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落實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扎實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切實解決餐飲油煙對群眾生產生活造成的不良影響,創造整潔優美的生活環境,打造規范有序的市容環境,營造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讓廣大市民真切體會到“高興之縣”的魅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中共高縣縣委 高縣人民政府關于建立<高縣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責任制>的通知》(高委發〔2017〕5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一)依法行政。綜合城市管理部門職能,堅持以法律法規為依據,依法取締各類違規經營行為,依法打擊各類違法犯罪行為。
(二)聯合執法。綜合城市管理部門力量,堅持聯合執法行動,形成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
(三)標本兼治。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切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確保市容秩序和衛生環境不反彈。
二、工作目標
(一)禁止居民住宅樓底層、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開辦有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
(二)嚴禁在城區(環境空氣質量重點保護區)從事各種形式的露天占道燒烤經營活動,對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予以取締,逐步實現燒烤攤點進店經營,督促使用環保無煙燒烤爐具,督促安裝集中式餐飲油煙凈化系統。
(三)有油煙排放的賓館、飯店、餐廳、燒烤店和食堂等餐飲服務業經營場所,必須安裝與本單位排煙量相匹配的、經國家認可檢測合格的油煙凈化設施,處理后的油煙需通過煙氣排放管道達標排放,營業期間必須保證油煙凈化設施正常運行。在餐飲服務業經營單位所在建筑物內有預設專用煙氣排放管道的,油煙需通過預設管道排放;無預設專用煙氣排放管道的,需按標準安裝專用煙氣排放管道。油煙凈化器、風機及專用煙氣排放管道的安裝使用不能對周邊居民的生產生活造成不良影響,必須符合城市市容市貌的總體要求。所有餐飲服務業經營單位油煙污染防治等環保設施必須建立清潔保養臺賬,根據技術要求定期進行清潔維護保養,保證正常運行,實現油煙達標排放。
三、組織領導及部門職責
(一)組織領導為切實加強縣城區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縣城區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指導協調餐飲業油煙污染治理工作。組 長:周 勇 縣政府副縣長副組長:李光均 縣政府副縣長 成 員:胡 杰 縣住建城管局局長 鄧卓文 縣環境保護局局長劉慶春 縣委宣傳部副部長劉勁松 縣公安局政委馮中均 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沈文虎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方俊林 慶符鎮鎮長李 勇 縣公安消防大隊隊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住建城管局,由袁廷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二)責任分工縣住建城管局:負責油煙污染治理的牽頭和統籌協調工作。負責對室外餐飲攤點的監督管理;依法取締城區油煙污染嚴重的室外餐飲攤點和露天燒烤;負責對餐食服務業油煙污染的違法行為行使行政處罰權;負責整理、匯總工作推進情況。
縣環境保護局:負責指導督促城區新、改、擴建餐飲服務項目的“環評”審批與環保設施驗收工作;負責督促城區餐飲服務單位依法辦理相應的環保手續;負責督促城區餐飲服務單位安裝符合環保要求的油煙凈化裝置,并進行環保監測;負責配合縣住建城管局在行使環境保護行政處罰權的過程中,提供處罰依據和依法履職。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禁止為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負責查處、取締無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游攤;負責對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查處和處罰。
縣委宣傳部: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大力宣傳專項整治的工作目標、意義和措施,安排廣播電視臺有針對性地跟蹤報道專項治理中的好經驗、好機制、好做法,同時對一些典型案件和違法案例要及時曝光,形成強大聲勢,營造濃厚氛圍。
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禁止為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辦理《餐飲營業執照》;負責查處、取締無照經營游攤;負責對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查處和處罰。
慶符鎮:負責做好轄區餐飲業主的宣傳教育工作,發揮社區組織管理優勢,配合縣級相關部門的執法行動,做好信訪維穩和善后處置工作。
縣公安局:維護整治期間交通及治安秩序,對妨礙、阻撓執法人員執行公務或者圍堵行政機關,干擾正常工作秩序的行為,依法嚴肅處理,嚴厲打擊暴力抗法行為。
縣公安消防大隊。負責對影響和阻礙消防通道的餐飲服務業的整治工作,對未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違反消防安全法的餐飲服務企業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四、實施步驟整治行動分為三個階段,由縣住建城管局牽頭,縣委宣傳部、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慶符鎮、縣公安局、縣環保局、縣工商局、縣公安消防大隊等部門配合。
(一)宣傳發動階段(6月1日—6月30日)縣住建城管局(2人)、縣委宣傳部(2人),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人)、慶符鎮政府(2人)、縣公安局(2人)、縣環保局(2人)、縣工商局(2人)、縣公安消防大隊(2人),借助高縣電視臺、金線嶺網站、公眾微信平臺等媒體,利用街道、社區、學校等平臺,通過發放宣傳手冊、播放宣傳音頻、現場宣傳講解等手段,對油煙污染排放標準、環境保護政策法規、專項整治規范要求及目的意義,進行大力度、廣范圍、多角度的宣傳,提高市民環保意識,營造強大輿論氛圍。
(二)監督整改階段(7月1日—8月30日)縣住建城管局(2人)、縣環保局(2人),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人)、慶符鎮政府(2人)、縣公安局(2人)、縣工商局(2人)、縣公安消防大隊(2人),對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的行為,提出相應整改意見并督促其按標準整改,同時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對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然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進行違法事實認定和違法證據鎖定;各參與部門根據職責分工認真做好檢查,提出相應整改要求。
(三)攻堅階段(9月1日—11月30日)縣住建城管局(2人),縣環保局(2人)、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1人)、慶符鎮政府(1人)、縣公安局(2人)、縣工商局(1人)、縣公安消防大隊(1人),全面取締縣城人口密集區域露天燒烤和未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及餐飲服務許可證的餐飲業單位,依法整治或取締產生油煙污染的戶外占道經營餐飲攤點。對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然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立案進行處罰;各參與部門根據部門職責對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涉嫌違法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立案進行處罰。
(四)常態管理階段常態管理階段(12月1日以后)。及時總結工作經驗,建立完善長效管理機制,持之以恒抓好油煙規范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開展油煙專項整治工作是著力解決我縣油煙擾民工作中存在問題的重要舉措,是加強城市功能規范建設,營造生態宜居生活環境而采取的重要行動。各單位要把專項整治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以高度的政治責任心,足夠的時間和精力,認真負責的態度,切實加強專項整治的組織領導,按照各自職責分工,細化工作方案,加強配合,真抓實干,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果。
(二)協調配合,形成合力縣住建城管、環保、工商、食藥監、公安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能職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緊緊圍繞整治目標任務,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強化整治力度,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相關部門要有計劃地開展聯合執法,共同打好飲食行業污染治理攻堅戰。
(三)合理引導,疏堵結合各單位要本著“便民、利民、不擾民”的原則進行合理規范,將無序分布在各處的流動燒烤攤點疏導至規定場所集中經營,加強管理,避免擾民,做到既便民,又不擾民。對不服從疏導、管理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四)加強檢查,依法整治各責任單位要根據本方案的具體安排,針對油煙專項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加大監督檢查力度,與有關責任單位聯手,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單位和個人,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強制執行。
(五)嚴肅紀律,落實責任各部門需抽調精干人員參加專項整治行動,抽調人員原則上不得請假。抽調人員整治期間必須服從牽頭部門安排,由牽頭部門協同縣委縣政府督查目標辦、縣紀委監委負責考勤。有制服的部門按照規定統一著裝,行政執法人員佩帶執法證,其余單位人員統一佩帶工作證。所有抽調人員必須按時到場,不得中途退場,如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高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5月29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