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市餐飲油煙整治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借鑒其他城市先進經驗,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政府引導、統一標準、屬地負責、部門聯動、共同推進”的原則,以“三個一批”(依法關閉一批,限期整治一批,完善手續一批)為主要內容,對市區范圍內餐飲經營戶、露天餐飲(含燒烤)攤點油煙污染等問題進行全面清理整治,力求達到油煙排放“三個100%”,即城區100%的餐飲業單位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經安裝和改造后油煙凈化設施100%排放達標,油煙凈化及其配套設備100%定期保養。堅決遏制餐飲油煙污染產生,基本實現城區餐飲無違規露天直排油煙現象,長效監管機制有效建立,環境空氣質量得到有效治理。
二、整治范圍和整治對象
整治范圍為已建成區域,整治對象為城區現有及新開設的餐飲單位和露天餐飲(燒烤)攤點等。餐飲單位包括餐飲企業、個體餐飲門店、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等,不產生油煙的或不設炒爐及無煎、炒、炸、烤等產生油煙、異味、廢氣制作工序的餐飲單位,如面館、饅頭鋪、包子鋪、火鍋店、蛋糕房、鹵食店、冷食店、砂鍋形式的門店等不在整治范圍。
三、整治任務
(一)對已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餐飲單位,其油煙凈化設施進行更新改造,完善手續,確保油煙排放滿足《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及相關國家最新標準要求,建立凈化設施長期維護制度。
(二)對自愿接受統一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餐飲單位,采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模式,公開招標選擇第三方,對油煙凈化設施安裝、維護、運營。對限期拒不安裝、改造油煙凈化設施的餐飲單位,依法予以處罰。
(三)依法整治餐飲門店外設置灶臺(燒烤臺)店外經營行為,對設立在居民住宅樓內的餐飲經營戶依法予以關閉,全面取締城區范圍內所有非法占用公共場所露天經營餐飲、燒烤攤點。
(四)對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單位,應設立經市規劃、住建部門批準認可的專用煙道,設立后按其實際狀況,分別按第(一)、(二)項辦理;如不設立專用煙道或設立不符合市規劃、住建部門要求的專用煙道,按第(三)項處理。
四、政府監管
(一)公開招標選擇第三方企業負責餐飲油煙達標排放。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選擇具有運營、維護業績的企業負責餐飲單位油煙凈化設施的運營、維護、清洗,確保達標排放,運維服務期限7年。中標企業須在本地注冊項目公司,建立油煙凈化設施清洗生產線,負責免費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及在線監測裝置,建立餐飲油煙排放市、區、第三方企業三級網絡監測系統,并接入數字化城管平臺,利用感知、嵌入式、互聯網、3G等無線通信技術,對油煙凈化設施是否開啟、是否定期清洗以及是否達標排放油煙等情況進行全方位監測、監控,并免費包修包換零配件。
(二)餐飲單位負責油煙凈化設施的開啟并承擔清洗費用。按照“誰污染、誰付費”的原則,餐飲單位與中標企業簽訂運維協議。
(三)監管方式。由原來監管餐飲單位變為監管中標企業和餐飲單位。一是對餐飲單位未安裝和使用與其經營規模相匹配的油煙凈化設施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二是轄區行政執法局與中標企業簽訂監管協議,對中標企業不履行油煙凈化設施的運營、維護、清洗責任或油煙排放不達標的,責令限期整改,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管理辦法及協議,給予相應處罰。具體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四)資金補助。為保障運維中標企業合理利潤,達到餐飲油煙整治長效管理目標,按每戶每組(1.2米)不低于4000元標準給予補助,資金由市、區兩級按照1:1比例配套落實。
五、職責分工
市行政執法局負責制定餐飲油煙整治標準、工作方案,指導、組織、監督各區實施整治工作。
區行政執法局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范圍內餐飲油煙整治具體工作。
六、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和排查統計階段(2018年6月)。
1.宣傳發動。通過《致餐飲經營業主一封信》、印發宣傳單、張貼宣傳畫、新聞媒體宣傳等多種形式,營造有利于油煙整治工作的輿論氛圍。
2.排查統計。由各區行政執法局對城區餐飲單位建設規模等情況進行統計,對餐飲單位的灶頭、集煙罩、煙道、彎頭數量進行調(排)查、統計、編號、匯總,編制采購預算和采購需求。
(二)招標采購階段(2018年7月)。
各區招標文件報市行政執法局審核后,分區開展招標選擇第三方企業。
(三)集中整治階段(2018年8月— 10月)。
各區結合實際,制定科學、可操作性的整治計劃,聯合中標企業上門對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進行安裝;對已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但油煙排放未達標的餐飲單位重新安裝和改造;對不具備改造條件的店外灶臺(燒烤臺)違法經營以及非法占用公共場所露天經營餐飲(燒烤)攤點予以取締,對設立在居民住宅樓內及未配套設立(或設立不符合要求的)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單位,相關部門依法予以關閉。
(四)長效治理階段(2018年11月— 12月)。
餐飲油煙整治工作納入數字城管統一監管。采取“互聯網+執法”,建立在線監控管理系統,隨時抽查運維情況,及時發現不按規定開啟凈化設施的違法行為。各區行政執法局聯合中標企業對各餐飲單位設備安裝及運維檔案的統籌管理,做好日常管理和后期維護保養收費工作,實現餐飲油煙專項整治工作常態化、制度化。對拒不安裝和改造的餐飲單位,各區行政執法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在市城管委的統一領導下,各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市、區行政執法局要切實做好整治工作的組織、推進、協調,嚴格標準要求,切實履行責任,確保整治工作順利推進。
(二)堅持依法行政。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懲、執法必嚴。在對餐飲單位進行全面調查摸底的基礎上,要統一明確違法認定標準,規范查處程序,做到定性準確、程序合法。
(三)嚴格督查考核。市、區行政執法局要根據自身職責,堅持每周對整治情況進行檢查、推進、分析和總結。市行政執法局要及時匯總整治進展情況,定期對各區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對于工作不力的予以通報,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四)加強輿論引導。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新聞媒體宣傳油煙專項整治工作的目的、意義,引導動員餐飲業主積極配合。邀請新聞媒體進行跟蹤報道,客觀、準確地向社會公開油煙專項整治工作進展和取得的成效,推進油煙整治工作有序開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