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大氣污染防治的決策部署,明確“爭先進位、三年變樣”的工作目標,持續改善渤海新區環境空氣質量,按照滄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下發的《滄州市2018年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為科學指引,以持續改善我區大氣環境質量為目標。堅持問題導向,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重點推進清潔能源替代、燃煤鍋爐治理、VOCs整治、機動車管控、揚塵綜合治理、露天焚燒等工作,持續開展專項行動,建立健全指揮調度、過程控制長效機制,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確保完成滄州市下達的各項大氣考核目標。
 
  (二)空氣質量改善目標
 
  2018年,全區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比2017年下降9%,達到52微克/立方米。
 
  二、重點工作
 
  (一)嚴格控制散煤污染
 
  1、控制煤炭消費總量。采取綜合減煤措施,嚴格執行新上耗煤項目煤炭減量替代,通過煤改電、煤改氣等清潔能源替代,實現煤炭消費總量負增長。2018年較2017年煤炭消費總量削減達到滄州市下達的考核目標。(責任領導:劉兆忠,牽頭單位:新區經發局;責任單位:新區經發局,滄州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捷產業園區、南大港產業園區管委會)
 
  2、推進居民清潔取暖。堅持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原則,2018年實現新區建成區燃煤清零。加強氣源保供和電力供應,在保證質量和安全前提上,加快替代工程建設,供暖期前完成有關驗收工作。在清潔取暖不能覆蓋的區域或工程未完成、不具備通氣條件的地區,實施潔凈煤托底政策,確保群眾溫暖過冬。(責任領導:劉兆忠,牽頭單位:新區經發局;責任單位:新區經發局、社會事務局、供電公司,中捷產業園區、南大港產業園區管委會,新村鄉)
 
  3、推進燃煤鍋爐治理。8月底前全區范圍內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全部淘汰,實現全區范圍35蒸噸/小時及以下鍋爐“無煤化”。
 
  35蒸噸/小時—65蒸噸/小時燃煤鍋爐全部嚴格執行特別排放限值;10月底前全區65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除層燃爐、拋煤機爐外)全部達到超低排放要求(GB13271-2014表3)。
 
  全區經營性小煤爐(含農村地區)全部取締或實施清潔能源替代。(責任領導:陳太龍,牽頭單位:新區環保局;責任單位:新區環保局、經發局、城管局、社會事務局,滄州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捷產業園區、南大港產業園區管委會,新村鄉)
 
  4、強化煤質監管。4月底前完成散煤調查摸底工作,按照不同區域和用途,摸清底數,分類列出清單,列賬明確整治進度和措施,并責任到人。新區建成區內,依法查處取締非法劣質散煤銷售網點、無照經營網點,禁止一切單位和個人運輸、儲存、銷售和使用散煤。對發現的散煤銷售點,由工商部門依法查處。到2018年底,全區散煤煤質抽檢覆蓋率達90%以上。加強型煤生產企業管控力度,產品質量抽檢覆蓋率達到90%以上。(責任領導:劉兆忠,牽頭單位:新區工商局;責任單位:新區工商局、質監局、環保局、經發局,滄州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捷產業園區、南大港產業園區管委會,新村鄉)
 
  (二)深化治理工業污染
 
  5、堅定不移淘汰落后產能。按照高質量發展的要求,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倒逼企業轉型升級,優化全區產業布局。2018年平板玻璃行業全面退出,壓減平板玻璃產能完成滄州市下達的目標。(責任領導:劉兆忠,牽頭單位:新區經發局;責任單位:新區經發局,滄州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捷產業園區、南大港產業園區管委會)
 
  6、VOCs治理。強化工業源VOCs日常監管和綜合管控,2018年6月底前,完成VOCs排放源調查摸底,建立VOCs排放清單信息庫,完善企業一企一檔制度。按《河北省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達標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對石化、化工、制藥、工業涂裝等重點工業VOCs排放企業制定按照國家和河北省規定的最佳可行控制技術(BACT),實行一企一策,2019年底前完成重點行業的VOCs治理工程。
 
  大力推進汽修、服裝干洗、建筑涂料等行業VOCs整治,8月底前,新區建成區內所有汽修4S店、服裝干洗、建筑涂料等企業必須配備VOCs處理設施或回收裝置,達不到要求的一律關停。加大對餐飲經營單位油煙凈化設備檢查力度,確保治理設施高效運行。(責任領導:陳太龍,牽頭單位:新區環保局、規建局、社會事務局;責任單位:新區環保局、工商局、規建局、社會事務局、城管局,滄州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捷產業園區、南大港產業園區管委會)
 
  7、“散亂污”企業整治。在2017年“散亂污”集中整治工作基礎上,認真開展“回頭看”和再排查工作,實行清單管理,逐一整改銷號,10月底前確保“散亂污”企業取締、治理到位。建立由鄉鎮、街道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為“網格長”的監管制度,實行網格化管理,明確網格督查員,落實“散亂污”企業排查、取締責任。(責任領導:陳太龍,牽頭單位:新區環保局;責任單位:新區環保局、經發局、國土局、工商局,滄州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捷產業園區、南大港產業園區管委會,新村鄉)
 
  8、開展企業提標治理。滄州中鐵裝備制造材料有限公司嚴格執行國家和河北省鋼鐵行業大氣污染最嚴格排放標準。到2018年底,鋼鐵燒結工序同步安裝高效除塵、脫硫、脫硝設施,要求污染物排放濃度滿足SO2<50毫克/立方米,NOX<100毫克/立方米,煙粉塵<20毫克/立方米;焦化生產設備安裝脫硝設備,要求污染物排放濃度滿足SO2<15毫克/立方米,NOX<100毫克/立方米;石化企業石油催化劣化及催化劑再生裝置安裝脫硝設施,控制氮氧化物排放濃度<100毫克/立方米。全區范圍內化工、石化、制藥企業全部完成LDAR整治工作。(責任領導:陳太龍,牽頭單位:新區環保局;責任單位:新區環保局、經發局,滄州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捷產業園區、南大港產業園區管委會)
 
  9、推進鑄造行業整改提升。全面整治改造提標升級鑄造企業污染防治水平,嚴格要求污染物濃度滿足金屬熔煉工序中電爐排放顆粒物<20毫克/立方米;其他工序中鑄造工序設備排放顆粒物<20毫克/立方米,熱處理爐排放顆粒物<20毫克/立方米、NO2<150毫克/立方米,表面涂裝排放顆粒物<20毫克/立方米、VOCs<80毫克/立方米。執行《中國鑄造協會鑄造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 030802-2-2017)》標準,截止2018年6月底,對超標排放的企業,依法責令停產整治。(責任領導:劉兆忠,牽頭單位:新區經發局、環保局;責任單位:新區經發局、環保局,滄州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捷產業園區、南大港產業園區管委會)
 
  10、加強重點涉氣企業監管。由渤海新區管委會和各產業園區管委會對每家重點涉氣企業派駐駐廠員,實行24小時監控,建立駐廠臺賬,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并報環保部門核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重點涉氣企業每周開展一次監督檢查,對發現有違法行為的依法依規頂格處罰、啟動按日計罰程序,在保證民生的前提下,發現超標排放的,依法予以停產整治。對新區建成區周邊重點涉氣企業加密監測頻次,每兩周開展一次人工監測,每日調取三次在線監控數據,監測內容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顆粒物。(責任領導:陳太龍,牽頭單位:新區環保局;責任單位:新區環保局,滄州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捷產業園區、南大港產業園區管委會)
 
  11、加強惡臭氣體治理。6月底前對全區重點工業企業、污水處理廠和其他惡臭氣體污染源進行全面排查,建立臺賬,實行“一源一策”控制惡臭氣體排放。加強源頭管控,對重點部位加裝收集處理裝置,防止跑冒滴漏;對產生惡臭的污水處理單元和污水處理設施進行全過程密閉,并對惡臭氣體進行有效處置,確保達標排放。(責任領導:陳太龍,牽頭單位:新區環保局;責任單位:新區環保局,滄州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捷產業園區、南大港產業園區管委會)
 
  (三)綜合治理揚塵污染
 
  12、強化施工揚塵管控。(1)嚴格落實《河北省建筑施工揚塵防治強化措施18條》,高標準達到6個“100%”要求。進一步提高施工現場圍擋和苫蓋標準,并督導相關責任單位按標準嚴格執行,全面實現施工現場區硬化、綠化和裸土覆蓋。(2)對新區建成區所有建筑工地安裝自動監控裝置,凡監測數據超標的一律停工整頓。(3)強化建筑垃圾清運過程管控,做到及時清運、全封閉清運、合理處置,嚴禁隨意拋灑。(責任領導:劉兆忠,牽頭單位:新區規建局;責任單位:新區規建局,滄州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捷產業園區、南大港產業園區管委會)
 
  13、加強道路揚塵管控。2018年新區建成區平均降塵量控制在9噸/月·平方公里以內。加強新區建成區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及人行便道的清掃洗路保潔;強化道路沿線各類施工工地動土管理,嚴格落實揚塵治理措施;對新區建成區出入口及周邊重要干線公路路段每天至少清掃一次,以機械清掃為主、人工清掃為輔,新區建成區內道路機械化清掃率不低于75%。全面開展道路標準化施工,按照“誰施工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督”原則,強化道路施工過程揚塵整治。(責任領導:劉兆忠,牽頭單位:新區城管局;責任單位:新區城管局、交通局,滄州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捷產業園區、南大港產業園區管委會,滄州港務集團)
 
  14、控制渣土運輸揚塵。加強渣土運輸監管,未落實全密閉運輸的渣土運輸車,不得營運。嚴厲打擊違規傾倒渣土行為,嚴厲查處未落實全密閉措施,未按規定時間作業,無牌照、無手續,故意遮擋、污損牌照,沿途渣土拋灑、車輪帶泥行駛污染路面的渣土車輛。(責任領導:劉兆忠,牽頭單位:新區規建局;責任單位:新區規建局、城管局、公安分局、交通局,滄州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捷產業園區、南大港產業園區管委會)
 
  15、強化城鄉裸露地面揚塵治理。綜合治理新區建成區內的裸露地面和城鄉接合部暫不開發的裸露土地,因地制宜,通過采取硬化、綠化、抑塵網等措施,消除裸露地面揚塵污染。(責任領導:劉兆忠,牽頭單位:新區規建局;責任單位:新區規建局、城管局,滄州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捷產業園區、南大港產業園區管委會)
 
  16、強化工業料堆場揚塵治理。加大各工業企業料堆場監督檢查力度,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各項抑塵措施。粉狀及其他物料料場應采用封閉、半封閉料場(倉、棚、庫),并采取噴淋等抑塵措施。料場出口應配備車輪和車身清洗裝置,或采取其他有效控制措施。對不符合技術規范、拒不整改的實施頂格處罰。(責任領導:劉兆忠,牽頭單位:新區經發局;責任單位:新區經發局、環保局,滄州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捷產業園區、南大港產業園區管委會)
 
  17、嚴格港口岸電管理。強化港口揚塵治理,制定港口碼頭揚塵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方案,碼頭裝卸地面必須硬化,根據實際情況增加防塵網、除塵車、灑水車、噴淋裝置等設施設備的配備;采用混凝土圍墻或者天棚儲庫,庫內配備噴淋或者采取其他抑塵措施。繼續全區范圍內港口禁止接收公路運輸的集疏港煤炭,倒逼企業加快提高鐵路貨運比例,形成綠色物流。加快推進多式聯運示范工程,加大港口岸電建設,2018年岸電使用比例由40%提高到60%。(責任領導:陳太龍,責任單位:港航局)
 
  (四)嚴格管控移動源污染
 
  18、嚴格高排放車輛交通管控。新區建成區范圍內,全面禁止拖拉機和未達到國五排放標準的渣土車通行,公安、城管、規建部門要強化巡查力度,城管、規建部門要加大管轄項目管控力度,強化源頭監管責任。(責任領導:劉劍波,牽頭單位:新區公安分局;責任單位:新區公安分局、規建局、環保局、交通局、城管局,滄州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捷產業園區、南大港產業園區管委會)
 
  19、加快國省干線繞城公路建設。建設貨運車輛繞城通道,解決好國省干線公路穿城問題,加快繞城公路的建設。(責任領導:劉兆忠,牽頭單位:新區交通局、規建局;責任部門:新區交通局、規建局,滄州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捷產業園區、南大港產業園區管委會)
 
  20、嚴查不達標油品。(1)成品油全部執行國六標準,禁止銷售普通汽柴油。發改(含商務)主管部門分別加強對成品油經營單位落實質量管理制度以及進、銷貨等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質檢部門對成品油生產企業每半年抽查一次;工商部門每年度對成品油實際經營主體的抽檢覆蓋率達到100%。(2)年銷售汽油量大于5000噸及其他具備條件的加油站要全部安裝油氣回收在線監測設備。(責任領導:劉兆忠,牽頭單位:新區工商局;責任單位:新區工商局,經發局、質監局、環保局,滄州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捷產業園區、南大港產業園區管委會)
 
  21、嚴查過境外地重型柴油車。配合過境貨運車輛管控行動,在全區重要高速路口設置機動車尾氣排放抽測點,對進入我區的機動車特別是重型柴油貨車、老舊汽車,嚴格檢查車輛環保排放控制裝置及排放情況,對排放不達標的車輛予以勸返,不聽勸阻的依法處罰。(責任領導:劉劍波,牽頭單位:新區公安分局、環保局;責任單位:新區公安分局、環保局,滄州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捷產業園區、南大港產業園區管委會)
 
  22、加快新能源汽車應用步伐。完成老舊機動車淘汰任務。完善新能源汽車配套基礎設施和保養維護網絡,強力推進新增和更換的出租車為電動車或新能源車。2018到2020年,全區新能源汽車(標準車)推廣數量應達到市統一部署確定的任務目標,2018年新增及更換的公交車中新能源公交車比重達到70%。到2020年底前,完成市統一部署的建設標準模塊化充(換)電站、充電樁的任務目標,并投入使用。(責任領導:劉兆忠,牽頭單位:新區經發局、交通局;責任單位:新區經發局、交通局、公安分局,滄州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捷產業園區、南大港產業園區管委會)
 
  (五)嚴控煙塵污染
 
  23、嚴管餐飲油煙。新區建成區內嚴禁露天燒烤,一律進店,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加大對餐飲經營單位油煙凈化設備檢查力度,確保治理設施高效運行。(責任領導:劉兆忠,牽頭單位:新區城管局、社會事務局;責任單位:新區城管局、社會事務局、新區工商局、環保局,滄州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捷產業園區、南大港產業園區管委會)
 
  24、嚴禁露天焚燒。(1)全區區域禁止露天焚燒秸稈垃圾荒草。嚴格落實“網格化”監管責任,實現對轄區內秸稈禁燒全方位、全覆蓋、無縫隙監管、巡查,做到人員、責任、措施、獎懲到位。(2)加大秸稈綜合利用的扶持力度,提高秸稈肥料化、資源化、能源化利用水平。2018年秸稈焚燒環境衛星監測火點數量較2016年減少20%,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6%。(3)全面清除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垃圾,完善垃圾收集、轉運、清除、處置機制,強化巡查管控。(責任領導:劉兆忠,牽頭單位:新區社會事務局;責任單位:新區社會事務局、環保局、城管局、新村鄉政府,滄州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捷產業園區、南大港產業園區管委會)
 
  25、擴大煙花爆竹禁燃禁放范圍。2018年將禁燃禁放范圍擴大至新區建成區、工業園區、物流園區、工業聚集區,禁燃禁放公告由新區管委會具體發布實施。(責任領導:劉劍波,牽頭單位:新區公安分局;責任單位:新區公安分局,滄州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捷產業園區、南大港產業園區管委會)
 
  (六)完善大氣監測監控體系
 
  26、建立大氣環境監管大數據平臺。按照市級要求加快建設大氣環境監測監控、預報預警、指揮調度一體化綜合信息平臺,完善園區、鄉、村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實現對各級網格和重點污染源的集中在線監測和全程監控。(責任領導:陳太龍,牽頭單位:新區環保局;責任單位:新區環保局,滄州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捷產業園區、南大港產業園區管委會,新村鄉)
 
  27、完善鄉鎮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建設。5月底前完成全區鄉鎮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聯網運行。全區大氣污染物重點排放企業全部建立在線自動監測系統。全力保證國控、省控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的安全、穩定運行,嚴厲打擊人為干擾監測設施的違法行為。(責任領導:陳太龍,牽頭單位:新區環保局;責任單位:新區環保局,中捷產業園區、南大港產業園區管委會,新村鄉政府)
 
  28、完成省級以上開發區空氣質量監測體系。8月底前,完成2個省級以上開發區、1個港口(作業區)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建設。(責任領導:陳太龍,牽頭單位:新區環保局;責任單位:新區環保局,滄州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捷產業園區管委會)
 
  (七)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29、提升應急響應水平。完善環保、氣象會商研判機制,提升環境空氣質量精準預測預報能力水平,當預測將出現重污染天氣時,要通過主流媒體和新聞媒體,及時發布預警預報信息。修訂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健全應急減排“一廠(場)一策”制度,減排措施細化到具體企業、工地和單位生產工序,確保可統計、可監測、可核查。嚴格執行應急響應等級和標準,可視情況及時調整預警級別,按上限啟動響應措施或采取其他應急減排措施,最大程度削減污染峰值。(責任領導:陳太龍,牽頭單位:新區環保局、氣象局;責任單位:新區環保局、氣象局,滄州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捷產業園區、南大港產業園區管委會)
 
  30、實行采暖季錯峰生產。水泥(含粉磨站)、鑄造(不含電爐、天然氣爐)、磚瓦窯等行業,除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和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外,采暖季一律錯峰生產,承擔保民生任務的,根據承擔任務核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每年9月底前按程序報滄州市人民政府備案。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鑄造行業(不含電爐、天然氣爐)可全部停產。鋼鐵、焦化等行業和工業燃煤鍋爐,按照污染物排放績效水平,實施采暖季限產限排措施。鋼鐵企業減排30%。實施石化、制藥類企業采暖期生產調控,涉及原料藥生產的醫藥企業VOCs排放工序、生產過程中使用有機溶劑的農藥企業VOCs排放工序,采暖季期間全部停產,由于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況確需生產的,報滄州市人民政府批準。對未完成治理改造任務、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采暖季一律停產。(責任領導:劉兆忠,牽頭單位:新區經發局、環保局,責任單位:新區經發局、環保局,滄州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捷產業園區、南大港產業園區管委會)
 
  31、強化應急聯動。提高預警響應區域協同性,共同做好區域重污染天氣應對。建立大氣污染防治應急指揮調度機制,強化應急指揮和日常調度,對重污染天氣應急應對問題、各級督導發現問題、精準網格監測數值較高的點位、全區大氣熱點網格高值報警等問題做到及時發現、快速響應、有效處置,提升常態管理水平,保證各項措施落實到位。(責任領導:陳太龍,牽頭單位:新區環保局;責任單位:新區環保局、氣象局、規建局、經發局、城管局、公安分局,滄州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捷產業園區、南大港產業園區管委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產業園區管委會及相關部門要對省環保廳黨組、市委、市政府和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的決策部署堅定不移、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構建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群眾參與的大氣污染防治領導機制和工作格局。
 
  (二)層層傳導壓力。要把工作任務逐級分解落實,層層簽訂責任狀、層層傳導壓力,壓實三園區管委會、鄉鎮(街道辦事處)、村(社區、居委會)各級網格責任,落實針對性措施,持續改善區域環境質量。
 
  (三)強化督導落實。新區大氣辦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開展情況實行周匯總、周通報制度;新區督查室和新區大氣辦要開展常態化督查,通過新區大氣污染防治指揮中心實行實時調度,對未按要求落實管控措施和未按時限完成既定任務的部門和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各產業園區管委會、區直相關部門要對照建立本轄區、本部門工作調度機制,按照既定任務和時限要求,對本轄區、本系統的工作進行逐項督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四)加強輿論宣傳。有關區直部門、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媒體優勢,結合年度大氣污染防治整體工作安排,采取新聞發布、在線訪談等多種形式加大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宣傳力度,引導公眾正確理解并積極參與,不斷增強全社會大氣污染防治意識。
 
  (五)嚴格考核問責。為強化考核問責,切實落實黨委政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新區管委會每月向重點任務進展緩慢的園區及區直相關部門下發預警通知函;對每季度重點任務進展緩慢的園區及區直相關部門,由新區管委會公開約談園區管委會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對重點任務進展緩慢的園區及區直相關部門,嚴肅問責相關責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