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南寧市2019年春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南府辦函〔2019〕16號)等文件要求,為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攻堅任務實施,促進我縣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實現2019年大氣環境治理改善目標,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實施時間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10日。
二、攻堅目標
以改善大氣環境治理為目標,堅持源頭防控,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建立政府主導,單位施治,群民參與,聯防聯控的防治機制。深化各類大氣污染源整治,通過綜合施策、合力攻堅,實現優良天數比率同比提高,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消除春節期間的重污染天氣,污染天數同比大幅減少,為完成自治區、南寧市下達我縣2019年年度目標打下堅實基礎。
三、組織機構
成立上林縣2019年春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縣人民政府縣長
副組長: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
成 員:縣政府辦分管副主任
縣公安局分管副局長
縣住建局局長
縣環保局局長
縣城管局局長
縣農林水利局局長
縣經信局局長
縣交運局局長
縣工商質監局局長
縣食藥監局局長
縣氣象局局長
縣鄉村辦主任
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大隊長
各鄉鎮人民政府鄉鎮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環保局局長兼任,負責統籌、協調和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四、基本思路
依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和《南寧市2019年春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要求,堅持問題導向與目標導向相統一,鞏固2018 年大氣污染防治“百日攻堅”行動行之有效的經驗成果,重點開展煙花爆竹禁燃限放、揚塵綜合治理、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柴油車污染治理、工業企業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綜合治理、污染天氣預警響應等7個專項行動,加強措施落實,嚴格執法監管,深化聯防聯控,持續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攻堅,確保打贏“藍天保衛戰”。
五、重點任務
(一)開展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專項行動
按照《上林縣煙花爆竹經營燃放管理規定》《上林縣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方案》要求,嚴格落實煙花爆竹禁放區和限放區的監管責任,強化生產、運輸、銷售等源頭管控,加強執法巡查,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依法進行處罰。組織開展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專項宣傳教育活動,懸掛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宣傳橫幅,通過廣播電視、報刊、微博、微信等媒體廣泛宣傳,形成良好的環境氛圍,提高不燃放煙花爆竹的積極性、主動性和自覺性。春節期間,公安部門要加大巡查執法力度,及時制止并依法處理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強化宣貫教育。重點攻堅轄區:煙花爆竹禁放區、限放區。(牽頭單位:縣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領導小組;責任單位:縣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二)開展揚塵綜合治理專項行動
嚴格建筑工地、道路、散體物料運輸、消納場、堆場等揚塵污染源頭治理,加強措施落實。加大督查執法力度,將揚塵管控列入黨委、政府督查室重點督查任務,對各鄉鎮和職能部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和暗訪,嚴查揚塵管控缺位問題,嚴處揚塵污染突出問題,推進制度化、規范化、精細化治理。
1.狠抓建筑工地揚塵管控(包括土石方工程、房屋拆遷、市政道路等施工項目)。建立管理清單名錄,督促建筑工地嚴格落實工地揚塵有關標準和規定。將揚塵管理不到位、措施落實不到位的信息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企業,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約束建筑企業文明施工。嚴管建筑工地、消納場等揚塵產生源頭,并實行道路“門前三包”,對揚塵治理措施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造成揚塵污染的,一律停工、停產、停運整改,整改到位方可復工。對環境敏感區域的土方工程建筑工地實施重點監督管理,一經檢查發現揚塵污染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罰。嚴格建筑拆遷(拆除)施工作業揚塵防控,縣城建成區要嚴格報備制度,務必配備防風抑塵設備,采取持續加壓噴淋等抑塵措施方可動拆和渣石裝車;污染天氣預警響應期間,處于環境敏感區域內的建筑拆遷(拆除)工地施工作業一律停工,要加大拆遷工程巡查監管力度,保障預警措施落實到位。重點攻堅轄區:縣城建成區。(牽頭單位:縣住建局;配合單位:縣城管局、縣農林水利局;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2.狠抓道路揚塵治理。加強對揚塵污染問題突出道路的沖洗清掃和灑水增濕抑塵。擴大縣城重點道路沖洗范圍,加大明澄大道、花果大道、北歸大道等重點道路沖洗、灑水、清掃頻次。加強道路維護保養,環境敏感區域內主次干道路一旦有損壞要立即實施修補,避免因路面損壞引發更嚴重的道路揚塵。道路破損修補要嚴格落實揚塵污染防控措施,圍擋到位,噴淋到位防止揚塵。重點攻堅轄區:縣城建成區。(牽頭單位:縣城管局,公路局;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3.狠抓工程車輛(包括建筑垃圾運輸車、散裝物料運輸車、混凝土攪拌車)運輸揚塵整治。嚴格按照全密閉運輸要求,不符合全密閉運輸要求的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施工工地并禁止承運建筑垃圾,依法從嚴處罰,并取消渣土運輸資格。嚴格聯合執法卡點對違法違規運輸車輛的查處,嚴處超高、超限、密閉不嚴的運輸車輛運行。對不按要求實行全密閉、不按路線運輸、不按規定沖洗帶泥上路、運輸過程撒漏的運輸車輛嚴格監管查處,高限處罰,杜絕運輸揚塵。重點攻堅轄區:縣城建成區。(牽頭單位:縣城管局;配合單位:縣公安局交管大隊,縣交運局,縣住建局;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4.嚴控各類堆場揚塵。嚴格露天堆場、大貨車停車場等揚塵污染防控,地面實施硬化處理,配置沖洗平臺等清洗設備,及時清除散落物料并清洗道路。礦石、煤炭堆場應設置防風圍擋、覆蓋防塵網、灑水噴淋等設施,卸料部位采取收塵或噴淋等抑塵措施,防控物料裝卸、堆放、運輸過程中的粉塵污染。混凝土攪拌站等堆場作業嚴格規范化、密閉化要求,未達規范化的停工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復工。重點攻堅轄區:各鄉鎮。(牽頭單位:縣環保局、縣經信局、縣交運局、縣公安局交管大隊;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開展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專項行動
細化鄉鎮、部門的監管責任,實行“定點、定時、定人、定責”管控,建立全覆蓋、無死角的網格化監管體系。加強日常巡查、檢查、加大執法力度,始終保持對露天焚燒行為嚴查重懲的高壓態勢,重點對農作物秸稈、清掃垃圾、園林綠化和建筑廢棄物等生物質露天焚燒行為進行嚴厲查處。加強秸稈收儲運和利用技術體系建設,加大秸稈綜合利用技術推廣力度,制定補貼激勵政策,采用多種秸稈綜合利用方式,推進秸稈綜合利用,穩步提升秸稈綜合利用水平。重點攻堅轄區:各鄉鎮。(牽頭單位:縣農林水利局、縣環保局、縣城管局;配合單位:縣經信局、縣鄉村辦;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四)開展柴油車污染治理專項行動
開展柴油車污染治理專項聯合執法行動,重點對貨物集散地、車輛(集中)停放地等區域和公交、環衛、客運、物流等“用車大戶”重型柴油車的聯合執法力度,依法查處超標車上路的環境違法行為,一旦發現違法行為,依法從嚴處罰。行駛過程中排放黑煙等明顯可視大氣污染物的拖拉機、各類柴油貨車、非道路工程機械一律不得駛入城區道路。建立打擊黑加油站點常態化管理機制,實行多部門聯合執法,通過采取隨機抽查、重點檢查等手段,嚴厲打擊違法銷售車用油品的行為;增加環境敏感區域內加油站油氣回收裝置的檢查次數,保障油氣回收裝置正常運行,一經發現違法、違規建設的“黑加油站”,立即停業取締。重點開展船用燃料油使用監管,嚴控船舶使用不合格燃油行為。重點攻堅轄區:縣城建成區。(牽頭單位:縣環保局、縣公安局、縣交運局、縣經信局;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五)開展工業企業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專項行動
根據“散亂污”企業清單,進一步完善認定標準和明確整改要求,分類推進“散亂污”企業整治,防止死灰復燃。加強對燃煤鍋爐(含生物質鍋爐)和水泥、磚瓦等行業工業爐窯監管,加大執法力度,嚴處違法違規行為。加密對水泥、磚瓦等企業的物料(廢渣)儲存、裝卸、破碎、輸送等環節的巡查、檢查頻次,嚴格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產停產等措施,依法從嚴處罰環境違法行為。緊盯重點企業在線監測數據,發現超標排放現象立即開展排查,依法依規查處超標排放行為;一旦發現煙囪排放黑煙的,一律停產整治。重點攻堅轄區:各鄉鎮。(牽頭單位:縣環保局、縣經信局;配合單位:縣工商和質監局;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六)開展揮發性有機污染物專項整治行動
強化露天燒烤行為管控,整治建成區內的露天燒烤攤點,嚴格取締不合法經營擺賣攤點,合法經營燒烤攤點嚴格要求入室經營,并要求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未達要求的要整改到位方可恢復經營。強化餐飲油煙管控,督促餐飲企業使用燃氣、液化石油氣、電能等清潔能源,并按要求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強化汽修行業管控,加強執法監管,嚴格要求室內經營,嚴格要求安裝揮發性有機物凈化設施,推廣靜電噴涂等高效涂裝工藝,鼓勵采用自動化、智能化噴涂設備替代人工噴涂。環境敏感區域內未安裝揮發性有機物凈化設施的涉及噴漆工序的汽修企業一律停止噴漆工序作業,整改完成后方可恢復運營。重點攻堅轄區:各鄉鎮。(牽頭單位:縣環保局、縣城管局;配合單位:縣經信局、縣工商和質監局、縣食藥監局;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七)開展污染天氣預警響應專項行動
緊盯南寧市預報預警信息,緊盯環境監測站點數據變化,按照《南寧市區大氣污染預警響應工作方案》和實時管控措施建議,采取強有力措施控源減排,加強區域聯防聯控,合力應對污染天氣,確保污染過程減峰削峰。污染天氣期間,縣環保委辦公室要加強巡查督查,重點查處露天焚燒垃圾秸稈、露天燒烤、重型柴油車管控、揚塵污染、工業企業偷排漏排、隨意“煉山”等違法行為,及時通報巡查檢查情況,未能按期整改、情節嚴重的提請縣人民政府約談。重點攻堅轄區:各鄉鎮。(牽頭單位:縣環保局;配合單位:縣氣象局、縣住建局、縣城管局、縣經信局、縣農林水利局、縣交運局、縣公安局交管大隊;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措施落實
春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是保障全年環境空氣質量的關鍵,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把春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放在重要位置,作為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關鍵舉措抓緊抓實。各單位要按要求積極落實相關任務要求,強化部門協同,形成攻堅合力。按照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原則,強化責任落實。企業是污染治理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履行責任,落實具體措施,確保完成大氣污染防治任務。
(二)強化督查督辦,嚴格考核問責
落實領導干部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嚴格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強化巡查督查,重點圍繞7個專項開展巡查督查,嚴查不依法燃放煙花爆竹、揚塵控制不到位、垃圾秸稈露天焚燒治理不力、柴油貨車管控不力、工業企業超標排放、揮發性有機物管控不力、污染天氣預警響應不力等問題,對檢查發現的環境問題進行通報督辦。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落實不到位、發現問題整改緩慢、應對污染天氣措施不力的單位,將采取誡勉約談、問責預警等措施。
(三)強化科技支撐,實施精準防控
加強監測預警,充分發揮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的作用,對節日期間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實時監控,做好污染天氣預警預報、重大節慶期間環境空氣質量狀況分析和環境空氣質量周報等工作。
(四)強化宣傳教育,引導公眾參與
高度重視攻堅行動宣傳教育工作,通過電視、廣播、微博、微信平臺等媒介及時向人民群眾發布相關信息,及時回應社會各界呼聲和群眾期盼,正確引導輿論,凝聚社會共識。加強社會公眾參與,營造政府主導、企業守法、公眾監督的全民共治格局。
(五)加強跟蹤調度,強化信息公開
各鄉鎮及牽頭單位按以下要求提供調度材料:污染天氣應對期間,每日9:00前報送前一天預警響應落實情況;污染天氣應對結束后,預警解除次日報送污染天氣應對預警響應落實情況;春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期間,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報送每周攻堅行動開展情況,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報送當月攻堅行動開展情況。
聯系人:韋歡耘 聯系電話:5223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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