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戰略部署要求,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改善區域環境質量,分解落實2019年大氣、水、土壤和環保督察整改等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工作任務,確保完成區政府下達我鎮的年度目標任務,按照“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原則,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19年,PM2.5平均濃度達到49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
平均濃度持續下降;優良天數比例達到78%以上;秸稈禁燒保持“零火點”;全面完成年度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地表水水質滿足功能區劃要求;清流河烏衣下斷面水質滿足Ⅳ類以上;全面完成年度水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完成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務;完成重金屬排放控制任務;提升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水平;完成中央和省環保督察反饋問題2019年整改任務。
二、主要任務
(一)優化調整產業結構
1.優化產業布局。2019年底前配合區級完成“三線一
單”編制工作,嚴格執行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認真落實國家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型行業準入條件和區級產業準入門檻。
2.調整產業結構。嚴格按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淘汰落后產業。嚴防“地條鋼”異地轉移、死灰復燃。
3.綜合整治“散亂污”企業。2019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散亂污”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開展拉網式排查,建立
“散亂污”企業管理臺賬和動態管理機制,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則,實施分類處置。堅決杜絕新建“散亂污”企業及已取締“散亂污”企業異地轉移、死灰復燃。
4.深化工業大氣污染治理。認真落實排放許可制度,2019年底前,配合區級完成排污許可管理名錄規定行業許可證核發工作。推進重點行業污染治理升級改造,新(改、擴)建項目執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VOCs)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標準,現有工業企業2019年9月底前完成特別排放限值改造。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控,6月底前完成鋼鐵、建材、有色、火電、鑄造等重點行業及燃煤鍋爐無組織排放排查,建立管理臺賬,10月底前完成對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等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深度治理。
規范發展和提質增效。對鎮轄區等進行集中整治,大幅淘汰落后化工產能,減少工業集聚區污染。在具備條件時,推進鎮區建設集中噴涂工程中心,配備高效治污設施,替代企業獨立噴涂工序。
實施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整治,開展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印刷、汽車維修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重點行業綜合整治,執行泄漏檢測與修復標準。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等項目。建立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改造全口徑清單,10月底前完成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治理。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整治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
全面推進油品儲運銷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全鎮所有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完成油氣回收治理,加強油氣回收設備設施運行過程中的監督抽查。年銷售汽油量大于5000噸的加油站,加快推進安裝油氣回收自動監控設備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
(二)加快調整能源結構
5.繼續控制煤炭消費總量。認真落實《滁州市煤炭消費
減量替代工作方案(2018—2020)》,繼續實施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工作,推進電能替代燃煤和燃油工作,削減煤炭消費總量。新建耗煤項目分行業實行煤炭減量替代,對石油加工業、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等行業新增耗煤(電力行業除外),實施煤炭消費量1.5倍減量替代。
6.加快發展集中供熱和新能源。2019年年底前,基本實現全鎮建成區供氣管網全覆蓋。根據用熱負荷,推進集中供熱熱源和配套供熱管網建設。有序發展水電,優化風能、太陽能開發布局,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能、地熱能等。
7.深入整治燃煤鍋爐和工業爐窯。年底前,50%以上的燃氣鍋爐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原則上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全鎮每小時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及茶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干設備等燃煤設施淘汰50%,全鎮50%的生物質鍋爐實現超低排放改造。
加大工業爐窯整治力度,除燃料同時作為產品原料外的在用燃煤(油)工業爐窯基本使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燃氣工業爐窯優先實施煙氣脫硝處理、低氮燃燒,原則上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不高于200毫克/立方米(基準氧含量熱風沖天爐15%、冷風沖天爐12%、熔煉爐冶煉爐按實測計、其他工業爐窯9%);取締全區燃煤熱風爐,基本淘汰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加熱、烘干爐(窯);淘汰爐膛直徑3米以下燃料類煤氣發生爐,完成化肥行業固定床間歇式煤氣化爐整改;禁止摻燒高硫石油焦。
8.加強散煤治理。配合做好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擴展工作。禁燃區內禁止使用散煤等高污染燃料,實現散煤銷售網點、餐飲燒烤、流動攤位等使用散煤及生活散煤清零。建立散煤禁燒長效監管機制,納入網格化管理,嚴肅查處違法行為。大力推廣優質型煤和新型爐具,提高燃燒效率。
(三)積極調整運輸結構
9.優化貨物運輸結構。落實運輸結構調整行動計劃,大
力推進鐵水聯運。加大貨運鐵路建設投入,推動鐵路貨運重點項目建設。加快電力等重點企業鐵路專用線建設,充分利用既有鐵路運輸能力,提高鐵路運輸比例。大力發展多式聯運。依托鐵路物流基地、公路港和內河港口等,推進多式聯運型和干支銜接型貨運樞紐(物流園區)建設,加快推廣集裝箱多式聯運。建設城市綠色物流體系,支持利用城市現有鐵路貨場物流貨場轉型升級為城市配送中心。鼓勵發展甩掛運輸等運輸組織方式。降低貨物運輸空載率。
10.加快車船結構升級。加快推進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采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港口、鐵路貨場等新增或更換作業車輛主要采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推進工業園、大型商業購物中心、農貿批發市場等物流集散地建設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大力淘汰老舊車輛,督促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采用稀薄燃燒技術和“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輛淘汰。2019年7月1日起,實施國六排放標準,推廣使用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燃氣車輛。推進船舶更新升級,全面實施新生產船舶發動機第一階段排放標準,推廣使用電、天然氣等新能源或清潔能源船舶,內河采取禁限行等措施,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鼓勵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內河航運船舶。
11.加快油品質量升級。鞏固成品油質量升級成果,全鎮停止銷售低于國六標準的車用乙醇汽油和柴油,取消普通柴油標準。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儲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天然氣和車用尿素行為,依法追究相關方面責任并向社會公開。2019年,違法生產、銷售、儲存和使用假劣非標油品現象基本消除。
12.強化移動源污染防治。嚴厲打擊新生產、進口、銷售機動車環保不達標等違法行為。配合做好新車環保裝置檢驗、在用車執法檢查、排放檢驗機構和維修單位監督管理工作,配合區級建設機動車排放監控系統和信息數據庫。推進老舊柴油車深度治理,推動出租車定期更換三元催化裝置。認真落實重型車輛及農用車進城管控要求和柴油貨車污染治理任務。2019年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編碼登記,配合區級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嚴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配合區級推進排放不達標工程機械、港作機械清潔化改造和淘汰,配合推動內河船舶改造、港口碼頭岸電設施建設工作。
(四)深入調整用地結構
13.加強揚塵綜合治理。嚴格施工揚塵監管。將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納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疇,建立揚塵控制責任制度,揚塵治理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封閉圍擋、易揚塵物料堆放覆蓋、出入車輛沖洗、路面硬化、土方開挖濕法作業、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備,并與有關主管部門聯網。將揚塵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拆遷工地落實圍擋、覆蓋,嚴格按照“先噴淋、后拆除,拆除過程持續噴淋”的要求落實濕法作業,裝卸清運過程采取濕法作業,建成區建筑物拆除垃圾轉運使用環保型渣土車,并對輪胎進行沖洗,不得帶泥上路。
加強道路揚塵綜合整治。大力推進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作業,2019年底前,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86%以上。嚴格渣土運輸車輛管理,督促渣土運輸車落實密閉、輪胎沖洗等措施,嚴禁帶泥上路、沿路拋灑。加強城市綠化,推進城市綠道綠廊建設,實施“退工還林還草”,提高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優化綠化帶設計施工,避免綠化帶泥土被雨水沖刷至路面。
加強各類攪拌站污染整治,按照《安徽省混凝土攪拌站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落實整治措施,推進標準化建設。安裝視頻監控設施和揚塵在線監測,并與住建部門聯網。繼續摸排各類非法經營的攪拌站(含混凝土攪拌站、瀝青攪拌站、預拌砂漿站、水穩拌和站等),建立清單,制定整治方案,對未經審批的各類攪拌站依法查處,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在居民區、醫院、學校等環境敏感區域,嚴禁現場露天灰土拌合;在其他施工路段進行灰土拌合,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揚塵污染。
加強露天機動車停車場和物料揚塵治理。露天停車場地面應當進行硬化,采取灑水等抑塵措施,防止揚塵污染。停車場應當配備車輛清洗專用設施,保持進出車輛干凈。強化砂石物料等堆場管控,對圍擋、覆蓋、灑水、運輸車輛帶土上路等控塵措施不到位的,依法取締。
14.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全面完成露天礦山摸底排查,開展綠色礦山創建。依法關閉違反資源環境法律法規、規劃,污染環境、破壞生態、亂采濫挖露天礦山;對污染治理不規范的露天礦山,依法責令停產整治,整治完成并經相關部門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對拒不停產或擅自恢復生產的依法強制關閉;對責任主體滅失的露天礦山,加強修復綠化、減塵抑塵。原則禁止新建露天礦山建設項目,推進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工作。
15.強化餐飲油煙治理和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繼續加強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對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超過油煙排放標準的,依法責令改正,并處以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對已安裝餐飲油煙凈化設施的,全面建立清洗臺賬,提高設施使用效果。依法關閉禁止區域內的露天餐飲、燒烤攤點,推廣無炭燒烤。
嚴格落實《滁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加強源頭管控,進一步修訂完善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燃放行為。
16.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加大秸稈禁燒督查巡查力度,堅持堵疏結合,嚴格落實禁燒責任制,進一步提升秸稈綜合利用率及產業化利用量占比。加強鎮區周邊及農村垃圾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嚴格落實禁燒網格化監管職責,禁止露天焚燒垃圾、落葉等。
控制農業源氨排放,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提高利用率,實現化肥農藥使用量負增長。強化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減少氨揮發排放。
(五)強化秋冬季管控
17.開展秋冬季攻堅行動。8月底前編制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工作清單,聚焦重點領域,督促企業制定落實措施,狠抓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確保完成攻堅目標。認真落實《長三角區域空氣質量改善深化治理方案(2017-2020年)》工作任務,落實重大活動保障、區域重污染天氣聯合應對工作。
18.落實臨時管控措施。根據市級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
11按級別啟動應急響應措施,實施應急聯動。認真落實《長三角區域空氣質量改善深化治理方案(2017-2020年)》工作任務,落實重大活動保障、區域重污染天氣聯合應對工作。
19.夯實應急減排措施。動態更新應急減排企業名單,實行差別化管理,推行減排豁免制度。8月底前,細化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實施“一廠一策”清單化管理。落實鋼鐵、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礦山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企業應急運輸響應。提高應急預案中污染物減排比例,黃色、橙色、紅色級別減排比例原則上分別不低于10%、20%、30%。按省要求,冬季實施“封土行動”應急管控。
20.實施秋冬季重點行業錯峰生產。10月底前針對鋼鐵、建材、鑄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業制定錯峰生產方案,針對鋼鐵、建材、有色、化工、礦山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以及港口碼頭,制定錯峰運輸方案,在2019年11月起至2020年2月底實行差別化錯峰生產。對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務的企業,采取錯峰生產措施,實施停產。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提高限產比例或實施停產。
(六)加強工業水污染防治
21.提升工業污水治理水平。開展工業集聚區企業用水量、污水排放量、雨污合流、污水預處理接入管網情況核查,全面清理整頓排水戶錯接漏接、直排、偷排、超標納管等違法行為,確保工業和生活污水全收集、全處理。
22.強化污染源達標排放監管。深化網格化監管制度,全面落實“雙隨機”制度,依法嚴肅查處偷排偷放、數據造假、屢查屢犯的企業。對超標和超總量的企業予以“黃牌”警示,一律限制生產或停產整治,明確落實整改的措施、責任和時限;對整治仍不能達到要求且情節嚴重的企業予以“紅牌”處罰,依法提請轄區政府責令限期停業、關閉;對涉嫌犯罪的人員,依法移送司法機關。督促、指導企業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技術規范要求嚴格開展自行監測,繼續開展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
(七)加強城鎮生活水污染防治
23.完善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加快滁州市南譙新區污水處理廠及各鄉鎮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提升污水收集處理率。重點對污水截流和收集、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收集設施實施改造,清理疏通堵塞的市政管網,修復破損管網。加快實施現有合流制排水系統雨污分流改造,難以改造的,應采取截流、調蓄和治理措施。加強城鎮污水管網服務范圍內餐飲、工業企業廢水排放監管,開展排查檢查,確保雨污分流、污水納管到位。新建污水處理設施的配套管網應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運。配合做好船舶港口水污染防治。
24.大力整治黑臭水體。開展黑臭水體排查工作,逐一建立檔案,采取控源截污、節水減污、生態恢復、垃圾清理、底泥疏浚、流量保障等措施,加強黑臭水體治理力度。定期巡查檢測,建立黑臭水體長效管理機制,確保水質不反彈,整治效果長效保持。
(八)加強農業農村水污染防治
25.加快農業污染治理。完善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模式名錄,按照“一場一策、限期完成、驗收銷賬”的監管方式,推進規模養殖場設施設備改造升級。鼓勵散養密集區實行畜禽糞便分戶收集、集中處理,推動建立利益分享、責任共擔的農村環保長效機制。2019年,全鎮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糞污處理設施設備配套率達到考核目標。
推進現代生態農業產業化建設,構建現代生態循環農業技術體系、標準化生產體系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大力發展現代生態循環農業。通過精準施肥、調整化肥使用結構、改進施肥方式、有機肥替代化肥等路徑,逐步控制化肥使用量。推進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替代高毒高殘留農藥,推行精準科學施藥和病蟲害統防統治。2019年,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綠色防控覆蓋率、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主要農作物化肥和農藥使用量利用率達到考核目標。
26.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統籌美麗鄉村建設及農村垃圾、污水、廁所專項整治,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綜合考慮村莊布局、人口規模、地形條件等因素,因地制宜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強化運營管理。加強垃圾收集轉運和分類資源化利用,完善收集-轉運-處理處置體系,提高農村污水垃圾收集處理率。2019年底前,完成6個村莊境整治。
(九)加強流域水生態保護
27.嚴格水資源管理。完成年度用水效率控制目標和節水目標,開展萬元國內生產總值用水量指標等用水效率評估。
發布重點監控用水單位名錄,對納入取水許可管理的單位和
其他用水大戶實行計劃用水管理。指導符合條件的單位積極申報節水型企業、單位、小區,推廣節水型器具推廣名錄,推進國家級節水型城市創建。
28.防治地下水污染。對報廢礦井、鉆井、取水井實施封井回填。依據《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雙層罐滲漏檢測系統》等標準,全面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滲改造任務。
29.開展河道綜合治理。全面落實河長制要求,定期開展巡河、清河行動,深入摸排清理非法入河排污口,整治河道沿線污染源。積極落實清流河生態流量試點工作任務。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清理整治侵占河道、圍墾湖泊等突出問題,健全河道采砂管理長效機制。
(十)加強飲用水安全管理
30.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2019年,完成縣級及以上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完成供水人口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噸以上的其他所有飲用水水源地信息摸排及問題排查,實施整治工作。全面清理不符合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管理要求的建設項目、排污口、工業固體廢物及生活垃圾堆場及
畜禽、水產養殖活動,消除飲用水水源安全風險隱患。
(十一)開展土壤污染防治
31.深入實施《烏衣鎮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落實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開展排查整治工作,加強重點監管企業土壤環境管理,深入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排查疑似污染地塊,建立健全污染地塊名錄和負面清單;加強農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發展循環農業,加強農業廢棄物回收、利用、處理,解決農業面源污染的最終消化途徑。
32.強化固體廢物管理。加強危險廢物產生和經營單位管理,提升企業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水平。開展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傾倒、處置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環境違法犯罪活動。深入排查整治非正規垃圾堆放點。安全處理處置污水廠污泥,落實穩定化、無害化和資源化處置措施,建立污泥從產生、運輸、儲存、處置全過程監管體系和聯單管理制度,禁止處理處置不達標的污泥進入耕地,取締非法污泥堆放點。
(十二)做好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
33.繼續推進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堅持目標導
向,聚焦突出問題,全力推進整改工作,確保2019年整改任務按時見底清零。2019年底前,大型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100%。完成14項中央環保督察及“回頭看”期間交辦信訪件整改驗收銷號工作。
34.做好迎接第二輪省環保督察準備工作。強力推進突出環境問題整改工作,把中央、省環保督察整改與重點環保工作統籌考慮,一并推進。系統梳理各部門主管行業、各地轄區范圍內環境信息,對發現的問題補缺補差、及時整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加大投入。各地各部門切實提高政治
站位,加強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部署、調度生態環保工作,不斷加大對生態環保工作資金和人力投入,還欠賬,補短板。各牽頭責任單位負責推動各任務落實,配合單位要積極主動,切實履行職責。
(二)綜合施策,發揮合力。各地、各部門按照《安徽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試行)》要求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履職盡責、條塊聯動、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推進全鎮環境保護工作的強大合力。
(三)加大力度,從嚴監管。認真落實烏衣鎮環境監管網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做實環境監管“網格化”,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環境監管網絡。明確網格責任人,落實網格監管責任。全面梳理網格管理對象,摸排網格內污染源、風險源、敏感點、散亂污等環境信息,建立動態管理臺賬,實施分級分類管理,實現對環境管理對象的差別化、精準化監管。按照“誰污染、誰治理,誰損害、誰賠償”的原則,堅持零容忍、全覆蓋,依法加大處罰力度,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形成震懾作用。對涉嫌環境犯罪的,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責任。區直相關部門加強系統內執法監管,依法查處各自領域內的環境違法行為。
(四)加強統籌調度,強化督查考核。以鎮環保辦為統一指揮平臺,以生態環境保護目標績效考核為有效抓手,加快構建條塊聯動、齊抓共管的生態環保工作新格局。鎮環保辦加強統籌調度,堅持問題導向,定期召開會議,協調解決生態環境保護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傳導壓力,壓緊壓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對監督缺位、執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為,依法依規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南譙區烏衣鎮政府
2019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