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餐飲企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
 
  根據市生態環境局(原市環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函》(渝環函〔2018〕794號)、縣政府辦《豐都縣餐飲油煙污染及夜市環境管理整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豐都府辦發〔2018〕94號)要求,至2020年底,我縣需全面完成餐飲油煙污染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企業食堂和公共機構食堂)整治工作。2019年作為全面完成我縣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工作的關鍵年,關系著2020年能否如期全面完成任務。為切實做好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工作,確保本年度工作任務如期完成,現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全鎮行政轄區內餐飲業(包括餐飲服務單位和排放油煙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企業食堂及公共機構食堂,不含居民家庭烹飪。
 
  二、時間安排
 
  1.2019年3月21日—3月31日,為摸排階段;
 
  2.2019年4月1日—7月31日,為各餐飲服務單位、企業食堂及公共機構食堂整改階段;
 
  3.2019年8月1日—9月30日:鎮級組織驗收階段。
 
  三、整治要求
 
  (一)安裝餐飲油煙凈(jing)化設施設備
 
  1.油煙凈化裝置(溫馨提示:請購買貼有能效標識和環保標識的產品);
 
  2.通(排)風機;
 
  3.排煙管道(提示:①餐飲油煙不能向下水道排放,涉嫌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安全。②對新建(改、擴建)餐飲服務項目,需單獨安裝排煙管道至居民住宅樓或商住樓樓頂15米)。
 
  (二)提供油煙排放達標監測原件報告
 
  1.餐飲單位為基準灶頭數大于等于6個或經營場所面積大于等于150平方米的各餐飲企業及個體經營戶(含食堂)油煙污染整治完畢后,請提供有法定資質的監測單位按《重慶市餐飲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50/859—2018)要求出具的油煙排放達標監測原件報告。(提示:(1)提標改造企業及食堂執行重慶市餐飲業地方排放標準;(2)新安裝設施設備企業及食堂執行重慶市餐飲業地方排放標準);
 
  2.各餐飲企業及個體經營戶(含食堂)將油煙排放達標監測原件報告及佐證資料(附件1)交生態環境局、屬地政府(鄉鎮街道、工業園區管委會)備案(請自行存檔);
 
  3.重慶市具有法定資質的監測單位網址:
 
  //222.177.117.35:8022/HJJC_JGGL/cq/index_new/cqJgJbxxIndex.do
 
  各餐飲企業及個體經營戶(含食堂)自行進入網站與監測公司銜接,洽談監測事宜。
 
  (三)整治完畢注意事項
 
  1.各餐飲企業及個體經營戶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完畢后,提供整治資料交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屬地政府備案,請各餐飲企業及個體經營戶自行存檔。
 
  2.企業食堂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完畢后,提供整治資料交生態環境局、屬地政府備案;公共機構食堂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完畢后,提供整治資料交機關事務管理中心備案。請各公共機構食堂自行存檔。
 
  3.各餐飲企業及個體經營戶(含食堂)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完畢后,加強對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并認真填寫《油煙凈化設施運行記錄及維護保養臺賬表》(附件2),以便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