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我區環境空氣質量,按照市、區兩級關于環境空氣質量提升系列工作方案,結合我局行政執法工作實際,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標
取締露天焚燒、流動露天燒烤、整治餐飲油煙噪音等違法行為,進一步提升環境空氣質量。
二、組織領導
局成立餐飲油煙噪音、露天燒烤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熊志偉局長
副組長:黃國華副局長
邱勝輝副局長
成員:為切實加強工作的組織領導,局成立以分管領導為組長,各中隊、科室負責人為組員的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督查科,負責協調、收集、報送相關工作材料及進展情況。法規科要做好宣傳工作及法律指導,督查科負責有關投訴反饋并及時督查督辦工作。
三、整治內容
結合市容整治加大對餐飲油煙噪音、露天燒烤行為的整治,嚴格規范和整治餐飲油煙噪音、露天燒烤,禁止轄區主要道路、重點區域(華廈職業學院和杏林水廠兩個監測點位周邊1公里范圍內),校園周邊、居民生活區等重點區域進行餐飲油煙噪音、露天燒烤經營活動。
四、實施步驟
(一)調查摸底。摸清轄區主要道路、校園周邊、居民生活區等區域的流動燒烤點、流動攤點等具體數量。
(二)宣傳發動。結合轄區日常市容管理工作,轄區主要路段、校園周邊、居民生活區等重點區域發放環境保護宣傳單。
(三)綜合治理。結合日常巡查及夜間值班執勤,加強對餐飲油煙噪音、露天燒烤多的路段、校園周邊、住宅生活區等區域開展巡查整治,及時查糾、取締違規行為,并視情聯合鎮街、公安等單位開展突擊、集中整治行動。
(四)鞏固提高。此階段重點任務是查漏補缺,不斷完善措施,根據查處及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工作情況于12月28日報督查科。
五、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各中隊要把此次專項行動結合到日常市容管理工作中去,各中隊負責人要做到工作親自部署,問題親自過問,進展親自掌握,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精心組織。各中隊要根據工作方案,進一步工作目標、任務、步驟和方法等,并積極主動協調、聯合相關部門開展整治工作。工作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防止發生暴力抗法行為或群體性事件。整治工作中如遇到重大事件,要及時上報、妥善處置。
(三)加強報送。各中隊要按照實施步驟開展工作,并及時上報工作開展情況(含數據),以便匯總上報(聯系人:督查科林靖怡,電話:62296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