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我區公共機構食堂油煙污染治理工作,按照《重慶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重慶市生態環境保護局關于做好2019年公共機構食堂油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渝機管發〔2019〕12號)要求,2019年我區將全面完成公共機構食堂油煙治理工作。現將2019年大足區公共機構食堂油煙治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展油煙治理的目的
通過安裝油煙(yan)凈化裝置,經監測并達到排放標準,促進城市空氣環境質量改善,發揮公共機構在全社會中的示范引領作用。
二、油煙治理達到排放標準
按照《重慶市餐飲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 50/859—2018)要求,即各公共機構開展食堂油煙治理后,經第三方檢測油煙不超過1.0毫克/立方米、非甲烷總烴不超過10.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限值。油煙治理機構建議優先選擇在市環保產業協會備案的專業機構。
三、油煙治理開展范圍及時間要求
油煙治理開展的對象包括還未開展油煙治理的區級機關事業單位,以及教育系統、衛生系統及各部門下屬事業單位或派出機構,務必于2019年6月25日前全部完成并達到標準。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該項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公共機構食堂油煙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落實措施,確保按時完成任務。
(二)如實填報,及時報備。各單位填報《公共機構食堂信息調查表》(見附件)報主管部門,主管部門全部收集后于2019年6月10日前報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匯總。
(三)按時完成,評審驗收。食堂油煙污染治理完成后,請各單位于7月15日前提供有法定資質的監測單位出具的油煙排放監測報告,由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收集后統一上報,經市機關事務局、市生態環境局組織專家評審合格后,方可支付相關費用。
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聯系人:覃邦燦;聯系電話:43765357;
區生態環境局聯系人:李文遠;聯系電話:43302421。
附件:公共機構食堂信息調查表
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6月5日
附件
公共機構食堂信息調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