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店面排污整治行動
(一)行動任務
排查整治轄區范圍內沿街店面污水排放情況,實現店面污水有組織排放。
(二)行動步驟
1、全面摸排,建立檔案(2019年4月—5月)
對轄區范圍內所有店面污水排放現狀進行摸排,登記造冊,全面建立迎江區店面污水排放現狀檔案和整治清單。
2、宣傳引導,自行整改(2019年6月—7月)
發放《致商戶的一封信》,宣傳《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宣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宣傳污染防治攻堅行動的重要意義,督促商戶對不規范排污行為進行整改。
3、依法查處,強制整改(2019年8月—11月)
對拒不配合整改的商戶,由區城管、市場、公安、市政等部門組織聯合執法,嚴肅查處,必要時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直至整改到位。
4、核查驗收,常態長效(2019年12月)
按照一戶一檔的原則,建立整治完成檔案,組織核查驗收;建立定期網格巡查制度,尤其對新開業店面要跟蹤督促到位,確保新增店面排污合規。
(三)行動保障
1、成立迎江區店面排污整治行動工作專班。
牽頭領導:倪文主
牽頭單位:區城管局
責任單位:各鄉街、區市場監督局、區財政局、區公安分局、區市政工程處
2、建立工作調度機制。
原則上每周六上午召開專班調度會議,統籌工作進度,解決疑難問題,壓實工作責任,推進工作落實。
3、落實經費保障。
區城管局科學測算排查整治所需經費,經過專班會議研究后由區財政局予以全額保障。
4、落實執法保障。
對于排查整治過程中需要聯合執法的,由區城管局牽頭,區市場監督局、區公安分局參與,聯勤聯動,嚴肅查處。
二、餐飲油煙污染整治行動
(一)行動任務
對轄區范圍內所有餐飲業(含早點攤販和小吃攤販)油煙污染行為進行排查整治,實現油煙凈化設備應裝盡裝,建立使用、清洗、維護臺賬。
(二)行動步驟
1、全面摸排,建立檔案(2019年4月—5月)
對轄區范圍內所有餐飲業(含早點攤販和小吃攤販)油煙排放現狀進行摸排,登記造冊,全面建立迎江區餐飲業油煙排放現狀檔案和整治清單。
2、宣傳引導,自行整改(2019年6月)
發放《致商戶的一封信》,宣傳《大氣污染防治法》《安慶市城市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宣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宣傳污染防治攻堅行動的重要意義,督促商戶對不規范排放行為進行整改。
3、依法查處,強制整改(2019年7月)
對拒不配合整改的商戶,由區城管、市場、公安、環保等部門組織聯合執法,嚴肅查處,必要時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直至整改到位。
4、定期巡查,常態長效(全年)
建立定期網格巡查制度,每月檢查一次轄區餐飲油煙污染防控情況,尤其對新開業店面和流動攤販要跟蹤督促到位,及時整治發現的問題,確保餐飲油煙規范排放。
(三)行動保障
1、成立迎江區餐飲油煙污染整治行動工作專班。
牽頭領導:倪文主
牽頭單位:區城管局
責任單位:各鄉街、區生態環境分局、區市場監督局、區公安分局
2、建立工作調度機制。
原則上每周六上午召開專班調度會議,統籌工作進度,解決疑難問題,壓實工作責任,推進工作落實。
三、露天燒烤整治行動
(一)行動任務
全面禁止管轄城區范圍內露天燒烤。
(二)行動步驟
1、組建聯勤執法行動小隊。(2019年5月10日前)
區城管局牽頭,區城管局安排12名隊員、區公安分局安排4名特警、區市場監督局安排4名工作人員,組建兩支聯勤執法小隊。
2、開展聯勤執法整治行動。(2019年5月—10月)
每天夜間19時至23時,聯勤執法小隊對建成區進行巡查整治,對發現的露天燒烤實施警告、收繳、立案查處等行政措施,杜絕露天燒烤行為。
(三)行動保障
1、成立迎江區露天燒烤整治行動工作專班。
牽頭領導:倪文主
牽頭單位:區城管局
責任單位:區公安分局、區市場監督局、區財政局
2、建立工作調度機制。
原則上每周六上午召開專班調度會議,統籌工作進度,解決疑難問題,壓實工作責任,推進工作落實。
3、落實經費保障。
區財政局據實保障聯勤執法工作經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