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環保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發展和生態兩條底線,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持續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城區餐館、夜市攤販油煙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織金縣城區餐飲經營戶油煙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協調指導開展油煙整治工作。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朱宇翔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
副 組 長:付曉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政府黨組成員、公安局局長
袁明琴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成 員:饒健縣政府辦副主任
謝瑾縣政府辦機關黨委書記
楊露縣環保局局長
諶洪彬縣市場監管局局長
宋波縣城管局局長
楊立新縣規劃局副局長
吉鑫縣環境保護局副局長
武倜縣市場監管局經檢大隊長
陳忠勇縣城管局監察大隊大隊長
周訓權縣市場監管局食藥稽查局副局長
張勇雙堰街道辦事處主任
武文文騰街道黨工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朱天林綺陌街道辦事處主任
張雄縣環保局辦公室負責人
諶建業縣市場監管局
周江縣規劃局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諶洪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武倜同志為聯絡員,負責日常工作開展。
二、工作職責
(一)領導小組主要工作職責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餐飲經營戶油煙整治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研究擬定落實縣城餐飲經營戶油煙整治工作措施,組織實施餐飲經營戶油煙整治工作,統籌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二)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工作職責
按照縣政府和縣城餐飲經營戶油煙整治領導小組工作要求,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提出需由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解決的問題和建議;負責油煙整治工作重大事項的研究、上報,工作文件的起草編發和相關資料的上報;負責整治工作的監督、檢查、考核、通報等工作;及時協調處理相關投訴舉報事件。
(三)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1.縣環保局:指導城區設在室內的餐飲經營戶和規劃局劃定區域(點)的餐飲經營戶安裝使用油煙凈化器、燒烤車等環保設施,并明確第三方對餐飲經營戶的油煙凈化設施進行檢測,使其生產經營活動產生的油煙有組織達標排放,防止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造成污染。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及其他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依法處置。
2.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對文騰、雙堰、綺陌街道及縣規劃局劃定區域(點)和固定時段內食品經營戶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他食品法律、法規的生產經營行為進行依法處置。
3.縣城管局:引導縣城轄區內餐飲、夜市攤販占道經營戶進入政府規劃區域(點)和固定時段內進行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對違反規定在劃定區域外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場所經營的餐飲經營戶進行依法處置。
4.縣規劃局:負責對文騰、雙堰、綺陌街道辦事處規劃的夜市攤販臨時經營區域(點)進行總體把關,對街道提出的經營區域(點)和固定時段不符合縣城市規劃要求的指導其重新設置規劃。
5.雙堰街道:劃定本轄區內符合城鄉規劃要求的臨時區域(點)和固定時段供食品攤販經營,并向社會公布;負責食品攤販備案管理,并將備案情況通報縣市場監管局和縣城管局,配合各責任單位做好本轄區的油煙整治相關工作。
6.文騰街道:劃定本轄區內符合城鄉規劃要求的臨時區域(點)和固定時段供食品攤販經營,并向社會公布;負責食品攤販備案管理,并將備案情況通報縣市場監管局和縣城管局,配合各責任單位做好本轄區的油煙整治相關工作。
7.綺陌街道:劃定本轄區內符合城鄉規劃要求的臨時區域(點)和固定時段供食品攤販經營,并向社會公布;負責食品攤販備案管理,并將備案情況通報縣市場監管局和縣城管局,配合各責任單位做好本轄區的油煙整治相關工作。
三、工作原則
(一)政府牽頭、部門協作與區域聯動相結合的原則。
(二)行政引導、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手段相結合的原則。
(三)服務群眾、規范經營與依法行政相結合的原則。
(四)宣傳先行與穩步推進相結合的原則。
四、工作措施
(一)整治范圍及整治重點
1.整治范圍。縣城區域范圍內西一二三街、安居路、魚山路、雙堰路、新華北路、174區域、金玉龍城區域、大水溝區域、南門區域等食品經營戶。
2.整治重點。整治是否在城市道路兩側、人行天橋、公共場地、景觀區域經營食品或當地人民政府(辦事處)禁止的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餐飲經營戶經營產生的廢水、污水、油煙是否按環保要求有組織達標排放;餐飲經營戶是否達到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許可條件;餐飲人員是否持健康合格證上崗。
(二)時間及步驟(三個階段)
1.宣傳發動階段(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20日)。將本次整治工作任務分解落實,明確目標任務、工作措施、責任分工和時間安排。按分組原則,各組分別同步啟動向責任區餐飲經營戶下發告知書。同時,對責任區餐飲經營戶登記造冊、建立紙質版和電子臺帳資料,切實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2.組織實施階段(2018年11月21日至2019年1月10日)。按照“規范一批、提升一批、取締一批”的要求,實行分片包干,督促引導責任區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場所的餐飲經營戶進店經營或進入規劃區域(點)和固定時段內進行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并按環保法律、法規要求安裝使用合格的油煙凈化設施,并對餐飲經營戶的油煙凈化設施進行檢測,確保生產經營活動產生的油煙有組織達標排放。對依法開辦的餐飲經營戶,通過指導、幫助,促使其依法、依規、誠信經營;對經營場地不合法的餐飲經營戶,引導其就近進入文騰、雙堰、綺陌街道辦會同縣城市規劃局劃定區域(點)和固定時段內進行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對經縣城餐飲油煙整治工作執法人員引導拒不進入政府劃定區域(點)和固定時段內進行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餐飲經營戶,按成員單位法定職能職責依法進行取締,對阻礙公務執行或涉嫌刑事犯罪的餐飲經營戶,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機關進行處置。
3.總結驗收階段(2019年1月11日至1月31日)。縣城餐飲經營戶油煙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及成員組隊對各整治小組責任區整治工作進行驗收檢查,對整治情況進行全面總結,把好的措施、做法和經驗制度化、常態化,完善餐飲經營戶長效管理的體制機制與措施辦法。
五、工作要求
(一)餐飲經營戶油煙整治工作執法人員在現場檢查時,應按成員單位法定職能職責對餐飲經營戶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制作現場檢查文書資料,實行“誰部門管轄、誰部門負責,誰部門有處罰權,誰部門進行處罰”的責任制。對工作落實不力的實行責任倒查。
(二)整治工作中嚴格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切實做到依法履職,依法行政。對餐飲經營戶從業人員無健康證上崗及廢水、污水、油煙未按環保部門要求達標排放的,提出整改意見并監督整改落實;對經營場地不合法經整治工作執法人員引導拒不進入政府劃定區域(點)和固定時段內進行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餐飲經營戶依法進行取締。
(三)整治執法過程中發現異常情況不能當場處理的,應立即報告領導小組處置。各整治小組要及時將階段工作開展情況報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人:諶建業;聯系電話:15117563645;(電子郵箱:864710909@qq.com)。
(四)對在專項治理工作中推諉扯皮、工作不力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將按照相關規定嚴格問責;對為油煙治理設施驗收不達標和未進行治理的餐飲業單位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營業執照及年審營業執照的相關人員嚴肅追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