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建成區內餐飲服務單位油煙污染防治工作,持續改善我市大氣環境質量,維護群眾環境權益,現根據《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河南省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河南省餐飲業油煙污染物排放標準》、《河南省2019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焦作市城市建成區內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專項治理行動方案》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引領,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為目標,建立健全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網格化管理體系,按照“政府主導、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全面覆蓋、責任到人”的原則,加強社會宣傳,鼓勵公眾監督,努力構建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治理和管理長效機制,持續推動我市建成區餐飲業油煙污染治理工作,不斷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二、工作目標
嚴格落實新建、改建、擴建餐飲業服務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排污制度;逐步推進現有餐飲服務場所與居民住宅樓分離;推動城市建成區內所有餐飲服務場所安裝符合環保標準的油煙(yan)凈化設(she)施(shi),并確保正常運轉和定期清洗,油煙排放達到河南省《餐飲業油煙污染物排放標準》;搭建餐飲服務業油煙凈化裝置監控平臺,逐步實現大型餐飲服務油煙排放在線監控;全面取締非法占用道路、公共場所的露天燒烤攤點。
三、治理范圍
我市建成區區域內從事餐飲業經營的服務單位,包括餐館(含酒家、酒樓、酒店、飯店)、快餐店、小吃店、飲品店、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職工食堂、大型商業設施等城市綜合體內的中央廚房及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等。
四、治理任務
(一)加強餐飲服務業發展和空間規劃管理
1.禁止在住宅樓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禁止在未經審批、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及污染防治設施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新建、改建、擴建餐飲服務項目,應依法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依法依規履行相關環境影響評價手續。餐飲服務項目應配套建設油煙污染防治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油煙污染防治設施須經環保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對違反規定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按照“誰審批、誰監管”、“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原則,由發證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予以關閉并處罰。餐飲服務單位油煙污染防治設施必須進行環保驗收,出具油煙排放達標證明,未建設、未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無油煙排放達標證明的,不得投入運營。只能為有營業執照、環評手續,油煙污染防治設施建成并通過驗收,未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河南省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的餐飲服務單位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3.對《河南省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管理辦法》(2018年7月1日)實施前,違反規定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證照齊全的,住建、生態環境、市場監督等部門要嚴格把控合同、證照到期后的續簽、變更、延續許可辦理關,分類、分期、分步逐步實現與居民宅樓分離。
(二)加強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日常管理
督促監督餐飲服務單位落實好油煙污染防治要求。餐飲服務單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油煙污染物通過專用煙道排放,不得無組織排放,不得排入城市地下管道等其他設施;餐飲服務單位按規定規范設置集氣罩、排風管道和排風機,并安裝經國家認可單位認證、與其經營規模相匹配的高效油煙凈化設施,產生的油煙污染物應通過集排氣系統收集,經油煙凈化設施處理后達標排放;餐飲服務單位廚房的爐灶、蒸箱、烤爐(箱)等加工設施上方應設置集氣罩,油煙與熱蒸汽的排風管道分別設置。放置送排風機、油煙凈化設施的專用空間凈高不得低于1.5米;餐飲服務單位配套的油煙凈化設施必須保持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閑置油煙凈化設施。集排氣系統和油煙凈化設施應定期維護保養,并做好清洗和更換維修記錄,建立完善的管理、清洗、維修臺賬備查。鼓勵餐飲服務單位委托專業單位進行油煙凈化設施的清洗維護;餐飲服務單位油煙污染物排放口應設置永久性測試孔、采樣平臺及排污口標志。督促大型餐飲服務單位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在線監控,與主管部門監控信息平臺聯網;位于環境敏感區的中、小型餐飲服務單位,限期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在線監控。
(三)加強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監管執法力度
對排放不達標或者不及時清理油煙凈化裝置的要限期整改,對超標排放整改不力的要停業整改,對不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和超標排放的要依法予以處罰;對達不到排放標準又不積極實施改造的餐飲服務單位,依法從重處罰,情節較嚴重的,由政府責令關閉或取締。
(四)加強露天燒烤油煙污染治理
全面取締非法占用道路、公共場所的露天燒烤攤點;政府指定的正規夜市,商戶要全面使用氣、電等清潔能源,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使用環保餐飲灶具,同時要加裝并正常使用室外油煙凈化裝置。
五、組織領導
為扎實做好我市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專項治理行動,根據我市實際工作需要,成立沁陽市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專項治理行動領導小組,具體人員如下:
組長:張斌市政府副市長
楊擁軍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毛晨光市城管局局長
李曉利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
司建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
成員:王紅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成員
郭宏偉市住建局副局長
申志生市公安局副局長、
產業集聚區公安分局局長
王兆豐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
張九宏市教育體育局副局長
廉紅波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
李新有市商務局副局長
司衛星市財政局副局長
張天峰市文廣旅局黨組成員
買東沁園辦事處副主任
陳二軍太行辦事處副主任、武裝部長
李萬兵懷慶辦事處副主任
陳寶收覃懷辦事處人大主任
馬紅星國網沁陽市供電公司五級職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毛晨光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員由城管局4人、生態環境局3人、市場監督管理局3人抽調專職人員組成(脫離本單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專項治理的政策制定、綜合協調、指導督導、檢查考評等工作。辦公室主要負責餐飲服務業油煙治理日常工作調度、聯絡及數據統計匯總、材料報送等工作。
六、責任分工
在機構改革未到位之前,督導原牽頭部門繼續履行職責,認真抓好餐飲油煙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實。機構改革到位后,按照“三定”方案要求,認真履職盡責做好此項工作。
(一)市城管局:依法打擊城市建成區露天燒烤、餐飲流動攤點等現象,堅決取締占道經營餐飲商戶。做好群眾投訴和媒體反映的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問題的督辦工作。
(二)市場監督管理局:督促轄區餐飲服務單位安裝專用煙道、高效油煙凈化設施以及油煙凈化設施在線監控,保持正常運行。對《河南省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實施后,違反規定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決定關閉的,依法吊銷食品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對證照齊全正在運行,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河南省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管理辦法》規定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食品許可到期后一律不予辦理變更及延續許可。負責新建餐飲服務單位營業執照的審核發放工作。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作為《食品經營許可證》審批的前置條件,對違反規定的餐飲服務項目,不予辦理許可。
(三)市生態壞境局:嚴格城區餐飲服務項目的環境準入,做好對新建、改建、擴建餐飲服務項目依法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依規履行相關環境影響評價手續,對未依法辦理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的依法進行查處。負責做好餐飲油煙污染防治培訓、監測等工作。
(四)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做好餐飲服務單位加設外置管道的審批,對未經審批,擅自設置外置管道的餐飲服務單位進行查處。在餐飲服務業發展及空間布局規劃中,按照環境功能區和污染防治要求,科學合理規劃布局餐飲服務功能區。對未規劃設計專用煙道、與居住區相對距離達不到標準的新建商住綜合樓、商業建筑不予辦理規劃審批。
(五)市住建局:負責牽頭施工工地食堂的油煙污染防治工作。督促物業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得將禁止從事餐飲服務業的區域和場所出租、出借給單位或者個人開設產生油煙污染的餐飲服務項目,現有的違反規定的餐飲服務單位待租房合同到期后及時終止合同,不得續簽。
(六)市公安局:對違法無組織排放或者違法向城市地下管道排放油煙、不正常使用凈化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油煙,尚不構成犯罪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規定依法處理。
(七)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牽頭機關事業單位食堂餐飲油煙污染防治工作。
(八)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牽頭醫院等醫療機構食堂餐飲油煙污染防治工作。
(九)市教育體育局:負責牽頭學校、幼兒園食堂餐飲油煙污染防治工作。
(十)市商務局:負責牽頭大型商場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工作。
(十一)市財政局:將餐飲油煙污染防治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及時撥付。安排專項資金,添置油煙檢測設備和配備與之相適應的技術裝備等。
(十二)市文廣旅局:負責做好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的宣傳報道工作。
(十三)各辦事處:各辦事處作為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將餐飲油煙治理作為本轄區常態化環境攻堅工作,負責本轄區餐飲服務單位和轄區企業食堂油煙污染防治工作,壓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對餐飲服務單位的日常檢查,做到“三個必須”:必須安裝符合規格的油煙凈化設備;必須安裝油煙凈化設備專用電表;必須定期清洗油煙凈化設備,建立清洗臺賬。
(十四)國網沁陽市供電公司:負責對沒有油煙凈化設備或者油煙排放不達標又不積極整改的餐飲單位停止供電。
七、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排查階段(2019年7月20日前)
市政府召開全市城區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動員推進會,下發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工作;市直相關部門和各辦事處制定工作方案,召開動員會,開展專項治理行動。對轄區內餐飲服務業經營單位進行拉網式排查,逐路逐店,登門入戶,逐一登記造冊,建立檔案。摸清餐飲服務單位分布、規模、油煙凈化設施等基本情況,建立餐飲服務單位清單和動態管理數據庫。明確工作目標任務,確定需要整治的單位名單、整治要求和整治期限。
(二)治理階段(7月21日—10月31日)
采取餐飲單位自查、各行業部門各辦事處全面排查、市級督查等方式,對餐飲服務行業油煙污染全面治理。重點檢查餐飲服務場所是否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是否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專用電表,是否定期清洗、建立清洗臺賬。10月底前,餐飲服務單位油煙凈化設施安裝率要達到90%,油煙排放達到河南省《餐飲業油煙污染物排放標準》。夜市設立是否經有關部門批準,符合相關環保要求等。大型餐飲服務單位尚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或凈化設施達不到標準的,10月底前必須整改到位。
(三)總結驗收階段(11月1日—12月31日)
各責任單位對本次行動進行全面梳理和總結,對下達限期整改的餐飲業單位進行集中驗收,完善管理臺賬,健全長效管理機制。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強化領導
各責任單位要將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大氣污染防治重點攻堅工作,成立相應組織和機構,切實履行法定職責,建立由城管、生態環境、市場監督管理、自然資源和規劃、住建、公安、機關事務、衛生和健康委、教育體育、商務、財政、文廣旅、電業、四個辦事處等部門參與的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協調配合,形成餐飲服務行業油煙污染治理合力。
(二)細化方案,落實責任
各責任單位要結合各自工作職責,制定本行業、本轄區的油煙污染防治方案,明確目標任務,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實。治理工作中要注意細化分解工作任務,落實目標責任制。要層層傳導壓力,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壓實屬地管理責任、部門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確保治理工作順利開展。
(三)加強監管,違法必究
各責任單位要加強對餐飲服務場所油煙凈化設施運行、油煙排放情況的日常巡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反映餐飲場所油煙問題的,要及時處理,跟蹤問效。對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或擅自拆除、閑置油煙凈化設施的,要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從嚴從重進行處罰,情節惡劣的要公開曝光。
(四)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各責任單位要把宣傳工作貫穿到專項治理行動的全過程,通過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自媒體,聯合電視、廣播、報紙、網站等傳統媒體進行廣泛宣傳。建立專欄、專播、專訪等宣傳平臺,暢通政府、社會及輿論監督渠道,積極利用各種宣傳資源和力量,對專項治理行動進行全方位、多角度宣傳,凝聚各方力量,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推動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五)跟蹤問效,嚴肅問責
餐飲油煙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紅藍旗”制度,餐飲管控辦負責對各行業、各辦事處的餐飲油煙污染防治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實行“周小結、月通報、季考核、年總評”的考核機制。對在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進行通報表揚;對工作中推諉扯皮、不予配合的,進行通報批評;對工作中責任不落實情節嚴重的,移交紀委監察機關嚴肅問責。
(六)整理信息,及時報送
各責任單位及時向市城區餐飲油煙管控辦公室(聯系電話:5909908,郵箱:cyyyzl@126.com)報送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專項治理工作的分管領導、聯系人及聯系方式、郵箱等;每月20日前報送城市建成區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工作情況統計表和城市建成區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工作匯總表(見附件)。日常餐飲油煙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經驗做法,要及時上報;各單位的年度餐飲油煙污染防治工作總結于2019年12月10日前上報。不按規定時間報送相關材料的,市城區餐飲油煙管控辦公室將通報批評、媒體曝光,并按規定上報市政府追責問效。各鄉(鎮)人民政府參照此方案負責城市建成區以外本轄區的餐飲油煙污染防治和監督管理。
附件:1.城市建成區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工作情況統計表
2.城市建成區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工作情況匯總表
3.城市建成區餐飲油煙凈化設備清洗記錄臺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