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落實我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藍天保衛等任務要求,加強監管執法,強化協同聯動,綜合治理餐飲門店燒烤油煙污染問題,推動我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現將《關于加大對餐飲門店燒烤油煙污染綜合治理力度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結合工作實際參照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關于加大對餐飲門店燒烤油煙污染綜合治理力度的意見
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北京市環境保護局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 北京市社會建設工作辦公室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
2018年7月23日
附件1
關于加大對餐飲門店燒烤油煙污染綜合治理力度的意見
為切實落實我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藍天保衛等任務要求,加強監管執法,強化協同聯動,綜合治理餐飲門店燒烤油煙污染問題,推動我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現就有關問題,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嚴格監管執法,提高執法檢查和處罰力度
一是提高執法檢查率。城管執法機關和環保部門,對群眾舉報、媒體曝光、巡查發現、部門移送的餐飲門店違規燒烤油煙污染行為,要建立健全問題臺賬,并根據違法行為的規模、影響等因素,制定檢查計劃,確定管控等級,明確檢查頻次。通過強化執法檢查,前移執法關口,加強違法事項提示告知,實施快速響應和延時盯守,不斷壓縮違法行為發生空間。
二是提高立案處罰率。各執法部門對餐飲門店燒烤油煙污染行為,應當積極開展調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立案并留痕備查。對店外經營燒烤行為,由城管執法機關責令改正,沒收燒烤工具和違法所得,處以罰款。對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的,由環保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以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餐飲服務項目涉及燒烤問題的,由城管執法機關和環保部門依據職責分工,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關閉,并處罰款。
二、加強執法協同,推動違法行為源頭治理
一是用好“街鄉吹哨、部門報到”工作機制。城管執法機關、環保部門,對餐飲門店拒不改正違法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或者存在其他嚴重違法情形的,應當及時向街道鄉鎮政府報告,充分發揮“街鄉吹哨、部門報到”工作機制作用,由街道鄉鎮統籌協調環保、工商、食藥監、城管、消防等部門,對違規餐飲門店開展聯合執法,從經營場所、主體資格、設施設置使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多角度排查檢查,實現“一處違法、多部門聯動執法”,警示、督促餐飲單位改正違法行為。
二是用足法律法規,形成監管合力。餐飲門店店外燒烤,由城管執法機關依法查處;店內燒烤存在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等情形的,由環保部門依法查處;拒不改正,責令停業整頓。燒烤門店涉及“開墻打洞”經營場所的,納入“開墻打洞”專項整治,由街道鄉鎮組織相關部門依法及時封堵、恢復原貌;餐飲門店無照無證經營的,由屬地政府統籌工商、食藥監等部門,開展無照無證餐飲單位綜合治理,嚴厲打擊和取締非法經營,減少無照無證餐飲單位存量;餐飲門店違反食品安全相關規定的,由食藥監管部門依法嚴肅查處,直至停產停業;經營主體出租、轉讓營業執照的,由工商部門予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或依法撤銷工商登記;經營場所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由公安消防部門依法查處;經營場所屬于違法建設的,納入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范圍。各相關部門發現餐飲單位利用公司名義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的嚴重違法行為,移送工商部門依據公司登記管理有關規定,吊銷營業執照。
三、強化信用聯動,督促引導餐飲門店履行社會責任
各相關部門應當廣泛宣傳發動,督促引導餐飲門店依法誠信經營,切實履行社會責任,積極參與首都大氣污染和環境秩序治理,共建、共享大氣和環境治理成果。
對餐飲門店燒烤油煙污染等違法行為,各執法部門作出處罰決定后,應當按照《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及時歸集、公示相關信息,依托信用北京、企業信用信息管理等平臺,實現信用信息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的共享應用,提高違法成本。各相關部門在市場監管、行政審批、政府采購、招標投標、政策扶持、人員招錄、職稱評定和表彰獎勵等工作中,應當依法將處罰信息作為行政決策的重要依據。
對環保部門、城管執法機關通報的一年內依法處罰2次以上的油煙排放違法餐飲門店,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其納入餐飲業量化評級管理,降低量化等級;商務部門負責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引導餐飲經營主體加強行業自律,按照相關規定將違法主體納入商務領域不良信用記錄名單;涉及非公企業的,市社會辦負責將處罰信息納入非公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綜合評價標準,督促引導非公企業履行社會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