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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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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寧區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

作者: admin 時間:2019-05-31 來源:未知
摘要:根據市政府與我區簽訂的《2019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暨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目標責任書》以及區委、區政府《天寧區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常天委〔2017〕22號),制定全區2019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暨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會精神,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中央、省級環保督察問題整改,奮力推動天寧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 二、工作目標 2019年,全區PM2.5年均濃度降到47微克/...

  根據市政府與我區簽訂的《2019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暨“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目標責任書》以及區委、區政府《天寧區“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常天委〔2017〕22號),制定全區2019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暨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會精神,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中央、省級環保督察問題整改,奮力推動天寧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
 
  二、工作目標
 
  2019年,全區PM2.5年均濃度降到47微克/立方米,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70%;省考斷面北塘河青洋橋水質達到年度考核目標,并達到Ⅲ類標準;地表水功能區達標率達到省定年度目標;單位GDP能耗降幅完成考核目標,單位GDP水耗比2015年下降18.4%;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推進“生態綠城建設”,生態系統穩定性得到進一步加強。全區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和總氮排放總量較2015年分別削減17.60%、20.80%、20.00%、21.6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排放總量較2015年分別削減20%、18%、20%。
 
  三、主要任務
 
  (一)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以重點行業為管控對象,秋冬季為重點時段,PM2.5為主要因子,以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調整為突破口,進一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1.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一是清潔柴油車行動。實施機動車國六排放標準。大力推進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燒技術和“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輛。2月1日起擴大高污染車輛限制通行區域。7月1日前全面建立排放檢驗與維護(I/M)制度。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實現國家-省-市三級聯網,確保監控數據實時、穩定傳輸。加強機動車生產、銷售和注冊登記等環節監督檢查,加強對新生產機動車環保達標監管。建立聯合監管執法機制,加強機動車路檢路查和入戶抽測,對超標排放車輛依法查處。秋冬季期間監督抽測柴油車數量不低于當地柴油車保有量的80%。督促指導重點企業建設管控運輸車輛的門禁和視頻監控系統,監控數據至少保存一年以上。二是清潔柴油機行動。加強劃定的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的監管。鼓勵淘汰老舊工程機械和農業機械,加快清潔能源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推廣使用。完成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編碼登記。三是清潔油品行動。定期開展油品質量監督檢查活動,禁止生產、進口、銷售和使用不符合標準的機動車船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用燃料。開展車船柴油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加大對生產、銷售和使用不符合標準的車(船)用燃料以及無證無照經營行為的打擊力度,徹底清除黑加油站點。對加油站車用汽柴油進行質量監督抽檢,抽檢覆蓋率達到20%;對不合格產品依法進行處理,對抽檢結果進行通報。對儲油庫(包括企業、物流公司自備油庫),抽檢覆蓋率達到100%。對市內高速公路、國省公路沿線加油站點的車用尿素進行質量監督抽檢,全年抽檢覆蓋率達到20%。加強油氣管理,全面完成加油站、儲油庫(包括企業、物流公司自備油庫)、油罐車的油氣回收治理。年底前,完成儲油庫和年銷售汽油量大于5000噸的加油站油氣回收自動監控設備安裝。四是清潔運輸行動。加快港口碼頭岸電設施建設,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區內港口靠港船舶率先使用岸電,提高港口碼頭岸電設施使用率。年底前,主要港口、水上服務區和待閘錨地基本具備向船舶供應岸電的能力。
 
  2.深度治理工業大氣污染。一是推進重點行業污染治理升級改造。強化工業污染全過程控制,全面實施特別排放限值。二是提高工業園區污染防治能力。加強開發區、工業園區等環境基礎設施標準化建設,提升園區清潔能源供應保障能力。三是開展工業爐窯治理專項行動。加大不達標工業爐窯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氣發生爐。鼓勵工業爐窯使用清潔能源或使用集中供熱。逐步開展工業爐窯深度治理工作,進一步削減氮氧化物排放量。沒有行業排放標準的工業爐窯按照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進行改造。取締燃煤熱風爐,基本淘汰熱電聯產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加熱、烘干爐(窯)。四是開展鍋爐綜合整治。開展燃氣鍋爐低氮改造試點。持續開展煤質管理,打擊銷售使用灰分大于15%、硫分大于0.7%的劣質煤。
 
  3.嚴格管控各類揚塵。一是嚴格施工揚塵監管。將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納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疇。嚴格執行《建筑工地揚塵防治標準》,做到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拆遷工地灑水或噴淋措施執行率達到100%。施工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工地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備,并與當地主管部門聯網。揚塵防治檢查評定不合格的建筑工地實行停工整治。將揚塵管理不到位信息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嚴格建筑施工許可,揚塵防控措施未落實、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的,依法嚴肅查處。二是加強道路揚塵綜合整治。加強城區綠化建設,裸地實現綠化、硬化。及時修復破損路面。大力推進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作業,年底前,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3%以上。嚴格渣土運輸車輛密閉管理,嚴禁渣土運輸車輛帶泥上路,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取消其營運資質。三是推進堆場碼頭揚塵污染控制。嚴格實施《江蘇省港口粉塵綜合治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逐步建立健全港口粉塵防治與經營許可準入掛鉤制度,取締無證無照和達不到環保要求的干散貨碼頭。四是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禁止新建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對違反資源環境法律法規和規劃,污染環境、破壞生態、亂釆濫挖的露天礦山,依法予以關閉;對治理不規范的露天礦山,依法責令停產整治。五是實施降塵考核。配合做好鎮、街道降塵監測和考核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區域揚塵污染源,有效提升區域揚塵網格化監管水平。降塵量同比2018年明顯下降,降塵量不得高于5噸/月•平方公里。
 
  4.深化VOCs專項治理。按省統一部署,建立重點源VOCs治理綜合管理平臺。列入省VOCs名錄和重點監管企業名錄的企業均編制“一企一策”方案。2019年,全區重點行業VOCs排放比2015年減排30%以上。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膠黏劑等項目。以減少苯、甲苯、二甲苯等溶劑和助劑的使用為重點,推進低VOCs含量、低反應活性原輔材料和產品的替代。加強工業企業VOCs無組織排放管理,推動企業實施密閉化、連續化、自動化技術改造。化工行業全面應用泄漏檢測與修復技術(LDAR)。全面完成VOCs 治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規定的治理項目;逾期未完成的,依法關閉或停產整治。開展專項執法行動,6月底前,重點對采取單一治理措施的企業進行抽查,依法依規查處違法排污企業,向社會公開存在治理效果不達標、造假等行為的第三方治理單位,禁止其在本市開展相關業務。
 
  5.強化“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繼續開展“散亂污”企業排查,實施分類處置。列入關停取締類的,基本做到“兩斷三清”;列入整合搬遷類的,搬遷至工業園區并實施升級改造;列入升級改造類的,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建立“散亂污”企業動態管理機制。
 
  6.加強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強化屬地政府責任,切實加強秸稈禁燒管控。建立網格化監管制度,在夏收和秋收階段開展秸稈禁燒專項巡查。全面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秸稈收儲體系,進一步推進秸稈肥料化、飼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2019年,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6%。控制農業源氨排放。減少化肥使用量,加強畜禽養殖場廢氣治理,減少氨揮發排放,開展大氣氨排放控制試點。
 
  7.加強面源污染控制。加強餐飲油煙污染防治。非商用建筑內禁止建設排放油煙的餐飲經營項目。餐飲經營單位和單位食堂應當安裝具有油霧回收功能的抽油煙機或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有效運行。推廣集中式餐飲企業集約化管理,提高油煙和VOCs協同凈化效率,開展規模以上餐飲企業污染治理設施用電監控試點。禁止露天焚燒和露天燒烤。推進煙花爆竹污染防治,從2月1日起,市區相關區域內全年全天候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8.加強重污染天氣防范應對。加強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能力建設。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調整預警分級標準。實行“省級預警,市縣響應”,科學實施污染“削峰”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氣生產調度令制度。定期更新工業企業限停產、工地停工等應急管控清單,按照“一廠一策”原則確定精準有效的減排措施,并向社會公開。加強應急管控豁免管理。制訂并實施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實施秋冬季重點行業錯峰生產。重大活動期間,協同強化聯防聯控措施。
 
  (二)著力打好碧水保衛戰
 
  深入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堅持“減排、擴容”兩手發力,扎實推進水資源合理利用、水生態修復保護、水環境治理改善“三水并重”,加快長江、太湖和農村水污染防治,切實改善全市水環境質量,扎實推行河長制、湖長制、斷面長制。
 
  1.打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一是推進城鄉黑臭水體綜合整治。完成黑臭水體清單中剩余的紅光河、后底河等7個黑臭水體整治任務,全域基本消除黑臭水體。暢通河網水系,實施水系連通工程,打通斷頭浜。推進城鄉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建設。二是加強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加快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實施城鎮雨污分流改造和老舊污水管網改造,完善污水收集管網系統。暫不具備雨污分流改造條件的區域,加快建設截流干管,適當加大截流倍數。2019年,新建污水管網2km。加強企事業污水接管,全面排查企事業單位污水未接管或未處理情況,按照“宜接盡接”原則,對機關、學校、醫院、公廁、一般工業企業、農貿市場、垃圾中轉站、賓館、飯店和浴室等10類企事業單位污水實施限時接管,4月底前補充完善接管單位清單,年底前完成接管任務,基本消除企事業單位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情況。推進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2019年,全區建制鎮(含撤并鄉鎮集鎮區)污水處理率顯著提高。三是規范污泥處理處置。確保城區污泥全量無害化處置,嚴格執行污泥轉運“聯單制”,污泥運輸車船全部安裝GPS,強化污泥處理處置全過程監管。四是全面推行“河長制”。進一步完善河長制長效管理機制,切實加強各項管護制度建設。積極探索智能化管理模式,加強河長制管理信息平臺建設。加強河長制工作考核,推進各級河長履職盡責,全面達成河長制建設目標。
 
  2.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一是綜合整治排污口。按規定推進入河排污口排查建檔工作,取締、整治非法及設置不合理排污口,規范排污口設置和管理。年底前完成規模以下違規設置入河排污口的整改工作。依法清理取締環境敏感區域內的入河排污口。二是加強航運船舶污染防治。持續推進生活污水、垃圾、含油污水、化學品洗艙水接收設施建設,累計完成內河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受轉運及處置設施建設方案中建設內容的80%。全面推行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聯單制度。三是防范環境風險。加強危化品運輸風險管控及運輸過程安全監管,嚴防交通運輸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四是開展長江經濟帶化工污染專項整治。完成各項規定整治任務。
 
  3.打好太湖治理攻堅戰。一是實現更高水平“兩個確保”。適時開展調水引流,保障枯水期河道生態流量,提高水體自凈能力。嚴格落實水質異常波動應急管控機制,落實省太湖應急防控有關預案,制訂并實施太湖應急防控方案。二是抓好工業污染防治。嚴格落實《江蘇省太湖流域“十三五”總氮總磷總量控制方案》,3月底前制定年度總量控制計劃,排定工程項目并加快實施。開展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現狀評價,依據評價結果進一步削減污染總量。嚴格執行省、市水環境區域補償制度,研究完善市級區域補償方案。按照《太湖地區城鎮污水處理廠及重點工業行業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要求,5月底前排定六大重點行業提標改造計劃,并加快組織實施。加快重點行業清潔化改造,完成5家印染企業清潔化改造任務。三是強化河流水環境綜合整治。建立健全斷面長制。開展重點考核斷面所在河流入河排污口排查和清理。對不能穩定達標的重點斷面,分別落實針對性達標整治措施。對斷面水質未達到年度目標的,實施強制性減排措施。開展水功能區達標整治行動,4個省考核水功能區達標率達到省定目標要求,重點水功能區全面消除劣V類。積極組織實施省考以上斷面達標方案和“十三五”生態環保規劃中規定的年度工程項目。加快推進運北片河道整治提升工作,年內完成6條以上劣Ⅴ類河道消除任務包含上年度結轉2條)。四是加強地下水污染防治。嚴格控制地下水開采,按要求做好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滲改造任務,年底前,所有在營加油站完成地下油罐防滲改造任務。對地下水國考、省考點位實施規范化管理,3公里范圍內嚴格控制污染源排放和各類破壞地下水的行為,確保地下水水質不下降。
 
  4.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持續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全面治理生活污水和垃圾糞便等污染,不斷提升農村人居環境水平。一是加強村莊生活污水治理。以規劃發展村為重點,加快推進污水收集管網配套,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運行效率。推動城鎮污水管網向周邊村莊延伸覆蓋,保障農村污染治理設施長效運行。完成11個規劃發展村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年底前,規劃發展村莊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達90%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實現全覆蓋。建立健全村莊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保障機制,已建村莊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率達80%以上。二是全面治理農村生活垃圾。進一步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處置體系,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理體系基本實現全覆蓋,采用城鄉統籌的方式將農村生活垃圾全部納入城市生活垃圾處理體系。農村垃圾分類設施基本實現全覆蓋。完成1個鎮全域農村垃圾分類收運系統建設工作。三是全面治理農村廁所糞污。加快推進戶用衛生廁所改建,基本完成農村戶廁無害化建設改造。推進公廁建設,完善公廁布局,提升公廁標準,豐富公廁功能。四是科學防治農業面源污染。實施農田輪作休耕。開展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行動,全區化肥使用量較2015年減少4%,全區農藥使用量零增長。規范畜禽養殖行為,嚴格畜禽禁養區管理,防止關閉搬遷養殖場、養殖小區復養回潮,規模化養殖場(小區)治理率達到90%,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90%,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5%。規范水產養殖禁養區、限養區和養殖區分類管理,加快禁養區內池塘養殖清退工作。落實《太湖流域池塘養殖水排放要求》,以百畝以上連片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為重點,加快實施池塘生態化改造,大力開展漁業品種結構調整,擴大蝦蟹養殖比重,進一步降低漁業投入品總量,強化養殖尾水達標排放管理,減少污染物排放。推進水產養殖綠色發展,建設1個養殖尾水凈化示范點。探索建立廢舊農膜和農藥包裝物等廢棄物回收利用機制,試點“誰生產、誰回收”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全區廢舊農膜回收率達到75%。
 
  (三)扎實推進凈土保衛戰
 
  全面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圍繞“摸清底數,預防污染,嚴控風險,擴大修復”的總體思路,以固體廢物控增量、減存量為重點,著力推進土壤污染防治,推行清單管理,建立銷號機制,確保農產品土壤環境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
 
  1. 打好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攻堅戰。一是加強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生活垃圾推行“戶分類、村收集、鎮運轉、縣處置”模式,建成區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基本完成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完成102個居住小區、56個單位及鄭陸鎮全域農村(除東青開發板塊)的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建設任務,建成區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覆蓋率達到80%。建設1座有機易腐垃圾處理設施。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二是加強工業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依托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基本摸清轄區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底數。推進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加強工業廢物處理處置,制定堆存場所整治方案并有序實施。三是加強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嚴格落實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轉移等管理制度。堅決打擊和遏制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傾倒等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嚴控增量,排查非法填埋、傾倒等歷史遺留問題,建立問題清單,實行銷號管理。切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提升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水平,促進源頭減量;統籌協調危險廢物的處置利用途徑,實現“減存量、控風險”目標;強化對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和企業自行處置利用設施的環境監測。加強醫療廢物監管。醫療衛生機構規范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行為,落實運送、交接和處置制度,交有資質單位安全處置。嚴格廢棄化學品處置的環境管理,確保廢棄化學品全量安全處置。提升危險廢物安全處置能力。新建項目年產廢量5000噸以上的企業必須自建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
 
  2. 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完成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加強耕地土壤環境分類管理,繼續推進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完成關閉重點行業企業土壤初步采樣調查。實施建設用地土壤污染調查評估制度,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及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加強土壤污染源頭防控,督促重點監管企業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全面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和廠區土壤、地下水自行監測,結果向社會公開。落實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規劃,開展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開展原常州山峰化工有限公司地塊、原常州市東方化工地塊的治理與修復,并配合做好原二五三廠地塊的治理與修復。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嚴格重金屬污染排放標準,完成電鍍行業整治。滾動排查整治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開展集中整治行動。開展廢鉛蓄電池行業專項整治。制定重金屬減排計劃并實施,建立企事業單位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
 
  3.建立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銷號管理機制。排查土壤環境問題突出區域,結合污染地塊環境管理要求,“發現一塊,管控一塊,修復一塊,消除一塊”,建立污染地塊和優先管控清單。實施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銷號管理辦法,對經風險管控、治理修復達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確定的風險管控、治理修復目標的地塊,土壤污染責任人、土地使用權人可申請移出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
 
  (四)推動綠色發展轉型升級
 
  以空間結構、產業結構、運輸結構和能源資源結構調整為著力點,轉變發展方式,全面提高綠色發展水平,推動生態環境高質量發展。
 
  1.優化調整空間結構。調整優化空間布局,合理控制開發強度。加強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和產業布局規劃環評,嚴格控制環境風險項目,調整不符合生態環境功能定位的產業布局、規模和結構。整合和提升現有工業集聚區。
 
  2.優化調整產業結構。一是實施重點行業結構調整。嚴格執行國家和省落后產能淘汰政策,加大重點行業落后產能淘汰力度。推進全市印染產業結構調整,落實常州市印染行業發展專項規劃,推進印染企業向環保安全等設施條件完善的園區集聚。二是深入推進化工企業“四個一批”專項行動。繼續加大低端低效化工企業的淘汰力度,關閉規模小、污染重、治理無望的化工企業。加快保留化工企業升級改造工作,完成2家化工生產企業關停驗收、1家化工企業轉移和17家化工企業環保和安全設施改造并驗收。禁止新建、擴建化工項目,鼓勵工業園區(聚集區)以外的化工企業向化工園區搬遷。三是構建綠色技術創新體系。完善節能減排創新平臺和服務體系,應用合同能源管理、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節水管理等方式推進節能減排。大力發展循環經濟,開展園區循環化改造。推進天寧經濟開發區通過優化空間布局、調整產業結構、構建循環產業鏈、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等來實現園區固體廢棄物“近零排放”、集中供熱和污水集中處理,主要指標達到循環經濟標準要求。
 
  3.優化調整能源資源結構。一是優化能源消費結構。推進熱電聯產,配合加快東部供熱管道規劃建設,完成戚電-廣源線、中天-東南線供熱管網建設,廣源熱電煤電機組年底前停運。壓減非電行業生產用煤及煤制品,提高能源利用水平;繼續嚴格煤質管控。積極發展清潔能源,不斷擴大光伏應用市場規模;著力開發生物質能;努力增加天然氣供給。2019年,全區能源消費總量控制達到考核要求,完成非電工業行業減煤任務。二是推進資源全面節約。加強節能、節水、節地、節材、節礦工作,大幅降低重點行業和企業能耗、物耗,強化園區企業資源能源進出平衡管理。規劃用地2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同步建設雨水收集利用系統,達到國家節水型城市標準要求;推進規模化高效節水灌溉,完成年度高效節水灌溉任務。三是推進建筑綠色節能。實現生產系統和生活系統循環鏈接,鼓勵新建建筑采用綠色建材,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提高綠色建筑比例。城鎮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比2015 年提升30%,城鎮新建民用建筑100%按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造。
 
  (五)加快生態修復與保護
 
  以改善生態系統質量為核心,以保障和維護生態功能為主線,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統保護的要求,加強生態系統保護,構建生物多樣性網絡,嚴守生態保護紅線,著力解決生態保護管理中的突出問題,牢固構筑生態安全屏障。
 
  1.嚴守生態保護紅線。開展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制定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辦法和管控措施,建立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完善生態保護紅線長效監管機制,嚴肅查處生態保護紅線區域違法違規行為。
 
  2.實施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大力開展國土綠化行動,推進生態保護和修復工程。實施村莊綠化達標工程,加強生態公益林管護,提高林木覆蓋率和自然濕地保護率。
 
  3.持續推進生態綠城建設。年內完成1項、啟動1項城鄉公園綠地建設工程,繼續推進1項生態廊道建設工程;年內完成2項小游園建設工程,實現擴綠85畝、連網4公里以上。建設大運河文化帶生態長廊,加快核心監控區內面源污染源和違法建設項目退出,加強生態保護修復,完善運河沿線綠色生態廊道。
 
  4.積極開展生態文明宣傳。加大生態文明宣傳力度,利用廣告牌、電子屏、施工圍擋、報紙、電視、新媒體等營造全方位、立體化的宣傳氛圍。
 
  (六)提升污染防治能力
 
  以推進大數據、預警預報等新技術應用為引領,統籌推進重點污染物收集處置、監測監控、應急處置和執法監管等能力建設,實現污染防治能力系統化、標準化和現代化。
 
  1.著力提升污染物收集處置能力。工業廢水全部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采用“一企一管”收集體系,建設滿足容量的應急事故池,初期雨水、事故廢水全部進入廢水處理系統。各類工業園區(聚集區)應配套建設專業的廢水處理廠,未經批準,嚴禁工業廢水接入城鎮污水處理廠,工業廢水實行分類收集、分質處理,安裝水質水量在線監測儀,優先開展電鍍、印染、化工等行業工藝廢水輸送管道明管化改造工作。強化對特征污染物的處理效果,達到接管要求后排入工業污水集中處理廠,對無相應標準規范的,主要污染物總體去除率不低于90%。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的高效收集,持續實施企業泄漏檢測與修復,廢氣綜合收集率不低于90%。規范設置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嚴禁混存、庫外堆存、超期超量貯存。
 
  2.著力提升監測監控能力。加強環境監測監控能力建設,增強綜合分析和預警應急能力,加快構建天地一體化生態環境監測監控網絡。一是開展水質自動站網建設。組織實施常州市“十三五”水環境自動監測站網建設規劃。6月底前完成省考斷面青洋橋斷面水質自動站選址、土地使用手續辦理、站房及配套設施建設,具備水站運行所必須的條件。二是開展污染源監控能力建設。建設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監控中心,應用物聯網監控技術強化對污染源頭的現代化監管,7月底前完成轄區內監控設施聯網工作。建設火電廠、污水處理廠、固廢處置設施工況監控系統,10月底前完成聯網監控,并配合完成省級聯網。10月底前完成重點排污單位視頻監控系統建設,對重點排污單位的排口、廠區、監控站房的監控視頻進行聯網,配合完成省級聯網,對污染物排放過程進行可視化監控。10月底前完成排污單位用電用水監控系統建設,重點排污單位安裝過程用電監控系統,廢水重點排污單位安裝用水量、排水量監控系統,并進行聯網,配合完成省級聯網。10月底前完成市級長江經濟帶綠色園區監控系統建設,并實現聯網,配合完成省級聯網。三是開展建設機動車遠程在線監控能力建設。9月底前完成1個固定式遙測點建設。四是開展省級大氣PM2.5網格化監測系統建設。3月底前,配合省生態環境廳完成小型空氣質量監測站、微型空氣質量監測站的選址工作,7月底前負責做好監測站點“三通一平”工作。
 
  3.著力著力防范生態環境風險。深入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推進重點環境風險企業環境安全達標建設和區域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深化跨部門、跨區域環境應急協調聯動,建立環境應急預案電子備案系統。完善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分區域建立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庫,各級工業園區(集聚區)和企業環境應急裝備和物資納入儲備體系。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體系,定期組織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4.著力提升環境監管執法水平。建立健全聯動執法機制,持續保持環境執法高壓態勢,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把解決群眾身邊突出環境問題放在重要位置,就地解決環境信訪問題。強化保障,提升基層執法監管能力。
 
  (七)深化生態環境治理體系
 
  深化生態環境保護體制機制和制度創新,加快構建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治理的生態文化體系、監管體系、法治體系和經濟政策體系,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組織保障。
 
  1.建立完善生態文化體系。培育生態文化,開展公眾生態環境意識調查。加強輿論引導,既要做好正面宣傳,更要加強輿論監督,加大曝光力度,主動反映突出環境問題和不作為、慢作為和亂作為問題。推進公眾參與,推廣環境圓桌對話等工作機制。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引領作用,對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2.完善生態環境監管體系。完善環境網格化監管體系;落實“三線一單”,強化項目環評與規劃環評、現有項目環境管理、區域環境質量聯動的“三掛鉤”機制;推進排污許可,逐步構建以排污許可證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全過程監管和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制度,按行業、按時限核發排污許可證,強化證后監管。實施入河污染源排放、排污口排放和水體水質聯動管理。推進完成全市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
 
  3.健全生態環境保護法治體系。對重大環境違法案件督查督辦;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生態環境、公安部門開展重點環境問題聯合調查處理;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制度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4.建立完善生態環境保護經濟政策體系。加大財政投入力度,逐步建立常態化、穩定的財政資金投入機制。開展生態環境保護重點領域的科研攻關。開展新、改、擴建項目排污權有償取得,加快推進排污權交易,完善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體系。構建支持綠色金融的政策體系,大力發展綠色信貸,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綠色經濟的融資支持,引導和推進銀行業金融機構完善差別化信貸政策措施;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推行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完善生態補償機制,科學使用生態補償資金,探索開展多種形式的生態補償工作。
 
  (八)切實解決突出環境問題
 
  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有效規范環境秩序。對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省級環保督察反饋問題和交辦信訪問題,以及常州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確定的《2018-2020年突出環境問題清單》中的問題,實行整改“清單制”和“銷號制”,3月底前制訂完善整改方案,逐項整改、逐個銷號,按照時序進度,確保問題及時整改到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實行黨政同責。各級黨委、政府必須堅決扛起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對本行政區域的生態環境保護、環境質量和污染防治負總責。開發區、鎮(街道)黨委、政府研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夯實一崗雙責。完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規定,明確生態環境保護監管部門責任清單,建立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體系。開發區、鎮(街道)制定污染防治年度作戰計劃和措施清單,落實情況每年向區委、區政府報告。
 
  (二)強化推進落實。強化責任落實,層層分解明確污染防治攻堅戰目標任務,簽訂目標責任書,建立專項行動項目庫,落實責任單位、明確資金安排、序時進度。嚴格工作標準,對明確的目標任務和工程項目,不允許打折扣、作選擇、搞變通。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始終保持高壓嚴管態勢,重拳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突出問題媒體公開曝光,完善問題銷號制度。實施季度點評制度,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完善督查、通報、交辦、約談等機制。
 
  (三)實施綜合考評。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情況作為生態文明建設年度考核的主要內容,依據簽訂的目標責任書進行綜合考評,考評情況報送區委、區政府,通報區紀委、區委組織部,并向社會公布,考評結果納入區綜合考核。設置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單項考核,嚴格落實生態環保“一票否決”考核制度。對目標任務完成突出的,給予表彰獎勵。切實落實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有關規定,對貫徹落實環境保護決策部署不力、未完成環境保護重點目標任務、區域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惡化等情形的,依法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附件:1. 2019年天寧區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工程項目表
 
  2. 2019年天寧區突出環境問題整改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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