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城管局,經開區、蓉江新區行政執法分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江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和《贛州市污染防治攻堅戰八大標志性戰役總體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推進各縣(市、區)城區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生態文明建設為引領,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強化監管執法,加強社會宣傳,鼓勵公眾監督,強化經營者環境治理主體責任,努力構建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和管理長效機制,不斷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和城市人居環境。
 
  二、工作目標
 
  認真落實餐飲業服務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排污制度;逐步解決現有餐飲服務場所對居民住宅樓的環境影響問題;2019年底前,中心城區建成區內排放油煙的餐飲經營場所全部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正常運行,縣(市)建成區內排放油煙的餐飲經營場所油煙凈化設施安裝率達到60%并保持正常運行,2020年底前各縣(市、區)建成區內排放油煙的餐飲經營場所全部安裝到位,并保持正常運行,城市餐飲油煙問題得到有效治理。
 
  三、治理范圍
 
  城市建成區范圍內從事餐飲業經營的服務單位,包括餐館(酒家、酒樓、酒店、飯店),快餐店,小吃店,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職工食堂等。
 
  四、職責任務
 
  (一)城市管理部門:督促餐飲服務單位按規范設置集氣罩、排風管道和排風機,并安裝經國家認證、與其經營規模相匹配的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對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按要求使用或者排放不達標的餐飲經營戶依法予以查處;建立餐飲油煙基本信息臺賬和日常巡查管控機制,督促監督餐飲服務單位落實好以下油煙污染防治要求:1.通過油煙凈化設施處理后達標排放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油煙污染物,不得隨意排入城市地下管道等設施;2.使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電等清潔能源;3.保持油煙凈化設施正常使用,定期及時維護保養集排氣系統、油煙凈化設施,鼓勵餐飲服務單位委托專業單位進行油煙凈化設施的清洗維護;4.取締非法占用道路、公共場所的露天燒烤攤點,對違規使用的蜂窩煤爐予以收繳。
 
  (二)生態環境部門:查處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非法生產經營蜂窩煤、原煤的小散亂污染企業。
 
  (三)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加強餐飲服務業經營證照審批監管。對違法設置的餐飲服務項目,依法依規按程序不予辦理或者吊銷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依法查處無證照經營餐飲服務單位。
 
  (四)公安部門:對餐飲油煙治理專項行動中阻撓行政執法、暴力抗法等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五、工作安排
 
  (一)問題排查階段(2019年4月30日前)。各責任單位開展問題排查,摸清餐飲服務單位分布、規模、油煙凈化設施等基本情況,逐一登記造冊,建立檔案。
 
  (二)集中治理階段(2019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對餐飲油煙污染進行全面治理。重點治理餐飲場所是否依法依規履行環評手續,是否持證照合法經營,中心城區城市建成區內排放油煙的餐飲經營場所是否全部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正常運行,縣(市)建成區內排放油煙的餐飲經營場所油煙凈化設施安裝率是否達到60%并保持正常運行。
 
  (三)問題治理“回頭看”階段(2020年1月1日至1月23日)。各責任單位對2019年餐飲油煙治理工作情況開展“回頭看”,按照工作目標,查找治理不到位或未排查出的問題,列出“回頭看”問題清單,開展掃尾攻堅行動,確保治理工作達到序時進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責任。各縣(市、區)由城管部門牽頭,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餐飲油煙治理專項行動方案,擔負起油煙污染整治的責任,嚴格按照職責任務,細化責任分工,齊抓共管,形成嚴管嚴查工作態勢。城市管理部門要積極協調生態環境、市場監管、公安等相關部門,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確保專項治理行動取得實效。
 
  (二)強化宣傳引導,營造工作氛圍。各責任單位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政務微信公眾號等媒體的輿論引導作用,大力宣傳開展餐飲油煙治理專項行動工作的目的、意義,注重對典型事例的宣傳曝光,擴大社會參與監督,努力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的良好氛圍。
 
  (三)加強管控執法,形成長效機制。各責任單位要強化現場調度檢查,以務實過硬的作風深入一線狠抓工作落實,不留“死角”和“盲區”。要針對餐飲油煙治理專項行動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加大網格化巡查管控力度,加強部門聯合執法,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對嚴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除依法予以處罰外,要采取限制經營、停業整頓等措施,情節較嚴重的,由政府責令關閉或者取締,堅決打好藍天保衛攻堅戰城市餐飲油煙治理專項行動工作。
 
  各縣(市、區)餐飲油煙治理專項行動方案于5月10日前報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科,聯系電話:0797-8181876,郵箱:gzcgsrk@163.com,聯系人:華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