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季節是污染天氣高發季,外來輸入性污染與本地污染疊加,加之不利氣象等客觀因素的影響,我市10月下旬以來全市細顆粒物(PM2.5)濃度持續上升,空氣污染較為嚴重,極大影響全市高質量發展工作要求。根據氣象專家分析,今年冬季氣象條件將極其不利于空氣環境質量改善,大氣污染防治形勢變得極為嚴峻。為有效應對不利天氣影響,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確保實現全市全年工作考核目標,現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統領,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國家和省關于堅定不移打贏藍天保衛戰的要求和部署,深入開展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實現明顯降低PM2.5濃度,明顯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不斷增強我市人民的藍天幸福感,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二、工作目標
通過重點抓好城區揚塵、工業廢氣、機動車尾氣、油品整治、餐飲油煙等治理,扎實推進煙花爆竹禁放和農作物秸桿露天禁燒等行動,實現冬春季全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確保2018年11-12月全市細顆粒物(PM2.5)均值控制在61微克/立方米以內,完成全市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不高于43微克/立方米的目標。2019年1月1日-3月31日,PM2.5濃度力爭控制在48微克/立方米以內,較2018年同期下降9%以上。
三、攻堅時間
2018年11月10日至2019年3月31日。
四、攻堅措施
(一)強化城區揚塵污染綜合治理。
1.規范施工工地管理。認真做好建筑工地、市政施工工地、建筑物拆除等施工揚塵管理工作,施工現場要按照 “六必須”“六不準”(必須設置規范圍擋作業、必須濕法壓塵作業、必須硬化場內道路、必須設置使用沖洗設施、必須配齊保潔人員、必須定時清掃施工現場,不準車輛帶泥出門、不準運渣車輛超載、不準高空拋撒垃圾、不準無證排放垃圾、不準場地積水、不準現場焚燒廢棄物)的要求進行規范管理。在啟動污染天氣一級響應期間,對各工地實施“休克療法”,所有工地停止施工;涉及民生工程不能停工的,須在落實抑塵措施后按程序報應急指揮部得到批準才可繼續施工。對施工工地和拆遷(拆除)工程施工過程中存在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落實不到位、揚塵污染嚴重的工地,嚴格實施停工措施;停工工地必須整改合格,并經驗收、備案、公示后,方可恢復施工。(責任單位:市住建委、市房管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2.規范道路揚塵治理。采用“一吸二沖三洗四收五掃”作業模式(吸塵車進行吸附清除,高壓水車對道路沖洗,濕式洗掃車二次洗掃遺漏路面,清理路面積水,最后人工清掃進行保持),強化城區路面養護、保潔,減少道路二次揚塵,每半月開展一次“洗城行動”,確保城市清潔全覆蓋。重點加強贛西大道、白竹路、環城路、蒙華鐵路等道路施工揚塵管控;強化仰天大道、天工大道、賽維大道、陽光大道等道路揚塵管控。(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路局、市投控集團,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3.規范運輸揚塵治理。嚴厲打擊城區貨車拋灑揚塵等違法行為,對未采取有效密閉措施造成拋灑、脫落、遺漏、揚塵等污染的散裝物料運輸車輛,依法依規從嚴處罰;加強渣土車管理,按照規定路線和時間,強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運輸管控,強化散裝物料貨運車密閉化運輸管控。(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公路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4.規范堆場揚塵治理。取締中心城區范圍內砂石料、散裝物料和建筑廢料等露天堆場;禁止工業企業散裝物料跨車間、廠區運輸;采用封閉或半封閉庫房(天棚)堆放企業物料,物料運輸傳送裝置必須密閉運行。(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工信委,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二)強化工業污染治理。
5.加強工業廢氣治理。深入推進磚瓦窯、水泥粉磨站、各類攪拌站專項整治,提升行業大氣污染治理水平;推進重點行業污染治理設施升級改造,加大工業大氣主要污染源在線實時監控力度,發現問題及時查處,嚴厲打擊在線監控設施不正常運行、外排煙氣超標、數據突變等違法違規行為;開展“散亂污”企業整治回頭看,嚴防已關停企業“死灰復燃”。(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工信委,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6.加強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管控。加強鋼鐵、電力和水泥等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監管,在確保現有達標基礎上,推進鋼鐵、電力和水泥行業限值排放,進一步減少污染負荷。(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7.加強燃煤鍋爐煙氣治理。開展全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整治“回頭看”,嚴防反彈;禁止新建2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對現有20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脫硫、脫硝和除塵設施進行大排查,確保煙氣達標排放。(責任單位:市工信委、市環保局、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三)強化交通領域污染治理。
8.加強機動車尾氣治理。加大對超標準排放和達到強制報廢車輛上路行駛的執法力度,探索實施車輛行駛線路錯峰管理及線路管制,減少機動車尾氣對空氣污染疊加的影響;依托監控平臺加強對機動車環檢監管,杜絕“假檢驗”和“不檢驗”行為。(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環保局)
9. 強化車用油品監督管理。著力開展打擊黑加油站點,嚴厲打擊違法銷售車用油品行為,對黑加油站和黑移動加油車,一經發現,堅決取締,嚴防死灰復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局、市公安局)
(四)強化露天焚燒管控。
10.禁止各類露天焚燒。將秸稈、雜草、樹葉、垃圾等各種露天焚燒一并納入禁燒范圍,加強“定點、定時、定人、定責”管控,對各種露天焚燒行為要及時制止、處罰,切實降低露天焚燒對空氣質量的影響。(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五)強化生活類大氣污染源治理。
11.加強餐飲油煙治理。持續督促主城區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建立定期清洗和長效監管制度,強化城區4個空氣監測站站點1公里范圍內餐飲服務單位油煙凈化處理裝置安裝及運行情況排查,確保無遺漏。(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局,高新區管委會、渝水區政府、仙女湖區管委會)
12.加強露天燒烤油煙治理。依法取締中心城區范圍內戶外經營餐飲攤點和露天燒烤攤點;持續加強夜市露天餐飲經營的清理整頓。(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13.嚴格煙花爆竹禁限燃放管控。嚴格執行我市煙花爆竹禁限燃放相關規定,加大對違禁燃放的懲處力度,切實降低因燃放煙花爆竹對城市空氣質量的影響。(責任單位:市禁燃辦、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安監局、市供銷社,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六)強化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
14.深入推進干洗行業開啟式干洗機的更新淘汰,切實削減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15.全面推進汽車維修行業噴漆、烤漆工藝廢氣治理,強化源頭控制和過程監管,有效減少揮發性有機物排放。(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16.全面推進包裝印刷行業油墨噴墨工序廢氣治理,強化源頭控制和過程監管,有效減少揮發性有機物排放。(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七)有效應對不利氣候條件。
17.強化大氣污染防治氣象服務,對有可能對我市造成重污染天氣的信息進行收集、分析、研判和預警,及時與環保部門會商,并適時發布;必要時開展人工增雨作業,保障空氣質量。(責任單位:市氣象局、市環保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委副書記、市長猶同志擔任,副總指揮由副市長肖鐵軍同志擔任,成員由打贏藍天保衛戰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運轉,市政府副秘書長鄧文忠兼任辦公室主任,市環保局局長黃華磊任常務副主任,市環保局黨組成員劉新任副主任。
(二)切實落實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冬春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放在重要位置,作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和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關鍵舉措,切實履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按照“管發展的管環保、管生產的管環保、管行業的管環保”原則,全面落實屬地管理責任、部門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做到人員到位、任務到位、措施到位、落實到位,確保各項目標任務有力有序完成。
(三)實行掛點督辦。實行領導掛點督辦空氣站站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市環保局局長黃華磊掛點第二水廠站,市城市管理局局長肖秋根掛點新鋼制氧廠站,市住建委主任張曉明掛點區氣象局站,市工信委主任劉力恒掛點新余高新區飛宇站。
(四)嚴格督查考核問責。市政府督查室、市環保局等部門組成聯合督查組,加強對各縣區、各責任單位工作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力度,對工作推動緩慢和污染天氣應對不力的責任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并視情況報市政府實施約談、問責。
(五)加強信息報送。攻堅期間,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和各責任單位每半月(當月18日、下月3日前)將工作情況報送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聯系電話:6425039,郵箱:184286976@qq.com),攻堅情況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匯總,市委宣傳部協調組織相關媒體適時向社會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