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于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策部署,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甘肅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武威市2019年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和《涼州區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作戰方案(2018-2020年)》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習近平總書記生態文明思想和視察甘肅時提出的“八個著力”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要求,堅持新發展理念,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目標,緊盯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濃度值削減和優良天數比例,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堅持全民共治、源頭防治,科學施策、標本兼治、鐵腕治理,加強執法監管、嚴格目標考核、加大督查問責,全面推進“控煤、管車、抑塵、治源、禁燃、增綠”六大措施,持續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打贏藍天保衛戰,為建設經濟強區、生態大區、文化旅游名區,打造生態美、產業優、百姓富的和諧涼州創造良好的生態環境。
二、空氣質量目標
2019年,涼州區環境空氣質量達到市上下達的控制目標,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4項指標控制在《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濃度限值以內。
三、主要工作任務
(一)構建高效清潔能源體系
1.推進城鄉冬季清潔供暖工作。按照清潔替代、經濟適用、居民可承受的原則,綜合采用各類清潔取暖方式替代燃煤取暖。涼州城區市場和沿街商鋪全部實現清潔取暖。集中供熱和天然氣管網覆蓋不到的城鄉結合部居民全部采用潔凈煤、電采暖等清潔方式取暖。落實《涼州區推進冬季清潔取暖工作實施方案》(涼政辦發〔2018〕277號),在城鄉結合部及周邊鎮實施居民取暖土炕、土灶、小火爐改造工程、煤改氣工程、煤改電工程或潔凈煤替代工程,2019年全區完成改造2.5萬余戶。加大氣源保障力度,新增天然氣優先用于煤改氣。
牽頭單位:區住建局
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發改局、市生態環境局涼州分局、區工信局、區市場監管局、區財政局、各相關鎮人民政府、城區各街道辦事處、區供電公司、中石油武威昆侖燃氣有限公司
完成時限:2019年3月底前列出年度重點項目清單,10月底前完成年度任務。
2.加大煤質管控力度,推進散煤清潔化利用。
(1)嚴格落實工業、民用(散煤、型煤)煤炭質量標準要求,轄區內禁止銷售和使用不符合標準的煤炭。完成煤炭質量監督抽檢計劃,加大對違法違規經營、使用不達標煤炭行為處罰力度,逐步規范煤炭市場。
牽頭單位:區工信局
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涼州分局、各鎮人民政府、城區各街道辦事處、各工業園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2)完善優質潔凈煤集中配送體系。培育規范煤炭市場,全區優質潔凈煤配送網點實現全覆蓋,居民使用優質潔凈煤。2019年6月底前,搬遷富山煤炭市場,建成涼州區煤炭集中交易市場。加大散煤治理財政補貼力度,持續開展劣質煤清理置換工作,制定并落實優質潔凈煤價格補貼政策。
牽頭單位:區工信局
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商務局、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涼州分局、各鎮人民政府、城區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19年4月底前出臺優質煤價格補貼政策,6月底建成煤炭集中交易市場,10月底前完成全區劣質煤置換。
(3)加大執法監管力度。持續開展煤炭卡口管理,對煤炭生產、加工、儲運、銷售和使用環節實行全過程監管,發現不合格煤炭及時依法查處。
牽頭單位:區工信局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涼州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涼州分局、區交通運輸局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3.持續深化燃煤污染綜合整治。
(1)嚴格新建燃煤鍋爐審批。涼州城區城市規劃區不再審批新建單臺出力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其他地區原則上不再審批單臺出力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全區各行政事業單位選用熱源要優先考慮電、空氣熱源、燃氣等清潔能源鍋爐。
牽頭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涼州分局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2)提高集中供暖覆蓋率。結合城市總體規劃和發展實際,加快推進供熱管網改造建設力度,減少民用散煤使用量,城市建成區集中供熱基本實現全覆蓋。依托新西涼市場、天馬市場、再就業市場等老舊市場提升及供熱管網改建工程,解決市場和沿街商戶供暖問題。將建成區內老舊樓房、城中村全部納入集中供熱,徹底取締城區內商業鋪面使用燃煤小煤爐。建成區周邊能夠納入集中供熱的區域,全部納入集中供熱范圍,農村居民家庭使用的小鍋爐全部淘汰。加大武南鎮區和黃羊鎮區集中供熱管網范圍內的燃煤鍋爐淘汰力度,能納入集中供熱的全部淘汰并網。
牽頭單位:區住建局
責任單位:市發展集團、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涼州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商務局、武南鎮、黃羊鎮、城郊相關鎮人民政府、城區各街道辦事處、武威工業園區、黃羊工業園區
完成時限:2019年3月底前市發展集團、各工業園區和武南鎮、黃羊鎮分別列出2019年集中供熱項目清單,10月底完成并網。城郊鎮9月底前完成農村居民家庭小鍋爐淘汰。
(3)全面完成燃煤鍋爐綜合整治。通過淘汰拆并、清潔能源改造、環保達標治理等方式,完成全部在用燃煤鍋爐整治。市場監管部門及時跟進做好淘汰、改造鍋爐的注銷、變更登記手續。涼州城區燃煤鍋爐啟動超低排放改造,城區內生物質鍋爐全部要達到天然氣鍋爐排放標準。開展全區鍋爐房標準化建設行動,所有燃煤鍋爐房全部建設封閉堆煤場、堆渣場;所有鍋爐房(包括燃煤、燃油、燃氣鍋爐)建設集合式煙囪1根,高度達到規范要求;10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全部安裝在線監測設施,并與市生態環境局聯網。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涼州分局
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住建局、市發展集團、區財政局、區工信局、各鎮人民政府、城區各街道辦事處、各工業園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19年6月底完成鍋爐房標準化建設行動,9月底完成在用燃煤鍋爐綜合整治。
(4)推進工業園區(集聚區)集中供熱。按照《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甘政發〔2013〕93號)要求,推進工業園區和產業集聚區集中熱源工程建設,到2019年10月底前,全區省級工業園區和產業集聚區實現集中供熱,集中供熱范圍內的分散燃煤供熱鍋爐全部淘汰或部分改造為應急調峰備用熱源,不再新建分散供熱鍋爐,確保實現“一區一熱源”。武威工業園區、黃羊工業園區、新能源園區集中供熱、供汽管網覆蓋范圍內燃煤鍋爐全面淘汰。
牽頭單位:區工信局
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市生態環境局涼州分局、區住建局、各工業園區管委會、黃羊鎮
完成時限:2019年3月底前各工業園區和黃羊鎮列出轄區內并網燃煤鍋爐清單,10月底前完成集中供熱范圍內燃煤鍋爐淘汰并網工作。
4.強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理。嚴格落實《高污染燃料目錄》要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嚴禁銷售、燃用煤炭及其加工的固體和液體產品、未加工成型的農林固體生物質、工業固體廢棄可燃物、生活垃圾和原油、重油、渣油、機油、煤焦油、稀料等高污染燃料,依法拆除高污染燃料燃用設施。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涼州分局
責任單位:區工信局、區住建局、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城郊各鎮人民政府、城區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5.加強煤炭總量控制。強化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和單位生產總值能耗“雙控”措施,新建耗煤項目實行煤炭減量替代,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費中的占比,提高電力用煤在煤炭消費總量中的比重。
牽頭單位:區發改局
責任單位:區工信局、區市場監管局、各工業園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 2019年12月底。
6.提高清潔能源消費比例。鼓勵推廣燃煤耦合生物質發電,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能,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納力度,基本解決棄風、棄光問題。大力發展新能源等可再生能源產業,逐步提高天然氣、風能、太陽能等清潔能源消費比例。加大天然氣供應和推廣力度,涼州城區新增天然氣入戶改造1萬戶。
牽頭單位:區發改局
責任單位:區工信局、中石油武威昆侖燃氣有限公司、各工業園區管委會、城郊鎮人民政府、城區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天然氣入戶改造工程,12月底前全部通氣。
(二)發展綠色交通體系
7.實施交通車輛優化管理。城區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內路各段持續實行限行、禁行、勸返等措施,嚴禁“冒黑煙”市政作業車輛、重型柴油車等高排放車輛在城區通行,禁止三輪汽車在二環路以內行駛。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涼州分局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涼州分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區住建局、城區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8.開展機動車煙感監測網絡建設。配合市生態環境局在涼州區城區主要進出口、高排放車輛通行主要道口安裝“黑煙車”電子抓拍系統,在主要大型企業貨運車輛出入口開展尾氣遙感監測試點工作。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涼州分局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涼州分局、區交通運輸局
完成時限:2019年12月底。
9.加強道路監督執法。在涼州城區開展機動車路面查驗、尾氣遙感監測和電子抓拍工作,生態環境、交警、運管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等部門要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強化禁、限行措施落實情況巡查檢查,加強對進入城區城鄉公交、出租車、農村班線客運車強制性車輪、車體清洗的檢查力度,杜絕帶泥上路現象發生。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涼州分局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涼州分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10.強化機動車排放監督抽檢。實現機動車環檢和安檢同步,環檢站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實現國家、省、市三級信息共享。在用機動車應當定期到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檢查尾氣排放情況,檢驗合格的方可上路行駛;檢驗不合格的,交警部門不得核發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需到機動車維修單位進行維修,加裝污染控制裝置,使其達標排放。嚴格新車環保裝置檢驗,在新車銷售、檢驗、登記等場所開展環保裝置抽查,確保新車環保裝置生產一致性。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涼州分局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涼州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交通運輸局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11.加快老舊機動車淘汰。生態環境與公安部門要加強聯動,堅持上路查扣、源頭追繳、交易監管、嚴格手續等工作機制,做好淘汰和拆解財政補貼,不斷加大老舊車淘汰力度,基本完成國一、國二標準汽油車和國三標準柴油車淘汰工作,按省上要求完成轄區內老舊機動車年度淘汰任務。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涼州分局、區商務局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涼州分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財政局
完成時限:2019年12月底。
12.開展“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專項行動。制定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行動方案,2019年完成4500輛柴油車治理任務,以“管車、控量、限行、治理”為基本抓手,統籌油、路、車管理,實施清潔柴油車(機)、清潔運輸和清潔油品行動,確保柴油貨車污染排放總量明顯下降。建立天地車人一體化的全方位監控體系,加強柴油貨車生產銷售、注冊使用、檢驗維修等環節的監督管理。公安、交通運輸、生態環境、市場監管、商務等部門要加大聯合執法,嚴厲打擊柴油貨車尾氣超標排放、銷售不達標油品等違法行為。推進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具備條件的安裝污染控制裝置、配備實時排放監控終端,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涼州分局、區交通運輸局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涼州分局、區發改局、區工信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商務局、區住建局
完成時限:2019年3月底前制定全區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行動方案,12月底完成年度整治任務。
13.開展非道路移動源污染防治。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建立分類管理臺賬,制定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劃定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控制區,區域內禁止使用達不到第三階段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如工程機械、農業林業機械、材料裝卸機械、叉車等設備)。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監督和管理,定期檢測、維修、保養和淘汰,鼓勵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提前報廢,逐步淘汰高排放、超服役年限的工程機械和農業機械。對于不具備淘汰條件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支持其安裝大氣污染后處理裝置。
牽頭單位:區住建局
責任單位:區交通運輸局、區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涼州分局、城區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19年3月底前組織開展摸底,5月底前劃定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控制區,12月底完成年度整治任務。
14.提高新能源汽車使用率。加快推進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加快黨政機關、公共場所、社區充電樁設施建設。
牽頭單位:區交通運輸局
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市公安局涼州分局、區工信局、區住建局、區財政局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15.加強車用油品質量管控。加大對成品油市場的監管力度,發改、商務、公安、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部門每年聯合開展2次油品質量大檢查,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不達標標準成品油的違法行為。2019年1月1日起,全區停止銷售低于國六標準的汽柴油,全面供應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軌”。
牽頭單位: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
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市公安局涼州分局、市生態環境局涼州分局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16.強化油氣回收治理。開展油庫、油罐車和加油站油氣回收治理“回頭看”,全區所有加油站、儲油庫每年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至少進行1次檢測,確保油氣回收系統正常運轉。儲油庫和年銷售汽油量大于5000噸的加油站安裝油氣回收自動監測設備,建設油氣回收自動監測系統平臺,在線監測系統每年至少校準檢測1次;對未安裝油氣回收裝置的油庫和加油站,商務部門要暫扣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生態環境部門暫停受理成品油儲存、銷售新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涼州分局
配合單位:區交通運輸局、區發改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商務局
完成時限:2019年12月底。
(三)推進面源污染治理。
17.實施生態增容減污工程。加強祁連山生態安全屏障和北部防沙治沙建設,積極推進三北防護林、退耕還林等國家重點工程,加快涼州城區周邊防護林帶建設,推進區域生態增容。推廣保護性耕作、林間覆蓋等方式,抑制季節性農田裸地揚塵。建成海藏濕地公園、涼州植物園、西郊公園等生態綠地公園,實施涼州城區道路暢通工程、背街小巷“三化”改造工程和城區小游園綠化工程,構建城市綠色廊道,提高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推進國土綠化遞增行動,抓好機關企事業單位綠化、鎮區綠化、農村村莊綠化、景區綠化、園區綠化、通道綠化工作。
牽頭單位:區林業和草原局、區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涼州分局
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水務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工信局、各鎮人民政府、城區各街道辦事處、各工業園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19年12月底。
18.開展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全面開展露天開采礦山摸底排查,摸清全區露天礦山現狀。大力推廣綠色勘查和綠色開采,嚴控新建露天礦山建設項目,新建露天礦山要嚴格按照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建設;對違反資源環境法律法規、規劃,污染環境、破壞生態、亂采濫挖的露天礦山,依法予以關閉;對污染治理不規范的露天礦山,依法責令停產整治,整治完成并經相關部門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對拒不停產或擅自恢復生產的依法強制關閉;歷史遺留的露天礦山,要加強修復綠化、減塵抑塵。加強礦山企業矸石、尾礦堆放場所治理,防治揚塵污染。
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涼州分局
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涼州分局
完成時限:2019年5月底前完成摸底排查,12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務。
19.實施揚塵污染綜合防治。
(1)加大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構建源頭把關、過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全流程監管機制,將施工揚塵治理費用納入工程造價,項目監理單位將揚塵污染防治納入工程監理范圍,大力推進綠色、文明、標準化施工,2019年各類施工工地落實“6個100%”抑塵措施合格率達到96%以上。建筑工地開工和復工前,要嚴格把關,對于未編制揚塵治理專項方案、未落實“6個100%”抑塵措施、規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未安裝視頻監控和在線監測設施的建筑工地一律不得批準開工或復工。施工過程中,嚴格落實“四個一律”和“6個100%”抑塵措施,實行“四員”管理,實施建筑工地施工揚塵標準化治理,規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4000平方米或施工期超過7個月)全部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并聯網運行。將揚塵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
牽頭單位:區住建局
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各鎮人民政府、城區各街道辦事處、各工業園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2)強化城區市政道路揚塵治理。按照“夏天無積水、冬天不結冰、三季保濕不起塵”的原則,對城區市政道路實行機械化清掃、精細化保潔、地毯式吸塵、定時段清洗、全方位灑水“五位一體”作業模式,鞏固主次干道、部分背街小巷機械化清掃,加強城鄉結合部、背街小巷人工濕法清掃及堆放垃圾的管理清運。到2019年底,城市建成區機械化(濕法)清掃率達到93%以上。加強對城鄉結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等重點部位道路的揚塵治理。
牽頭單位:區住建局
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城郊各鎮人民政府、城區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五位一體”作業模式長期堅持,12月底前城市建成區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3%以上。
(3)加強城區道路開挖揚塵管控。實行開挖審批、過程監管、路面恢復驗收全流程監管,突出抓好揚塵污染治理。道路開挖前,落實城區道路開挖審批監管聯席審批制度,批準后方可開挖。施工期間,供排水、供熱、供電、燃氣、通信等工程(包括各類管線應急搶修)和各類長距離的市政道路建設工程,全面實行分段施工;主干道路施工、人行道鋪裝要實行分段錯時封閉施工,完成一段,方可進入下一段,嚴禁整體拆除,隨意施工;施工料堆、渣土堆、施工裸露地塊要嚴密覆蓋,定期灑水抑塵;道路修補要邊開挖、邊清運垃圾、邊修補。施工結束后,必須清理路面積塵、垃圾等,及時恢復路況,建立路面恢復后驗收機制。對不報批偷挖道路、整片開挖但長時間不施工、施工結束后不及時恢復路面、修復路面不達標等行為,嚴格依法查處。
牽頭單位:區住建局
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城郊各鎮人民政府、城區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4)嚴格管控城區工程運輸車輛。對建筑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漿等散裝、流體物料的車輛實行渣土運輸批管合一制度。開工前,將車輛信息報住建、執法、交警部門備案,實行編號準入,按照規定路線、規定時段、規定時速行駛。施工期間,所有渣土車輛安裝GPS定位裝置并聯網監控,運輸和裝卸期間采取密閉或者其它措施防止物料遺撒,城管執法和交警部門聯合卡口管理,對渣土車道路遺撒行為、未落實或未有效落實抑塵防塵措施的,落實“一違三罰”處罰措施,采取掛牌、處罰、曝光、列入武威城市建設單位“黑名單”等強硬措施,督促施工單位形成“施工即防塵”的自覺行為。
牽頭單位: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涼州分局、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5)切實管控拆遷工地揚塵污染。明確已儲備土地但未掛牌出讓或正在掛牌出讓、已經出讓但未開工建設的區域責任主體,靠實拆遷區域揚塵防護責任。拆遷工地要將抑塵防塵合同作為施工的前置必備條件,城區內所有拆遷工地設置2米以上圍擋,城市主干道、景觀地區、繁華區域拆除工程應全封閉。拆除作業時應全程持續加壓灑水抑塵。拆除作業后,1月內能夠開工的,立即覆蓋抑塵網、硬化、定期灑水等臨時措施;1月內無法開工的,必須采用綠化栽植措施。
牽頭單位:區住建局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涼州分局、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完成時限:2019年3月底前列出城市規劃區拆遷區域清單和擬開工建設時間,4月底前完成短期內無法開工拆遷區域綠化栽植,長期堅持。
(6)加大公路工程施工現場揚塵監督管理。突出抓好北仙繞城高速、北二環地下管廊等主干公路建設項目揚塵污染管控,做到“六必須、六不準”,即必須打圍作業、必須硬化道路、必須設置沖洗設施、必須濕法作業、必須配齊保潔人員、必須定時清掃施工現場,不準車輛帶泥出門、不準高空拋灑濺渣、不準現場攪拌混凝土、不準場地積水、不準現場焚燒廢棄物、不準現場堆放未覆蓋的裸土,最大程度減少公路施工揚塵污染。
牽頭單位:區交通運輸局
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7)強化堆場揚塵防治。嚴格管控轄區內煤場、料場、渣場揚塵污染,做好防風抑塵設施建設、管理和使用工作。臨時性廢棄物堆、物料堆、散貨堆場,要設置高于物堆的圍擋、防風網、擋風屏等。長期存在的廢棄物堆,要構筑圍墻、表面綠化或進行清運。對粉狀物料或者其它易產生揚塵的物料均采取入棚、入倉等方式密閉存儲和運輸,塊狀物料采用入棚入倉或建設防風抑塵網等設施進行存儲,并設灑水、噴淋、苫蓋等綜合防塵設施。對堆場露天裝卸作業,視情況采取灑水等抑塵措施。對易產生揚塵的物料堆、渣土堆、廢渣、建材等,采取覆蓋抑塵網等苫蓋措施,定期進行噴淋、固化。
牽頭單位:區工信局
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涼州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涼州分局、各鎮人民政府、城區各街道辦事處、各工業園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8)開展城鄉結合部揚塵治理。結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加強對城鄉結合部垃圾清運和糞堆、草堆、土堆清除以及旱廁改造等監督檢查,督促城郊各鎮落實鎮區街道日常灑水抑塵清掃制度和村莊保潔制度。
牽頭單位:區農業農村局
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區衛健局、城郊各鎮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9)落實物業小區揚塵治理措施。加強對實施物業管理服務小區的監管,指導和監督物業服務公司落實灑水抑塵清掃措施,嚴禁大掃帚清掃,積極推廣機械化清掃。小區內施工,要按照程序報批,簽訂抑塵協議,落實抑塵措施。加強小區內綠化監控,督促物業服務公司對裸露地塊按要求綠化、硬化,對綠化(地)帶裸露地塊及時補栽、補植。
牽頭單位:區住建局
責任單位:城區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19年4月底前完成補栽、補植,長期堅持。
20.持續加強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結合鄉村振興戰略,加強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指導服務,通過應用,積極建設制造有機肥項目,提高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率。持續加大“五禁”巡查力度,落實秸稈垃圾禁燒責任,堅決禁止焚燒秸稈垃圾行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面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到2019年底全區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大力推廣化肥減量提效、農藥減量控害技術,指導農業生產經營者改進施肥方式,科學合理施用化肥、農藥,強化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改善養殖場通風環境,提高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減少氨揮發排放。實行農田留茬越冬,在水權允許的前提下進行冬灌,盡可能減少耕地裸露引起的揚塵污染。
牽頭單位:區農業農村局
責任單位:區水務局、區林業和草原局、區生態環境局涼州分局、各鎮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21.加強城市生活面源污染防控。
(1)強化網格化精細管理。嚴格落實網格化監管制度、“五禁”決定和城區“五個禁止”(禁止焚燒秸稈垃圾、禁止大掃帚清掃、禁止商鋪和居民使用煤爐、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禁止露天燒烤),從制度、人員、監管、獎罰等各個方面進行保障,切實把監管責任和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鎮(村)、街道(社區)以及網格長、網格員身上,真正發揮網格化管理體系監管作用。嚴防死守城區及周邊裸露土地覆蓋、露天燒烤攤點、垃圾、枯枝落葉、建筑廢棄物等以及高污染燃料焚燒造成的面源污染,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涼州分局
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城郊各鎮人民政府、城區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2)加強餐飲油煙治理。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新建餐飲項目要嚴格按照《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落實好油煙治理措施,確保油煙達標排放。禁止將油煙排入下水管道等地下通道。落實敏感點餐飲單位審批管理措施,加強監督檢查,督促餐飲戶定期對油煙凈化設施進行維護保養,更換改造使用年限已久或凈化效率低的油煙凈化設施,從嚴查處油煙直排、擅自停運設施及超標排放行為,加強餐飲油煙監管,定期不定期開展雙隨機執法檢查,被檢查單位應當自行委托檢測機構進行1次油煙排放監測,確保油煙達標排放。新建1000平方米以上營業場所餐飲單位安裝在線監測設備并與市場監管部門聯網。加大露天燒烤整治工作,堅決取締露天燒烤、店外設爐灶、流動經營等餐飲攤點。
牽頭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城區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3)控制煙花爆竹燃放。加強煙花爆竹銷售及燃放監管工作,以國慶、元旦、春節、元宵節為重點監管時段,對城市建成區禁燃區域要嚴防嚴控,嚴厲查處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涼州分局、區應急管理局
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區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涼州分局、區住建局、城郊各鎮人民政府、城區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4)倡導綠色文明祭祀。加大殯葬改革宣傳力度,加快推進殯葬設施建設,引導居民到文明場所祭祀,加強寒衣節、除夕、清明節等祭祀節點巡查勸導,及時制止居民在各類公共場所祭祀燒紙,引導城鄉居民摒棄燒紙陋習。
牽頭單位:區民政局
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公安局涼州分局、城郊各鎮人民政府、城區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5)開展“全民清掃”活動。每周星期五和沙塵天氣結束第二天,城區即全面徹底清洗公共設施、交通護欄、屋頂樓面、小區地面,整治各類衛生死角,對城區道路綠化帶、樹木實施沖洗降塵作業,動員街道、社區對轄區內地面進行保潔。
牽頭單位:區衛健局
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城區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四)推進工業污染源綜合治理
22.嚴把產業準入關。大力發展生態工業,落實產業園區功能定位、抓好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加快構建戰略性新興產業。嚴格控制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高污染、高耗能行業新增產能,強化節能環保指標約束,嚴格落實新建項目環評審批要求和節能審查制度,建立能評、環評聯動機制。引導支持園區企業技術改造、管理創新,全面推行清潔生產、綠色制造,對環保設施改造項目給予鼓勵和支持。提高VOCs排放重點行業環保準入門檻,嚴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涼州城區嚴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高VOCs排放建設項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業企業選址應優先考慮具備相應產業功能的工業園區。
牽頭單位:區發改局
責任單位:區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涼州分局、區財政局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23.推進燃煤火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淘汰關停環保、能耗、安全不達標的30萬千瓦以下燃煤機組,啟動黃羊制糖廠燃煤火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改造。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涼州分局、黃羊工業園區管委會
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工信局、區財政局
完成時限:2019年啟動實施黃羊制糖廠超低排放改造。
24.扎實推進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治理。按照《“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環大氣〔2017〕121號)要求,建立健全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的VOCs污染防治管理體系,制定VOCs排放重點行業和油品儲—運—銷綜合整治方案。落實《關于加強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監測工作的通知》,開展VOCs專項檢查監測。推進醫藥、農藥等化工類,汽車制造、機械設備制造、家具制造等工業涂裝類,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VOCs污染源排查和整治。鼓勵生產、銷售和使用低毒、低揮發有機溶劑,涂裝行業推進非溶劑型涂料產品創新,減少生產和使用過程中VOCs排放;包裝印刷行業推廣環境友好型油墨,在末端建立密閉廢氣收集系統,實施有機溶劑回收利用。開展VOCs整治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將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VOCs排放重點源,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并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涼州分局
責任單位:區工信局、各工業園區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19年3月底前制定全區揮發性有機物防治方案,10月底前完成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監測工作,12月底前完成年度整治任務。
25.推動煙氣排放自動監控全覆蓋。將所有固定污染源納入環境監管,對火電、焦化、水泥、冶煉、陶瓷及有固定排氣筒的磚瓦窯等重點工業污染源全部安裝煙氣在線監控,加強自動監控設施運營維護,數據傳輸有效率達到90%以上,明確無證排污和排放不達標企業最后改正時限,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一律關停。如全區有效數據傳輸率達不到90%或一個月內多家企業超標排放,市生態環境局將實行掛牌督辦,跟蹤整改銷號。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涼州分局
責任單位:區工信局、各鎮人民政府、各工業園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19年3月底前列出全區固定污染源清單,10月底完成在線監測設備安裝,長期堅持。
26.加強無組織排放治理改造。完成鐵合金、磚瓦窯、商砼、石材加工、加氣混凝土砌塊等重點行業和鍋爐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和輸送以及生產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治理改造。對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產生揚塵的粉狀、粒狀物料及燃料密閉儲存,運輸采用密閉皮帶、封閉通廊、管狀帶式輸送機或密閉車廂、真空罐車、氣力輸送等密閉輸送方式;塊狀物料采用入棚入倉或建設防風抑塵網等方式進行存儲,并設有灑水、噴淋、苫蓋等綜合措施進行抑塵。生產工藝產塵點(裝置)應加蓋封閉,設置集氣罩并配備除塵設施,車間不能有可見煙塵外逸;卸料點設置集氣罩或密閉罩,并配備除塵設施;料場路面應實施硬化,出口處配備車輪和車身清洗裝置。未落實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的企業,依法予以處罰,實施停產整治。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涼州分局
責任單位:區工信局、各鎮人民政府、城區各街道辦事處、各工業園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19年4月底前列出無組織排放治理重點企業清單,6月底完成整治。
27.開展工業窯爐治理專項行動。制定工業窯爐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全面開展拉網式排查,建立各類工業窯爐管理清單。鼓勵工業窯爐使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或由周邊熱電廠供熱。加大不達標工業爐窯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氣發生爐。把工業窯爐治理作為日常督查檢查的重點任務,凡未列入管理清單的工業窯爐一律納入秋冬季及初春錯峰生產方案中。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涼州分局
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工信局、區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局涼州分局、各鎮人民政府、各工業園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19年3月底前制定工業窯爐綜合整治實施方案,4月底前完成排查,9月底前完成整治,并將未列入管理清單的工業窯爐一律納入秋冬季及初春錯峰生產方案。
28.強化“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結合全國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對轄區內不符合產業布局和建設規劃、違法建設和違規經營、污染防治設施未配套建設或者不完善,超標排污的企業、小作坊和個體工商戶進行全面排查摸底,登記造冊,形成“散亂污”企業名單;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無縫對接、全面覆蓋的原則,組織開展集中清理整治,2019年對鐵合金、碳化硅、磚瓦窯、涂料建材等行業企業進行重點整治。對全區現有“散亂污”企業淘汰一批(依法關停或納入產業結構調整范圍)、規范一批(納入污染源日常監管)、完善一批(補充完善相關手續),達到突出環境問題得到解決、產業結構得到優化和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的目標。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涼州分局
責任單位:區工信局、區發改局、區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局涼州分局、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各鎮人民政府、城區各街道辦事處、各工業園區管委會、區供電公司
完成時限:2019年3月底前對現有“散亂污”企業進行核定,明確年度整治任務,12月底前完成整治。
29.深入推進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及排污許可證核發。落實《武威市2016—2020年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推行方案》,對建材、化工、農副食品、制藥等行業繼續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項目,對重點企業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7年版)》時限要求,完成全區熱力生產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并依法開展環境監管執法。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涼州分局
責任單位:區工信局、各鎮人民政府、城區各街道辦事處、各工業園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19年3月底前組織培訓相關企事業單位申報排污許可證,12月底前完成年度排污許可證核發任務。2019年3月底前確定年度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單位,12月底前完成年度清潔生產強制性審核任務。
(五)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30.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嚴格落實市政府印發的《武威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試行)》,進一步修訂應急預案。生態環境與氣象部門要進一步完善空氣質量聯合會商機制,加強分析研判,當發生或即將發生重污染天氣時,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立即組織轄區內各有關部門根據預警級別采取相應措施,盡最大努力減少污染物排放。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涼州分局
責任單位:區大氣污染防治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完成時限:2019年4月底前完成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長期堅持。
31.做好錯峰生產工作。對水泥等重點行業,制定錯峰生產方案并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載入排污許可證。企業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務的,一并納入錯峰生產方案,實施停產。
牽頭單位:區工信局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涼州分局、各鎮人民政府、城區各街道辦事處、各工業園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19年9月底。
(六)提升科學精細治污能力
32.加強空氣質量監測預報。生態環境、氣象部門要落實《關于共同推進空氣污染防治合作協議》,完善環境空氣質量預報平臺,開展涼州區精細化風向風速預報、大氣污染氣象條件評估和重污染天氣成因分析,做好沙塵天氣過程監測保障和氣象資料、影像資料的收集,準確評估沙塵天氣對城市空氣質量的影響,做好沙塵影響監測數據“應剔盡剔”工作。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涼州分局
責任單位:區氣象局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33.優化完善網格化監管體系。充分利用涼州區大氣污染防治網格化監管平臺,建立快速響應網格化運行機制和獎懲機制,實時對涼州城區各監測點數據進行預警調度,確保各區域污染防治措施落實到位,對城區街道、城郊鎮空氣質量定期進行排名考核,對轄區空氣質量連續多次排名靠后的街道、鎮進行通報。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涼州分局
責任單位:城郊各鎮人民政府、城區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34.開展大氣污染成因分析及對策研究工作。組織專門力量、邀請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技術服務單位,共同開展大氣污染成因分析及對策研究工作。大氣污染成因分析包括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建立和大氣污染物來源解析等。對策研究包括解決問題的措施以及需要出臺的政策等。成因分析要全面準確,對策建議科學有效,為科學治污提供技術支撐。按照市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全市大氣污染成因分析及對策研究工作的實施方案》(武氣水土污防領辦發〔2019〕6號)推進工作,2019年8月底前完成大氣污染成因分析及對策研究工作。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涼州分局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涼州分局、市自然資源局涼州分局、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農業農村局、各鎮人民政府、城區各街道辦事處、各工業園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19年8月底。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黨的十九大提出要堅持全民共治、源頭防治,持續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打贏藍天保衛戰,良好的空氣質量是最公平的公共產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各鎮、城區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相關部門單位和各工業園區管委會要自覺把思想統一到中央、省、市、區關于大氣污染防治的決策部署上來,要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和講政治的高度,從事關經濟社會長遠可持續發展的高度,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堅決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
(二)加強組織領導。各鎮、城區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相關部門單位和各工業園區管委會要認真按照方案要求,明確重點任務,牽頭單位負責工作的牽頭抓總、協調督辦、匯總材料、清單管理等工作,各責任單位負責抓好具體工作的落實,各單位要靠實工作責任,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形成工作合力,狠抓各項防治措施落實。
(三)強化目標引領。依據年度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結合自然地理、氣象等條件及歷史監測數據,加強空氣質量監測分析研判,依據PM10、PM2.5監測數據變化情況,及時采取對應措施,以天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確保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四)強化責任落實。要按照《涼州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要求,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強化責任和措施落實,認真抓好年度各項既定治理任務措施,對標對表,建立“施工圖、進度表”,倒排工期、掛圖作戰、掛賬銷號,強力攻堅,確保每項工作可檢查、可考核、能追責,有效推進各項重點治理任務措施早實施、早見效。
(五)加強執法監管。各有關部門執法機構要鐵拳出擊、鐵面執法、鐵腕治污,用好各類執法手段,組織好各類專項檢查,用足各類強制手段,加大執法力度,提高執法強度。生態環境部門要嚴格落實“6+1”監管模式、“雙隨機”抽查制度,積極探索排污許可證監管工作機制,加強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持續保持環境執法高壓態勢,對偷排偷放、超標排污等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六)加大資金投入。區財政局要進一步加大財政資金投入,統籌安排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重點支持涉及民生的燃煤鍋爐拆并或清潔能源改造、土炕改造、煤炭替代與清潔化利用等大氣污染防治重點項目和大氣環境治理能力建設。市生態環境局涼州分局積極爭取大氣污染防治資金、工業污染治理“以獎代補”資金;區發改局、區工信局積極爭取清潔供暖資金、淘汰落后產能獎勵資金;區商務局、區交通運輸局積極爭取國家和省上老舊機動車提前報廢財政補貼。加強對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切實發揮財政資金的引領帶動作用。探索多元化融資方式,鼓勵社會資本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參與各類污染防治項目投資建設,多渠道解決項目融資問題,降低融資成本。
(七)強化督查問責。用最嚴標準、最嚴監管、最嚴處罰、最嚴問責,推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建立督辦、整改、通報、約談、問責管理機制,區大氣辦巡查組分區域開展巡查督辦,對發現的問題建立臺賬、掛賬銷號,邊查邊改,限期辦結。各相關單位切實抓好本行業、本轄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對督辦的問題主動認領,組織力量及時完成整改。對問題整改不力、空氣質量改善不明顯、重點任務推動緩慢、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不力的單位,在全區范圍進行通報。對工作推進不力、目標任務滯后的,由區政府領導約談相關單位負責同志。對同一問題督辦三次以上仍未整改到位、目標任務嚴重滯后、導致全區未完成市上下達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的,及時向區紀委監委、區委組織部提出建議,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八)強化社會監督。區委宣傳部、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要持續加大宣傳報道力度,開設新聞媒體專欄,公開曝光問題,正面宣傳典型。區教育局要精心抓好宣傳教育,合理引導社會預期,進一步提振信心,激發全社會參與監督、治理的熱情。區委組織部要抓好在職黨員進社區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常態化”巡查檢查工作。公安、住建、市場監管、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公布舉報受理電話,接受本部門工作職責范圍內的污染舉報,對群眾舉報的問題要及時受理、辦理。加大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辦法宣傳力度,暢通12369環保熱線和微信舉報平臺,及時受理群眾投訴舉報,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復,營造全社會參與大氣污染防治的濃厚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