道。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抓好城區油煙污染整治工作,決定成立榕江縣城區餐飲業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其成員如下:
組 長:張樹忠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潘建波 (縣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縣工信商務局局長)
楊宜昌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楊漢軍 (縣環保局局長)
余光虎 (縣市場監管局局長)
李 軍 (縣城管局副局長)
成 員:賀禮娜 (縣發改局副局長)
陸小松 (縣教育和科技局副局長)
李作維 (縣公安局副局長)
張培芳 (縣財政局副局長)
石 敏 (縣環保局副局長)
楊 璐 (縣文廣局副局長)
羅積波 (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副局長)
黃大文 (縣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楊 琴 (縣機關事務局副局長)
江草木 (縣城管局副局長)
楊興平 (古州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石明昌 (梨子園社區服務中心副主任)
謝宗智 (場壩社區服務中心副主任)
黃泉斌 (文體社區服務中心副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市監局,余光虎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黃大文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楊勝雪同志負責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收集匯總各類信息、數據,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整治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部署下一階段工作。
四、職責分工
縣市場監管局:摸清縣城內餐飲服務業經營單位的底數,查處無照、無證從事餐飲服務行為,對不符合餐飲經營條件的餐飲經營戶要求限期整改。協同有關部門組成專項整治執法工作組,開展集中專項整治活動,落實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工作責任,推進長效管理工作機制有效實施。
縣環保局:負責組織牽頭和協調作用,負責對餐飲服務單位污染物排放的監督管理及規劃。監督所有油煙廢氣的排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環境污染,積極引導業主禁燒燃煤(包括型煤),改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民用電力或其他清潔能源進行營業,要求餐飲經營戶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并設置合理的排煙通道;依法查處和打擊污染環境行為,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協同有關部門組成專項整治執法工作組,開展集中專項整治活動,落實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工作責任,推進長效管理工作機制有效實施。
縣城市綜合執法管理局:負責對轄區餐飲服務單位、食品攤販、燒烤點占道經營、亂倒亂排、亂搭亂建、亂涂亂畫、亂丟垃圾等行為的整治和處罰;負責餐飲服務單位餐廚垃圾收集、存放、運輸、處置備案; 餐飲業排污管道的處置及疏通,保證餐飲業產生的廢水一律通過密封式管道接入市政污水管道,做好餐飲業服務禁燒燃煤的監督管理;根據《貴州省食品安全條例》、采取媒體曝光、罰款、取締等多項措施進行嚴肅處理;協同有關部門組成專項整治執法工作組,開展集中專項整治活動,落實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工作責任,推進長效管理工作機制有效實施。
縣機關事務局:摸清縣城區機關和事業單位食堂底數。牽頭負責城區機關和事業單位食堂油煙治理。
縣財政局:負責安排專項資金,確保專項整治工作順利實施。負責國資房產出租用途審查,督促落實整改。
縣公安局:負責維護整治工作秩序,打擊暴力抗法等違法行為,及時受理移交案件。
縣教育和科技局:負責督促城區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食堂油煙整治。
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督促城區醫院及其他醫療機構食堂油煙整治。
縣文廣局: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有針對性地跟蹤報道專項治理中的好經驗、好機制、好做法,同時對一些典型案件和違法案例要及時曝光,形成強大聲勢,營造濃厚氛圍。
古州鎮、社區服務中心:負責做好轄區餐飲業主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食品攤販的備案工作,并配合縣級相關部門的執法行動,做好信訪維穩和善后處置工作。
五、工作要求
縣環保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城管局按各自工作職能對餐飲經營者存在的問題下達整改通知書各餐飲業主單位限期完成治理任務并通過整治驗收,逾期未完成整治的,相關部門按照法律法規進行罰款、停業整頓等行政處罰。具體完成時間如下:
(一)機關、事業單位帶頭整治。單位食堂務必于2018年10月20日前完成油煙凈化裝置安裝。
(二)糾紛投訴餐飲單位先行整治。因排放油煙引起環境污染糾紛,群眾反映強烈的餐飲經營單位(戶),務必于2018年10月25日前完成油煙凈化裝置安裝。
(三)其它餐飲經營單位按期整治。其它餐飲經營單位務必于2018年11月1日前完成油煙凈化裝置安裝。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快推進、按期完成我縣城區餐飲業油煙污染整治,成立榕江縣城區餐飲業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地點設在縣市監局。各成員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能,分解落實責任,加強協調配合,把餐飲業油煙污染集中整治作為近期的一項重要工作抓實抓好。
(二)加強執法監管。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相關職能部門將開展聯合執法,依法進行處罰。建立長效機制,新、改、擴建的餐飲經營單位和機關、事業單位食堂,必須按照相關規定開展環境影響評價,配套安裝與其經營規模相匹配的高效油煙凈化設施。要從城市規劃著手,合理設計布局相對獨立的餐飲行業區域,設計專門的油煙排放管道,配置污染治理設施。引進第三方服務機構,建立油煙凈化設備定期清洗、廢油回收等長效管理機制。
(三)加強輿論宣傳。要充分運用各種媒體,廣泛開展宣傳,不斷提高經營業主的思想認識;要通過新聞媒體參與集中檢查、聯合執法等活動,對餐飲業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曝光并跟蹤報道;要發揮群眾監督的作用,發動社區居民群眾積極參與,形成良好社會輿論氛圍。
(四)及時報送信息。各相關部門根據各自工作職能職責,科學制訂本部門專項行動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每周將本部門開展工作情況及簡報報送至縣市監局食品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