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城區空氣質量和人居環境,加強對轄區餐飲油煙污染治理,改善居民生活環境,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衡陽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對大氣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實現城區范圍內餐飲服務單位和攤點油煙凈化設施安裝率、使用率100%,無違規露天燒烤、夜市攤點及其他無照占道經營餐飲攤點,餐飲油煙排放全部達標。
二、組織領導
組長:高 翔
成員:雷志剛 劉立群 廖 葳 李 劍 周煒君 劉希秋 李文和 唐杲林 閻 明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要負責協調餐飲業油煙污染治理工作及資料收集。
三、整治范圍
轄區內所有餐飲服務單位或攤點,包括賓館、飯店、酒樓、酒吧、茶樓、學校及機關事業單位食堂、露天燒烤攤、室外夜市攤點及其他無照經營餐飲攤點等。
四、整治內容
(一)餐飲項目沒有經過環評審批或違反“三同時”制度的環境違法行為,要求完善手續,并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
(二)對未使用清潔能源的餐飲業,要求其在規定期限內安裝使用清潔能源;
(三)無油煙處理設施且油煙無組織超標排放的環境違法行為,強制性要求餐館安裝油煙凈化裝置,確保油煙有組織達標排放;
(四)對擅自拆除、閑置油煙處理設施的環境違法行為,加大處罰和整改力度,以保證治污設施正常運行;
(五)堅決取締有油煙污染的露天燒烤、無照餐飲攤點。
五、整治措施 這次集中整治活動,從2019年5月開始到2019年底結束,整個治理行動分為三個階段:
(一)全面排查階段(5月6日—5月10日) 對轄區內餐飲業進行一次全面排查措底,對有環境違法行為的重點餐館進行登記,摸清底數,按“一戶一檔”的要求建立并完善管理檔案,加強跟蹤監察,確定強制性安裝油煙凈化裝置的餐館名單。
(二)集中整治階段(5月13日—11月29日) 對調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全面分析,有針對性提出分類監管辦法,同時根據不同餐館油煙排放的污染程度,結合群眾信訪反映依法提出整改措施:一是對未使用清潔能源的餐飲業,要求其在規定期限內安裝使用清潔能源;二是對使用清潔能源,油煙排放量大且無油煙處理設施,或油煙處理設施不能正常運行的餐館,依法限期整改,強制性安裝國家認證的油煙凈化、除塵裝置,保證設施的完善和正常運行,減少對區域環境的影響;三是對污染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的餐館,拒不實施治理措施,不能達到環保要求的,堅決予以關停;四是堅決取締有油煙污染的露天燒烤、無照餐飲攤點。
(三)總結驗收階段 對列入重點整治的個體經營戶加強監察,落實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并對安裝油煙凈化裝置的餐館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依法進行限期整改并處罰,確保達到治理效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目標責任。各中隊要根據方案的時間要求,按照職責分工,加強配合,協調一致,形成合力,切實抓好此次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工作,確保整治工作穩步推進,從根本上解決餐飲油煙污染問題。
(二)加強監管處罰力度。凡通過舉報渠道反映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工作問題的,我局執法人員要及時處理,查處到位。同時機動中隊要加強對餐飲場所油煙防治設施運行、油煙排放情況的日常巡查,對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或擅自拆除、閑置油煙凈化設施的,要嚴格從嚴從重進行處罰。
(三)落實責任,嚴格工作制度。新建、改建、擴建餐飲項目要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環保“三同時”制度,環境影響評價不合格的不得建設;達不到環保“三同時”制度要求的,不予通過驗收。
(四)強化宣傳,營造整治氛圍。邀請新聞媒體全程報道宣傳此次集中整治行動,對違法行為曝光。通過廣泛宣傳,擴大聲勢和影響,督促餐飲服務單位積極主動實施油煙治理措施,嚴格落實油煙治理各項要求,確保餐飲油煙治理取得實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