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贏藍天保衛戰,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也是我區推動高質量發展,高標準建成現代化國際性城市中心的基本要求。為全面落實國務院《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江蘇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和《南京市打贏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進一步提升建鄴區環境空氣質量,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全民共治、源頭防治、標本兼治,持續開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強化區域聯防聯控,抓好重點季節污染防控,統籌兼顧、系統謀劃、精準施策,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二)目標指標。到2020年,與2015年相比,VOCs排放總量下降20%,重度污染天數比率下降25%以上;PM2.5年均濃度和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確保達到市定考核目標以上。以“十三五”規劃環境空氣質量指標為奮斗目標,全面提升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水平。
 
  二、主要任務
 
  (一)優化產業結構
 
  1. 優化產業布局。嚴格執行國家和省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錄,落實《南京市制造業新增項目禁止和限制目錄(2018版)》。嚴禁在長江干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建化工企業,禁止新增化工園區。(發改委牽頭,投促局、環保局、各街道、園區配合)
 
  2. 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和過剩產能壓減力度。嚴格執行質量、環保、能耗、安全等法規標準,提高過剩產能的淘汰標準。(發改委牽頭,財政局、環保局、市場監管局配合)
 
  3. 強化“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全面開展“散亂污”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行動,實行拉網式排查和清單式、臺賬式、網格化管理。2019年底前,完成“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任務。對于關停類企業,基本做到“兩斷三清”(切斷工業用水、用電,清除原料、產品、生產設備),依法注銷相關生產許可。(發改委牽頭,環保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配合,各街道、園區落實)
 
  4. 深化工業污染治理。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深化污染防治配套能力建設,未達標排放的企業一律依法停產整治。將煙氣在線監測數據作為執法依據,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度。2020年底前,按要求完成排污許可管理名錄規定的行業許可證核發,實施嚴格的許可證管理。(環保局牽頭,發改委、各街道、園區配合)
 
  (二)加快調整能源結構
 
  5. 開展鍋爐綜合整治。2020年前,按要求完成市下達的燃氣鍋爐低氮改造整治任務。(環保局牽頭,發改委、市場監管局配合,各街道、園區落實)
 
  6.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繼續實施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健全節能標準體系和能源計量體系,大力開發、推廣節能高效技術和產品,實現重點用能行業、設備節能標準全覆蓋。(發改委牽頭,市場監管局、各街道、園區配合)
 
  7. 大力推廣綠色建筑。提供建筑節能標準,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到2020年,新建民用建筑中綠色建筑比例達到95%,新建民用建筑中節能建筑比例達到100%。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項目面積和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完成市對區下達的指標。結合老舊小區整治出新,推進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建設局、房產局牽頭,發改委、市場監管局、各街道、園區配合)
 
  (三)積極調整運輸結構
 
  8. 加快新能源充電樁建設。在園區、大型商業購物中心、農貿批發市場等物流集散地建設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發改委、建設局牽頭,公安分局、財政局、環保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各街道、園區配合)
 
  9. 開展餐廚廢棄物運輸車輛集中整治。專項整治收運餐廚廢棄物的車輛,嚴厲查處和收繳非法運輸車輛。推行專業化運營,加強車輛監管,確保密閉化運輸、清潔化作業,消除餐廚廢棄物收運車輛臟亂差現象。淘汰使用柴油的專用車輛,新增、更新的專用車輛應當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城管局牽頭,公安分局、建設局、交警四大隊、各街道、園區配合)
 
  10. 大力淘汰老舊車輛。按省市要求,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中型和重型營運柴油貨車。(交警四大隊牽頭,公安分局、財政局、環保局、商務局、各街道、園區配合)
 
  2019年7月1日起,實施機動車國六排放標準。(環保局牽頭,公安分局、建設局、交警四大隊、各街道、園區配合)
 
  11. 嚴控機動車尾氣污染。現場執法制止嚴重冒黑煙、藍煙等可視物的污染車輛;提高早晚高峰道路車輛通行速度;采取“一工地一策”措施,優化渣土工程車輛的行駛路線,禁行重點區域;加大對過境車輛、特別是重型車輛的執法檢查,減少大型機動車輛尾氣排放污染(交警四大隊、城管局按照職責負責)
 
  12. 強化油品管理。定期開展油品質量監督檢查活動。禁止生產、進口、銷售和使用不符合標準的機動車船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用燃料,嚴厲查處油品質量不達標現象。加強多部門聯合執法,加大對生產、銷售和使用不符合標準的車(船)用燃料以及無證無照經營行為的打擊力度。強化對加油站(點)、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等用油的監管。(市場監管局、商務局、公安分局牽頭,發改委、建設局、環保局、各街道、園區配合)
 
  2020年底前,儲油庫和年銷售汽油量大于5000噸的加油站完成油氣回收自動監控設備安裝。(環保局牽頭,商務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各街道、園區配合)
 
  13. 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打擊新生產銷售不達標非道路移動機械的違法行為。(市場監管局牽頭,發改委、建設局、環保局、城管局、各街道、園區配合)
 
  推進使用柴油的施工、作業機械清潔化改造,有序淘汰老舊工程機械。(建設局、城管局按職責負責,環保局、市場監管局、各街道、園區配合)
 
  (四)優化調整用地結構
 
  14. 實施綠化工程。全面開展裸露地面防塵覆蓋和綠化覆蓋綜合整治工作,重點對土方作業區、長期閑置土地、臨時渣土堆場、河道河床及主次干道兩側裸土進行整治。開展建筑工地裸土覆蓋巡查檢查,到2019年,建筑工地裸土覆蓋率100%。全區渣土棄置場、建成區所有裸露地面采取覆蓋、綠化、硬化等方式,到2020年,全區域無裸土。(建設局、城管局等按各自職責負責)
 
  15. 嚴格施工揚塵監管。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單,穩步發展裝配式建筑。將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納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疇,建立揚塵控制責任制度,揚塵治理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 建筑工地裸土覆蓋率100%, 拆遷工地灑水或噴淋措施執行率達到100%,深入實施“五達標、一公示”制度。對所有開工工地開展揚塵防控驗收工作,經驗收達標的工地方可開工,未經驗收或驗收未達標的不得開工。(建設局、城管局牽頭,環保局、交警四大隊、各街道、園區配合)
 
  大力推進“智慧工地”建設。推行差別化管理政策,實施工地揚塵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精細化、智能化、常態化”管控,到2020年,實現規模以上工地全覆蓋。將揚塵管控措施不達標等不良信息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嚴格控制重點工程、交通沿線及地鐵工程、混凝土攪拌站揚塵污染,建立多部門聯動機制,定期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建設局牽頭,城管局、環保局、信息中心、各街道、園區配合)
 
  16. 提高道路保潔水平。加強道路揚塵綜合整治,及時修復破損路面,運輸道路實施硬化。持續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和沖洗率,2019年,建成區機掃率達到95%以上,力爭達到97%。對易污染路段加大保潔頻次,確保路面無積塵見本色。推進“無塵街區”建設,做到從大氣國控點、國青中心、文體軸線、江東門紀念館逐步擴大到周邊范圍。推廣霧炮降塵等先進手段,有效控制道路揚塵污染。嚴格落實渣土運輸車輛規范化管理,實現出場沖洗、密閉運輸、規范處置全過程監管。(城管局牽頭,建設局、環保局、交警四大隊、各街道、園區配合)
 
  17. 全面實施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禁放區域嚴格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強化節日期間和日常禁放監管,落實有效禁放措施。加強源頭銷售經營的查處力度。(公安分局牽頭,環保局、城管局、商務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各街道、園區配合)
 
  18. 加強餐飲油煙污染防治。制定統一的餐飲企業整治標準。非商用建筑內依法禁止建設排放油煙的餐飲經營項目。餐飲經營單位和單位食堂應當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有效運行。推廣集中式餐飲企業集約化管理,提高油煙和VOCs協同凈化效率,開展規模以上餐飲企業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試點。加強餐飲業執法檢查。(環保局牽頭,建設局、房產局、城管局、商務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配合,各街道、園區落實)
 
  19. 禁止露天焚燒和露天燒烤。城市主次干道兩側、居住區禁止露天燒烤。禁止露天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垃圾、皮革等產生有毒有害、惡臭氣體的物質。禁止在城市建成區露天焚燒落葉。(城管局、環保局、各街道、園區按各自職責負責)
 
  (五)實施重大專項行動
 
  20. 開展秋冬季攻堅行動。實施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擴大、細化應急管控措施、工程項目名單。以減少重污染天氣、降低PM2.5濃度為著力點,從嚴落實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措施。督促企業制定落實具體措施。(環保局牽頭,公安分局、發改委、建設局、城管局配合,各街道、園區落實)
 
  21. 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制定實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方案。堅持“油路車企”統籌,推進老舊柴油貨車淘汰和高污染車輛治理,建立完善公安、交警、環保、市場監管、建設、城管等部門聯合執法的常態化工作機制,大力實施清潔柴油車、清潔柴油機、清潔運輸、清潔油品專項行動,確保柴油貨車排放總量明顯下降。(公安分局、財政局、環保局、建設局、城管局、市場監管局、交警四大隊按各自職責負責)
 
  建立機動車全防全控監管制度。加強柴油車生產銷售、注冊使用、檢驗維修等環節的監督管理,建立天地車人一體化的全方位監控體系,實施在用汽車排放檢測與強制維修制度,加快老舊車輛淘汰和高排放車輛深度治理。2019年,在用柴油車監督抽測排放合格率達到95%以上,排氣管口冒黑煙現象基本消除。(建設局、環保局、市場監管局、交警四大隊按各自職責負責,各街道、園區配合)
 
  22. 深化VOCs治理專項行動。2019年底前,凡列入VOCs重點監管企業名單的企業,均應自查VOCs排放情況,確保達標排放。(環保局牽頭,發改委、文化和旅游局、相關街道、園區配合)
 
  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膠黏劑等項目。以減少苯、甲苯、二甲苯等溶劑和助劑的使用為重點,推進低VOCs含量、低反應活性原輔材料和產品的替代。2020年,高活性溶劑和助劑類產品使用減少20%以上。(發改委牽頭,環保局、各街道、園區配合)
 
  開展VOCs整治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企業違法排污行為,對負有連帶責任的環境服務第三方治理單位依法追責。2019年6月底前,對采取單一活性炭吸附、噴淋、光催化、吸收等治理措施的企業進行抽查,依法依規查處違法排污企業,公布治理效果不達標、造假等第三方治理單位,禁止其開展相關業務。(環保局負責)
 
  (六)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23. 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嚴格落實市級預警要求,及時實施應急響應措施,切實降低重污染天氣不利影響。(環保局牽頭,相關部門、各街道、園區配合)
 
  24. 夯實應急減排措施。提高應急預案中污染物減排強度,黃色、橙色、紅色級別減排比例原則上分別不低于30%、40%、50%。細化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企業各工藝環節,實施“一廠一策”清單化管理。(環保局牽頭,發改委、建設局、文化和旅游局配合)
 
  25. 實施秋冬季重點行業錯峰生產。強化精準限停產,加大秋冬季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針對南京煙廠,實施錯峰生產管理。(發改委牽頭,環保局配合)
 
  (七)完善環境經濟政策
 
  26. 加大稅收政策支持力度。全面落實環境保護稅、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政策,落實購置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抵免優惠政策和支持藍天保衛戰的其他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繼續落實并完善對節能、新能源車船減免車船稅的政策。落實環境保護稅對排放污染物濃度低于排放標準的企業的優惠政策,引導主動提升清潔生產水平,促進減污增效。(稅務局牽頭,發改委、建設局、環保局配合)
 
  (八)加強基礎能力建設
 
  27. 提升大氣環境監測監控能力。加強街道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網絡建設,2019年底前,實現街道監測站點全覆蓋。開展環境空氣VOCs監測。(財政局、環保局按各自職責負責)
 
  28. 強化監測數據質量控制。加強對環境監測和運維機構的監管,建立質控考核與實驗室比對、第三方質控、信譽評級等機制,健全環境監測量值傳遞溯源體系,建立“誰出數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溯制度。開展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嚴厲懲處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環保局負責)
 
  29. 強化科技基礎支撐。加強區域性臭氧形成機理與控制路徑研究,深化VOCs全過程控制。完成PM2.5及VOCs源解析工作,深化PM2.5及臭氧污染成因及控制對策研究。(科技局、環保局牽頭,有關部門、街道配合)
 
  30. 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堅決打擊各類環境違法犯罪行為,有力維護環境秩序,為環境守法企業營造更加公平的競爭環境。加強基層環境執法能力建設,提高環保規范和精準執法水平。加強生態環境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加強限制生產、停產整治企業復產監督檢查。(公安分局、環保局按各自職責負責)
 
  加強對油品制售企業的質量監督管理。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車用尿素行為,禁止以化工原料名義出售調和油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兌調和油,嚴禁運輸企業儲存使用非標油,堅決取締黑加油站點。加強柴油和車用尿素質量監督抽查,及時查處違法行為,基本消除違法生產、銷售假劣油品現象。(市場監管局牽頭,公安分局、發改委、建設局、環保局、商務局等配合)
 
  強化執法人員培訓與考核,充分利用無人機、便攜采樣分析、大數據平臺等先進技術,提升執法監管能力。(環保局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要求,按照“管發展的管環保、管生產的管環保、管行業的管環保”原則,進一步細化分工任務,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落實“一崗雙責”。各街道、園區要把打贏藍天保衛戰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領導是本區域第一責任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和年度計劃,細化分解目標任務,科學安排指標進度,防止脫離實際層層加碼,要確保各項工作有力有序完成。建立完善“網格長”制度,壓實各方責任,層層抓落實。(各街道、園區、各有關部門負責)
 
  (二)嚴格考核問責。將打贏藍天保衛戰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作為重要內容,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把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作為領導干部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大氣質量未達到市考目標的街道,應向區委區政府作出檢查。對任務完成不到位,不作為、慢作為、不擔當、不碰硬,甚至失職失責的,依法依規依紀嚴肅問責。對打贏藍天保衛戰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予以表彰。(紀委監委、組織部、環保局牽頭)
 
  (三)加強環境信息公開。及時通報街道空氣質量情況。公開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應急措施清單,及時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提示信息。重點排污單位應及時公布相關信息。已核發排污許可證的企業應按要求及時公布執行報告。(環保局牽頭、公安分局、建設局、城管局、各街道、園區配合)
 
  (四)構建全民行動格局。倡導全社會“同呼吸共奮斗”,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群防群治,打贏藍天保衛戰。通過普法、司法、執法,提高排污者守法意識,強化企業治污主體責任,引導綠色生產。鼓勵公眾通過多種渠道舉報環境違法行為,鼓勵舉報并保護舉報人利益,鼓勵環保公益組織參與社會監督。樹立綠色消費理念,積極推進綠色采購和綠色出行,提倡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導公眾積極踐行綠色生活,共同參與大氣污染防治的實踐和監督。(環保局牽頭,有關部門、各街道、園區配合)
 
  (五)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普及大氣污染防治科學知識,將大氣污染防治專題納入教育體系和黨政領導干部培訓內容。建立宣傳引導協調機制,及時回應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組織部、宣傳部、環保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各街道、園區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