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做好我縣2018-2019年度冬季大氣污染防治(以下簡稱“冬防”)工作,持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保障公眾健康,根據《隴南市2018-2019年度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隴大氣治理領辦發〔2018〕15號)、《禮縣污染防治攻堅實施方案》(禮辦發〔2018〕47號)及《禮縣2018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禮政辦發〔2018〕94號)相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全國、全省、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針對我縣冬季污染特點,結合污染結構發生重大變化的實際,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堅持嚴字當先、細化量化目標、明確職責任務、協同聯動聯防、動員全民參與、輿論跟進宣傳,嚴格獎懲機制,一線解決問題,通過分時段、有側重地嚴查、嚴管、嚴考、嚴懲等防控措施,確保今冬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工作目標
通過實施“冬防”特別管控措施,確保2018年度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達到85%以上, 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兩項污染物確保穩定達標并持續改善,各項污染物基本達到國家二級標準限值。基本消除人為導致重污染天氣。
三、工作步驟
2018-2019年度“冬防”工作自2018年10月15日開始,至2019年3月15日結束,共151天。重點管控對象為揚塵、機動車尾氣、燃煤和“四燒”等三大類污染源。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動員實施階段(2018年10月15日-11月10日)
1.召開“冬防”動員大會。根據全縣實際,細化分解任務,逐級靠實作責任,適時召開動員會議,對大氣污染“冬防”工作進行全部安排部署,將工作落實到人,做到污染有人抓,問題有人管。
2.進一步強化網格化監管。制定完善《大氣污染防治網格化監管辦法》,鄉鎮、社區、街道加強網格化監管措施,進一步落實網格化管理考核獎懲機制,明確網格監管責任人,充實基層網格監管力量,并于10月底前對網格員全面開展“冬防”培訓,提升“冬防”期間低空面源污染監管水平和能力。
3.開展整治衛生死角活動。結合全域無垃圾工作,每周五組織開展全民大掃除,全面清洗公共設施、交通護欄等,徹底清除道路護欄下和道牙石周邊泥土,全面清理整治各類衛生死角,對城鄉接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區域生活垃圾進行清除,對轄區內的樓宇進行立面清洗和樓頂濕法保潔。
4.嚴管嚴查揚塵污染源。對各類施工揚塵源實行“一票停工制”,即各類施工工地未能按要求完全落實防塵抑塵降塵措施的,一律實行停工整頓。一是嚴管建筑施工揚塵。督促建筑工地全面落實6個100%抑塵措施;加強渣土運輸車輛審批和監管,開展卡口檢查,遏制渣土車輛遺撒現象;對現有裸露土壤覆蓋物進行清查,凡老舊和破損的覆蓋物一律監督施工方進行更換。二是嚴管市政工程揚塵。對市區道路開挖等市政工程進行復查,在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城區主次干道及破損橋梁的維護及油護工作。對已建成的城市道路要及時移交并開展環衛保潔作業,未移交前定期開展保潔工作。三是遏制道路交通揚塵。對路面破損嚴重的道路實施維修進行抑塵。(責任單位:縣住建局;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綜合執法局)
5.嚴防嚴控燃煤污染。一是整頓煤炭專營市場。工信部門牽頭,質監部門負責,監督禮縣煤炭一級配送中心嚴把原煤質量關,杜絕劣質型煤的生產和流通,保障市場優質無煙煤、潔凈型煤和引燃煤充足供應。開展定期煤質抽檢,抽檢數每月不少于總批次的35%,并在媒體公示煤質抽檢結果。二是嚴管二級銷售網點。工信部門牽頭,公安、質監、工商部門配合,開展城區及周邊潔凈型煤和無煙煤二級配送網點的清查,對銷售劣質型煤、有煙煤、半煙煤等劣質煤炭的二級配送網點,一經發現在重罰、沒收的基礎上一律吊銷經營資質。三是強化城區卡口管控。公安交警、質監、綜合執法部門負責,在城區出入口設置卡口對進入城區的煤炭進行24小時檢查。同時,完善鄉鎮(街道)、社區分片監管制度,建設煤炭監控網絡,一旦發現運輸、銷售、使用有煙煤、劣質型煤的立即進行查處。四是嚴格煤炭使用要求。按照“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規定,嚴格落實“禁燃區”內嚴禁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規定。對違反“禁燃區”相關規定的,依法依規予以查處。(責任單位:縣工信局;配合單位:縣質監局、縣公安局、縣綜合執法局、縣工商局)
6.集中攻堅完成年度治理任務。一是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工作的通知》(隴大氣治理領辦發〔2018〕12號)要求,完成轄區內燃煤鍋爐綜合整治任務。二是完成餐飲業污染綜合整治工作。食藥監、綜合執法、工商等部門聯合對餐飲單位進行集中整治,完成年度重點餐飲單位清潔能源改造和油煙治理工作。(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質監局、縣食藥監局;配合單位:縣環保局、縣綜合執法局、縣工商局)
(二)嚴防嚴控階段(2018年11月11日-2019年2月28日)
7.綜合整治揚塵污染。一是道路開挖等市政工程落實“六個百分百”抑塵措施,凡未落實的一律停工整頓。(責任單位:縣住建局)
二是強化城區道路抑塵保潔措施,落實全天保潔保濕要求,雨(雪)后立即開展道路清淤(雪)工作。公安交警部門、城市綜合執法部門做好違規車輛攔停、查處等相關工作,嚴控道路交通揚塵,確保物料運輸車輛遮蓋密閉和按規定線路、時間行駛,查處不符合規定和帶泥上路的車輛。(責任單位:縣住建局;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綜合執法局)
8.防控低空面源污染。發揮網格化管控職能,全面監控網格覆蓋范圍內揚塵、燃煤、垃圾焚燒、餐飲污染等低空大氣污染源。
一是開展網格化大氣監測工作,加密監測網絡,及時對大氣污染開展溯源分析、調度,及時發現和消除污染源頭。(責任單位:縣環保局)
二是嚴查露天燒烤,所有流動燒烤攤點必須入店或集中經營,室內燒烤需配備油煙凈化設施。(責任單位:縣綜合執法局;配合單位:縣食藥監局)
三是嚴控焚燒垃圾及面源污染。嚴格按照《隴南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通告》要求,嚴禁焚燒農作物秸稈、垃圾、枯枝落葉和燒荒等“四燒”行為。(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牽頭單位:縣住建局、縣農牧局)
9.嚴控機動車尾氣污染。一是在城區出入口設置卡口,實行大車繞行制度,禁止大型貨運機動車、農用車在城區行駛,嚴禁除特種車輛以外的“黃標車”在主城區行駛。(責任單位:縣公安局)
二是推行和提倡綠色出行、公交出行及“無車日”活動。(責任單位:縣公安局)
三是開展非移動源施工機械及其油品整治。建設部門負責對非移動源施工機械開展全面清查,禁止施工機械使用劣質柴油,禁止機械超標排放、“帶病”運營。質監部門負責嚴查全縣生產、銷售偽冒假劣油品。(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質監局)
(三)嚴控外來沙塵階段(2019年3月1日-3月15日)
10.加強沙塵、浮塵天氣預警預報。氣象部門及時發布沙塵天氣預警預報。加大揚塵污染防控力度,在冬春季外來沙塵、浮塵天氣適時啟動應急預案,城區所有土方作業一律緊急停工,工地內裸地、土堆等物料全部覆蓋,工地內部不間斷灑水抑塵。在氣溫允許的情況下,環衛部門灑水車輛全部上路灑水增濕,沙塵、浮塵天氣結束后立即組織吸塵保潔車輛上路吸塵,減輕外來沙塵、浮塵與本地揚塵疊加污染。(責任單位:氣象局、縣住建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在禮縣大氣污染治理領導小組領導下,全面組織實施“冬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冬防”日常工作,主要負責溝通協調、監督推進、情況匯總上報等工作,實行24小時在線調度、指揮和監督,不定期通報各單位工作落實情況并上報縣委、縣政府,同時由縣委信息督查室、縣政府信息督辦室牽頭,組織縣直相關單位,對全縣冬防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并指導督促責任單位對督查中發現的相關問題進行整改。對環境空氣質量異常情況及時處置,督促鄉鎮、社區、街道落實網格化監管措施,限時辦結領導小組辦公室督查通報的問題及交辦的工作任務。
(二)完善工作機制。一是調度指揮。采取現場會、推進會、通報會、督辦會等形式,及時開展調度,研究解決階段性問題,通報督察考核情況,反饋通報辦結及問責情況。二是問題轉辦。縣委信息督查室、縣政府信息督辦室對督查巡查中發現的問題,第一時間向相關鄉鎮、單位進行轉辦。三是預警應急。環保部門與氣象部門開展污染天氣監測預警,定期對氣象條件會商研判,第一時間發布預警信息,提早做好污染應對準備。四是協同聯動。各部門聯動聯防,成立由公安、建設、綜合執法、質監、環保、工信等部門為成員的綜合執法組,隨機聯合查處大氣污染違法犯罪行為。建立完善調度制度,對空氣質量異常情況和大氣污染行為早發現、早調度、早查處、早反饋,第一時間解決區域性大氣污染問題。
(三)營造輿論氛圍。一是組織新聞媒體加大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宣傳力度,全方位、多視角宣傳報道關于“冬防”工作的決策部署和“冬防”工作開展情況,公示各類污染源主管部門的舉報電話、信箱等,并開展環境違法行為“隨手拍”活動,方便群眾投訴。二是及時發布環境空氣質量狀況和降塵情況,并對重點工業企業的污染控制承諾及守法情況、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處罰情況等進行公示。三是充分發揮“12369”環保舉報專線作用,鼓勵群眾舉報環境違法問題,并對群眾舉報的問題限時查處和反饋,對重大舉報案件實行公示制。四是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對照職責分工,加強輿論宣傳,動員全民參與和監督,營造社會化治污的大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