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力推進環境污染防治各項工作落實,改善轄區城鄉環境面貌,提高人居環境質量,打造“碧水藍天凈土、明媚宜居銀川”城市品牌。按照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生態立區戰略部署、銀川市藍天工程領導小組有關文件精神和金鳳區黨委、政府關于做好2018年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安排,結合我街道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十九大、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十二屆三次全會、市委十四屆四次、五次全會精神和金鳳區黨委、政府關于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具體部署,堅持“綠色、高端、和諧、宜居”城市發展理念,深入落實《環境保護法》,嚴格執行國務院頒發的“大氣十條”、“水十條”、“土十條”,按照生態環境保護重要指標和重點任務清單,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以落實“生態立區”戰略部署和總體要求為契機,堅持系統精準治污,實施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強化環境污染防治能力建設,全面提升環境管治水平,著力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環境污染突出等問題,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為實現“金鳳跨越”,加快“五城五區”建設提供強有力的環境保障。
二、組織機構
為切實做好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專門成立街道環境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楊麗娟 長城中路街道黨工委書記
李 波 長城中路街道辦事處主任
副組長:曹俊仁 長城中路街道黨工委副書記
虎梅霞 長城中路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王 莉 長城中路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胡慶軍 長城中路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成 員:唐建云 長城中路街道辦事處黨政辦公室主任
尤 媛 長城中路街道辦事處財務室主任
訾永生 長城中路街道辦事處城鄉綜合管理站站長
武 遠 長城中路街道辦事處經濟發展辦公室主任
趙新宇 長城中路街道辦事處綜治辦公室主任
常國紅 長城中路街道辦事處民政辦公室主任
張 莉 長城中路街道辦事處衛生計生站站長
張濤濤 長城中路街道辦事處勞動保障所所長
趙耐香 長城中路街道長城花園社區書記
李紅彩 長城中路街道寶湖社區書記
王 瑞 長城中路街道花樣年華社區書記
包紅梅 長城中路街道金宇名庭社區書記
馬玉梅 長城中路街道南苑社區書記
王 燕 長城中路街道紫園社區書記
王 瑞 長城中路街道寧安社區書記
秦 娜 長城中路街道林湖左岸社區書記
劉建華 長城中路街道魯銀社區書記
楊梅花 長城中路街道保伏橋社區書記
納小靜 長城中路街道五里水鄉社區書記
閆其云 長城中路街道五里臺村書記
蔣 清 長城中路街道高橋村書記
王 奎 長城中路街道五里臺新村書記
街道環境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胡慶軍兼任。辦公室主要職責是:負責環境污染防治和整治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督查環境污染預防和整治落實情況,負責街道環境污染預防和整治考核工作。
三、主要任務和重點工作
(一)大氣污染防治
1、空氣自動監測站點周邊環境綜合整治。以唐徠中學寶湖校區水鄉路監測站等監測點為中心,方圓3公里范圍為中心控制區。根據轄區環境空氣質量現狀,集中力量重點解決監測站點周邊工業廢氣、燃煤鍋爐、小散亂污、建筑工地揚塵、裸露堆土揚塵、物業小區內揚塵、焚燒垃圾、露天燒烤、園林綠化工程等影響環境空氣質量的問題。力爭全年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75%,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控制105微克/立方米以內,較2017年下降11.1%。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控制45微克/立方米以內,較2017年下降6.2%。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4項指標年均濃度分別控制在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以內,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
責任單位:城鄉綜合管理站,相關村、社區
完成時限:2018年12月
2、進一步落實工長制,強化施工揚塵綜合治理。各級工長要嚴格按照《銀川市建筑工地揚塵整治標準》,從圍擋、沖洗設施、道路硬化、噴霧降塵設施等方面對所有建筑工地現場進行巡查,監督落實揚塵防控責任書,工地必須達到“6個100%”要求。發現問題及時勸阻糾正,對拒不整改的要規范取證,轉交建設交通局依法處置。
責任單位:城鄉綜合管理站,經發辦,相關村、社區
完成時限:2018年12月
3、整治裸露空地揚塵污染。負責對轄區10處裸露空地因地制宜的采取綠化、硬化等措施進行監督和管理,杜絕偷倒建筑垃圾現象,打造示范點2-3處;對已移交的5宗地塊協調銀川市土儲局采取臨時綠化、硬化鋪裝、覆蓋等防塵措施,消除建成區內大面積裸露空地,防塵措施落實率達到100%。
責任單位:城鄉綜合管理站,相關村、社區
完成時限:2018年10月
4、繼續實施清塵行動,加強重點區域揚塵管控。各社區、村、街道物業辦每個月組織轄區企事業單位、物業公司開展一次全面的清塵行動,科學除塵。對重點區域的主干道路、居民區、單位、背街小巷等區域全面推行樓頂、道路濕法清掃,確保全面沖洗、清掃到位。
責任單位:物業辦,相關村、社區
完成時限:2018年12月
5、深化“小散亂污”企業整治。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產業布局規劃,污染物排放不達標,以及土地、環保、質監等手續不全的“小散亂污”企業,建立管理臺賬,聯合公安分局、環保分局、國土分局、市場監管分局依法進行取締。實現6處“散亂污”企業動態清零。
責任單位:城鄉綜合管理站,相關村、社區
完成時限:2018年10月
6、全面取締廢品收購站點。對轄區內廢品回收站點進行拉網式排查,全面摸清底數,造冊登記,形成整改清單、責任清單。與綜合執法局、市場監管分局、公安分局、國土分局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按照整改清單和責任清單逐一銷號整改,對凡是無證照、環境衛生差、存在安全隱患的回收站點全部取締。
責任單位:城鄉綜合管理站,相關村、社區
完成時限:2018年3月
7、持續治理違法建設。逐路、逐巷、逐類對轄區內所有違法違章建筑一一進行摸底排查,分類登記造冊。同時落實專人,分組上門對違法違章建筑當事人進行動員自拆。對于拒不配合拆除的,聯合綜合執法局、公安分局、安監局等相關部門,對違法違章建筑全部依法強制拆除。拆除過程中全程采取濕法作業,拆除后及時清運殘留廢渣,并對裸露地面進行覆蓋。
責任單位:城鄉綜合管理站,相關村、社區
完成時限:2018年3月
8、整治雜草焚燒。完善網格化監管制度,分片包抓,責任到人,落實禁燒責任,強化日常巡查。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到要求,做到“有煙比查、有火必罰、有灰必究”。
責任單位:城鄉綜合管理站,相關村、社區
完成時限:2018年12月
9、加強餐飲企業整治,打造“環保示范街”。督促城市建成區內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全部采用煤改電或煤改氣,并配套安裝、使用高效油煙凈化設備,禁止露天燒烤,禁止將油煙排入下水管道等地下通道。煤改氣、煤改電入戶費用按照用戶、政府、電氣供應企業5:3:2的比例進行補貼。積極開展餐飲“環保示范街”創建活動,按照“餐飲環保示范街”創建標準,創建“環保示范街”1-2條。
責任單位:城鄉綜合管理站,衛生計生站,相關村、社區
完成時限:2018年9月
10、控制煙花爆竹燃放。進一步明確銷售煙花爆竹區域,清理引導煙花爆竹經營店戶在規定區域銷售,做好四環以內嚴禁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工作,強化安全隱患排查。
責任單位:綜治辦,相關村、社區
完成時限:2018年12月
11、倡導文明祭祀。通過宣傳橫幅、公開網站、宣傳彩頁等多種方式大力宣傳文明祭祀,倡導居民文明祭奠。重點引導水鄉路環保監測點周邊三公里范圍的居民使用文明祭祀臺,先行倡導鮮花祭掃。
責任單位:民政辦,相關村、社區
完成時限:2018年12月
12、全面深化散煤排查治理、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對轄區內散煤使用情況進行深度摸排,全面摸清散煤銷售、使用分布情況,依據排查結果,建立散煤削減替代臺賬。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原則,對散煤銷售點實施無縫監管,依法取締違法違規散煤銷售點,引導合法散煤銷售點自行關閉。市區沿街(流動)商戶、集貿市場、城中村和城邊村集中居住區域禁止使用劣質散煤。具備集中供熱條件的,必須接入集中供熱管網;不具備集中供熱條件的,必須使用清潔煤,或進行“煤改電”、“煤改氣”。全面實施散煤清潔化替代,潔凈煤使用率達到90%以上,清潔煤炭配送按每噸150元進行補貼。
責任單位:城鄉綜合管理站,相關村、社區
完成時限:2018年10月
13、強化燃煤鍋爐監管。全面完成建成區2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任務。按照網格化管理要求,對每個保留使用的燃煤鍋爐房污染治理設施、在線監控設施運行以及煤場、渣場防塵措施等進行專人盯防,公示責任人,按照《燃煤鍋爐房環境管理規范》,監督企業落實污染治理主體責任。
責任單位:城鄉綜合管理站,相關村、社區
完成時限:2018年12月
(二)水污染防治
14、全面落實河長制。深化“互聯網+”生態治水體系,借助智慧金鳳+河長制工作平臺,全面落實“河長制”,進一步強化河道巡查和治理監督,實現轄區各河湖溝道基礎數據、水域岸線管理、水質監測等信息化、數字化、動態化。
責任單位:經發辦,相關村、社區
完成時限:2018年12月
15、實施南郊水源地和禁養區保護。依法完成對南郊水源地內違建彩鋼房、規模養殖場等取締、搬遷工作,并進行隔離保護,加強日常巡查,實現南郊水源地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完成禁養區養殖場、小作坊、廢品收購站的關閉搬遷。
責任單位:城鄉綜合管理站,經發辦,相關村、社區
完成時限:南郊水源地3月底,禁養區6月底
16、推進水生態建設。深入開展水環境治理三年行動和清河專項行動。根據金鳳區“一河一策”治理實施方案,實施轄區8條河湖溝道治理,采取截污納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態修復等措施,集中整治河流、湖泊岸線亂建亂占、亂圍亂堵、亂采亂挖、亂排亂倒等行為。實現轄區水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無違法排污口,徹底杜絕黑臭水體產生。
責任單位:經發辦,相關村、社區
完成時限:2018年12月
17、全過程監管飲用水安全。配合銀川市水務局做好本行政區域內定期監測、檢測和評估飲用水水源、供水廠出水和用戶水龍頭水質等飲水安全狀況,對涉及供水安全的環節要加強衛生評價和衛生監督。
責任單位:衛生計生站,相關村、社區
完成時限:2018年12月
18、加強城鎮節水。加大老舊小區及現有公共建筑區節水器具改造,禁止使用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產品、設備。協助建設交通局對使用超過50年和材質落后的供水管網進行更新改造,做好公共建筑中不符合節水標準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淘汰工作。
責任單位:物業辦,相關村、社區
完成時限:2018年12月
19、嚴控地下水超采。積極協調配合銀川市水務局實施地下水開采、超采控制工作,排查轄區未經批準的和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自備水井。協助環保部門完成銀川市地下水禁采區、限采區和地面沉降控制區范圍劃定工作。地下水質量考核點位水質級別保持穩定。
責任單位:經發辦,相關村、社區
完成時限:2018年12月
(三)土壤污染防治
20、配合開展土壤環境質量調查。配合銀川市按照國家制定的土壤調查技術規范及自治區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總體方案要求,以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為主,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
責任單位:經發辦,相關村、社區
完成時限:2018年12月
21、加強林地草地園地土壤環境管理。嚴格落實《繞城高速范圍內禁止使用化肥、農藥、除草劑實施方案》,禁止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落實生物農藥、引誘劑管理制度,加大推廣使用力度。
責任單位:城鄉綜合管理站,相關村、社區
完成時限:2018年12月
22、加大環境違法行為監督力度。監督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違法違規存放危險化學品、非法處置危險廢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設施、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等環境違法行為。制定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積極組織網格員參加土壤污染防治專業技術培訓,提高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能力。
責任單位:城鄉綜合管理站,相關村、社區
完成時限:2018年12月
四、保障措施
(一)明確責任,齊抓共管。街道城鄉綜合管理站全面負責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組織落實,財務室負責做好經費保障,辦公室負責信息宣傳。各社區、村要根據實施方案,制定詳細工作計劃,細化工作措施,進一步摸清底數,分類建立整改臺賬,將各項工作落實到具體責任人。街道各站辦要履行參與協助之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全力推進工作落實,確保整治工作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節點完成。
(二)充分發揮聯動平臺作用。堅持“自發自處、聯勤聯動、高效處置”原則,進一步理順街道綜合指揮分中心工作機制,強化網格員運用智慧金鳳平臺開展環境污染防治監督的能力。按照金鳳區社會治理綜合平臺運行考核制度,充分發揮社會綜合治理平臺在環境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作用。
(三)加強社會監督。加大環境科普教育,提倡文明、節約、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改善環境空氣質量行動。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監督、引導作用,邀請媒體記者與執法人員同步檢查、同步曝光、同步回訪,監督企業違法行為整改到位,積極宣傳環境污染防治工作重要舉措和階段成果。
(四)強化考核,嚴格追究。年底對各社區、村、站辦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評估,評估結果作為對各村居工作經費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對年度評估結果較差或未通過考核的,取消評優評先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