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西安市2019年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專項方案》(市鐵腕治霾辦發〔2019〕7號)精神,進一步提升我市餐飲單位油煙污染治理工作標準,提高空氣質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標和任務
按照《西安市2019年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專項方案》(市鐵腕治霾辦發〔2019〕7號)要求,餐飲單位油煙污染治理的總體目標任務是:
餐飲密集區可集中收集油煙進行治理,其他排放油煙的飲食業單位全部安裝油煙凈化裝置,油煙治理設施必須實現達標排放,凡達不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排放限值的,一律停業整改。全面規范治理露天燒烤污染,嚴防有煙燒烤“死灰復燃”。市城管局(經營餐飲和夜市燒烤);市住建局(工地食堂);市衛生健康委(醫院食堂);市教育局(市屬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市農業農村局(農家樂);市文化旅游局(景區內餐飲服務單位);市工信局(企業食堂)。
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11月底
二、治理原則
(一)落實屬地責任。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作為餐飲單位油煙污染專項治理工作的責任主體,組織與實施轄區內專項治理工作。
(二)加強日常監管。繼續發揮餐飲單位油煙污染專項治理工作小組作用,加大檢查頻次,加強執法協調,合力開展餐飲單位油煙污染專項治理工作。
(三)實行長效管理。對照方案嚴格落實,確保按時按要求完成任務,并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確保專項治理效果。
三、組織實施
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具體負責餐飲單位油煙污染專項治理落實工作,要繼續發揮專項治理工作小組作用,確保治理工作順利開展。領導小組成員應暢通信息渠道,協力保障執法嚴肅性和公正性。
四、具體職責
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定期全面排查轄區內所有餐飲單位的基本情況,針對油煙污染情況,制定具體治理方案,開展治理工作,更新完善餐飲單位臺賬。
具體職責如下:
(一)合理規劃餐飲業布局,引導餐飲單位進入劃定區域經營,減少轄區餐飲油煙問題投訴。
(二)嚴控前置審批,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不得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取締轄區內無證無照及手續不全餐飲,對不符合排放要求的多次整改無效的,收回相關證照,并關門停業。
(三)督促轄區內產生油煙的餐飲單位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正常運行。
五、工作要求
(一)落實具體責任。各區縣、開發區要加強對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各職能部門責任,按時按要求,完成治理任務。
(二)嚴格審批監管。生態環境、市場監管、商務等部門要嚴管餐飲服務項目的前置審批工作,加強源頭控制,做好事中監管與協調工作。
(三)強化日常檢查。各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大檢查力度,督促管轄機構內產生油煙的餐飲單位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正常運行。
(四)鞏固治理成果。各區縣、開發區在治理同時不斷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切實杜絕反彈現象,確保油煙污染治理長效化、制度化。
(五)加強宣傳引導。各區縣、西咸新區及各開發區可印制發放餐飲單位油煙污染治理工作告知書,于餐飲門店內張貼,廣泛宣傳餐飲單位油煙污染治理的目的意義,同時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暢通投訴渠道。
(六)加強信息報送。
1.各區縣、西咸新區及各開發區每月22日前報送餐飲單位臺賬(應包含情況說明)、本月工作總結(應包含聯合執法)、下個月計劃,需紙質版加蓋公章,電子版發送至郵箱cgjsrzxglc@163.com。
2.各區縣、西咸新區及各開發區每周四報送餐飲單位治理情況周報,紙質版傳真至86788468。
六、強化考評
市城管委辦成立餐飲業污染專項治理檢查小組,依照本方案對各區縣專項治理工作進行檢查,對存在下列問題進行扣分,具體考評細則如下:
(一)未按《西安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要求,2018年3月1日后仍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的,每發現一家扣除當月考評分2分。
(二)檢查中發現餐飲單位證照不全;沒有油煙凈化設施清洗記錄或清洗記錄不全的。每發現一家扣除當月考評分2分。
(三)檢查中發現餐飲單位未按要求及時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及獨立電表的。每發現一家扣除當月考評分5分。
(四)檢查中發現餐飲單位油煙凈化設施或獨立電表未正常使用的。每發現一家扣除當月考評分2分。
(五)檢查中發現餐飲臺賬與實際情況不符,有少報漏報行為的。每發現一家扣除當月考評分2分。
(六)未按時按要求報送餐飲單位臺賬、各類工作總結、下月計劃或報送資料內容不全的。每次扣除當月考評分5分。
(七)中省環督、部門檢查、群眾舉報、媒體曝光的餐飲單位油煙及燃煤污染問題的。經核實每一家扣除當月考評分5分。
(八)未按要求開展執法檢查的。每次扣除當月考評分2分。
(九)未按時參加餐飲單位油煙及燃煤污染工作會議的。每發現一次扣除當月考評分5分。
(十)餐飲單位油煙治理工作整改未能按時完成或未及時報送整改結果的。每次扣除當月考評分5分。
市城管委辦將定期安排督導檢查,對工作進展滯后、沒有按時完成目標任務的,予以通報批評,對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影響的單位及人員,建議監察部門嚴肅追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