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統籌推進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持續改善全鄉生態環境質量,深入貫徹執行《武邑縣2018年生態治理跨越年實施方案》的相關要求,根據本鄉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以生態建設為基礎,以落實最嚴格的生態與環境保護制度為主線,全面開展“藍天、碧水、凈土”三大行動,實施精細化管理,建立長效機制,落實部門責任,嚴格執法監管,強化督查問責,全力改善環境質量。
二、工作目標
全鄉環境容量、生態空間逐步擴大,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成效明顯,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保護和治理。
到2018年底,全鄉大氣、水環境質量進一步好轉,優良天數逐步增加,重污染天氣和不達標水體明顯減少,土壤環境總體保持穩定,農村生活垃圾得到無害化處理,環境基礎設施體系基本完善,責任追究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基本形成。
三、主要任務
(一)持之以恒,堅決打好“藍天”保衛戰
1、全力開展揚塵治理行動
(1)全面加強建筑施工揚塵防治。到4月底前,建立全鄉建筑工地揚塵管理清單,完成登記造冊并實行動態更新,全面落實“六個百分之百”。6月底前,所有建筑工地全部安裝在線監測設備和監控設施,實現建筑工地視頻監控和PM10在線監測全覆蓋,未安裝完成、聯網工地一律停工,新開工地必須安裝,運行之后方可開工。
(2)加強工業企業料堆場治理。全鄉工業企業料堆場嚴格執行《煤場、料場、渣場揚塵污染控制技術規范》,對不達標企業依法處理,確保揚塵治理。
(3)加強經營性料場治理。全鄉合法經營料場按照《煤場、料場、渣場揚塵污染控制技術規范》進行治理,對不達標的依法處罰,沒有合法手續的依法取締。
(4)規范渣土處理。6月底前,渣土消納場和中轉站要按照物料堆場要求,落實揚塵防治措施,加強管理,杜絕渣土私拉亂倒。
2、強力推進清潔取暖行動
(1)深入推進農村“氣代煤”。2018年10月底前,完成結轉2017年的所有“氣代煤”工程,實現清潔取暖全替代,建成“無煤區”。
(2)加大散煤管控力度。2018年10月底前,全面禁止散煤銷售,加強巡查督查,加大處罰力度,防治已取締的散煤經銷點死灰復燃,嚴禁出現新的散煤經銷點和流動銷售行為。同時積極推廣潔凈型煤,確保型煤質量和供應到位。
(3)推進老舊車輛淘汰,配合縣交警大隊到年底前,2018年度老舊車全部淘汰,鼓勵淘汰國I、國II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及使用10年以上國III排放標準的柴油車。
3、著力開展面源治理行動
(1)強化秸稈焚燒工作。4月底前健全禁燒網格化監管責任體系,5月底前安裝秸稈禁燒監控和紅外線報警系統,對秸稈、雜草焚燒實現全方位、全覆蓋、無縫隙監管。
(2)嚴禁垃圾露天焚燒。進一步完善城鄉環衛一體化,推進資源化綜合利用,有效階段垃圾焚燒隱患,嚴格禁止垃圾露天焚燒。
(3)10月底前,對用地合法的玉米收儲加工攤點進行封閉化改造,建設布袋除塵器,減少揚塵排放。沒有合法手續的依法取締到位。
(4)徹底取締農村“地燜子”。5月底前對全鄉農村以取暖為目的的“地燜子”進行再排查摸底,明確認定標準,建立臺賬,落實監管責任人,10月底前按照煙筒倒地,進口封死、煙道封堵的標準進行取締。
4、進一步推進鍋爐管控行動
(1)建立生物質燃料鍋爐臺賬,加強源頭和出口監管,確保達標排放。
(2)對使用醇基燃料的鍋爐進行排查,建立監管臺賬,每季度抽樣檢測一次,每季度監測一次廢氣排放情況,確保使用燃料符合要求,并達標排放。
(3)經營性場所燃煤設施全部取締拆除。
(4)農業種養殖生產性燃煤設施全部取締拆除。
5、持續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行動
(1)強化餐飲油煙治理。2018年4月底前,對全鄉所有餐飲業及機關事業單位、企業餐廳進行排查,6月底前全部安裝具備油氣回收功能的抽油煙機和高效油煙凈化設備。
(2)強化燒烤煙油整治。所有燒烤必須室內操作,通過改造爐具、固定燒烤設施、安裝油煙凈化器,確保油煙集中收集凈化、達標排放。
(3)全面加大工業源綜合治理。對化工、橡膠、工業噴漆涂裝等重點行業開展智力活動,完善監測和治理設施,嚴控揮發性有機物排放。4月底前依法關停取締VOC排放的違法違規“散亂污”企業。強化工業源VOC日常監管和綜合管控。
6、深入開展工業達標行動
(1)實施工業企業全面達標計劃。2018年6月底前,聘請專家團隊對化工、橡膠、金屬制品、工業涂裝、污水處理廠等重點行業,制定“一廠一策”治理方案并實施改造,進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2)鞏固“散亂污”企業治理成果。對已整治的“散亂污”企業完成“回頭看”,堅決杜絕死灰復燃,虛假整改;加大排查力度,對新發現的用地、工商、發改、環保手續不全,并難以通過改造達標的污染企業,4月底前堅決予以關停取締;對可以改造提升的企業,9月底前完成改造,實現“散亂污”企業清零目標。
(3)建立嚴格的環境準入制度。嚴格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標準和清潔生產等要求,嚴格按照環境準入條件審批項目,從源頭控制污染排放。禁止新上35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新上鍋爐按照市定標準執行。
7、統籌開展科學治霾。及時更新污染源排放清單,科學確定減排清單,制定具體可行的減排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同時,加強應急監督檢查工作,確保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位。
(二)堅決打好“碧水”攻堅戰
1、強化工業污染源管控。開展全鄉園區外企業和園區內涉水企業排查,嚴厲打擊超標、超量排放行為,不達標企業一律停產整治。
2、重點推進綜合治理。全面落實“河長制”,重點推進清理入河排污口、沿河堆放垃圾、養殖企業等,確保重點河流斷面考核達標。
3、加強坑塘污染治理。6月底前,2017年排查出的納污坑塘治理全部完成。對鄉域有水坑塘進行再排查,嚴格按照“一坑一策”制定治理標準,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實行銷號管理,確保年底前全部完成治理。治理完成后,落實監管責任,建立長效機制,防止反彈。
4、加強地下水污染防治
(1)強化飲用水源地建設。開展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定工作。
(2)嚴格控制地下水超采。實施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工程和南水北調配套工程,關停自備井,壓采深層地下水,加大河渠坑塘蓄水。
5、強化畜禽養殖污染控制。2018年4月底前,完成2017年整治的畜禽養殖場的驗收工作,不能通過驗收的一律關停。大力開展禁養區養殖場清理,全面推進小養殖場糞便和污水防治工作。
(三)堅決打好“凈土”攻堅戰。
結合全鄉美麗鄉村建設,統籌規劃,管理村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擴大農村環境連片整治規模,完成城鄉環衛一體化體系,整治非正規垃圾填埋場(點),清理現有無序堆放的生活垃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鄉成立以鄉長為組長,各區區書為成員的生態治理跨年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負總責,重要方案親自把關,關鍵環節親自協調,重點問題親自解決,落實情況親自督導,確保各項工作扎實有序開展。
(二)落實責任分工。隨時調整完善生態環境保護網格化監管體系,及時更新各級網格責任人信息和監管內容,明確網格監管人員工作職責和工作標準,強化對重點工作、重點工作、重點問題、重點區域、重點企業的全面包聯,推進各項治理措施全面落實,形成完整的責任體系。
(三)強化執法監管。整合執法資源,完善指揮體系,優化聯動機制,統籌部門執法力量,緊盯重點區域、重點企業、重點時段、重點問題等,采取巡回執法、突擊執法、“點穴式”執法、“解剖式”執法、明察暗訪等方式,常態化開展環境執法檢查,保持執法高壓態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