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餐飲油煙治理,切實提高城區環境空氣質量,推進餐飲業油煙污染防治工作深入開展,進一步明確、細化各成員單位的任務分工,完善各整治階段的工作措施,近日莒南縣印發《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工作補充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對餐飲油煙污染整治范圍及對象、任務及目標、整治方法步驟、職責分工及時間節點等做了具體明確和部署。
一整治范圍及對象為莒南縣城區所有賓館、飯店、食堂和燒烤攤點等餐飲業油煙排放單位及個體經營戶。露天燒烤、隨意焚燒垃圾的單位和個人。
二整治任務及目標。列入整治范圍的所有餐飲油煙排放單位及個體經營戶必須于10月1日前全部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和不影響周圍居民生活環境及市容市貌的排氣煙道,并保證設備正常運行,確保外排油煙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已安裝油煙凈化裝置但不能達標排放的,要在規定期限內采取整改措施,確保油煙達標排放。對燒烤攤點進行總量控制,嚴禁新增燒烤攤點;取締一切露天燒烤和露天大排檔。嚴禁隨意焚燒生活垃圾和落葉等,嚴格落實生活垃圾、落葉集中收集處理相關規定,確保無焚燒垃圾、樹葉行為。
整治范圍內所有餐飲油煙排放單位及個體經營戶,必須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室內燒烤必須安裝使用油煙凈化設備,并經環保部門認定油煙達標排放后,依法辦理(補辦)餐飲服務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審批手續,對不符合餐飲經營要求或環評認為不合適繼續經營餐飲的,依法取締。
三整治方法步驟
(一)集中整治階段(2016年5月22日至7月22日)。縣城管局會同環保局、食藥監局、工商局根據任務分工依法向城區內需整改的餐飲油煙排放單位及個體經營戶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存在問題的餐飲經營單位及個體經營戶接到通知后,于7月10日前向城管、環保等部門報送整改方案,經審查后實施,于7月22日前完成整改任務。
(二)檢查驗收階段(2016年7月23日至10月1日)。縣城管局會同環保局、食藥監局、工商局對餐飲業油煙污染整治情況組織檢查驗收,對符合條件的予以辦理相關手續,不符合條件的,依法予以關停。對隨意焚燒生活垃圾、落葉的,根據相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