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餐飲業油煙污染治理,改善空氣環境質量,保障公眾身體健康,促進餐飲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將開展城區餐飲業油煙專項整治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凡在我縣城區從事餐飲業的經營戶必須持有縣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或小餐飲登記證)等相關證照,經營場所內有固定的廚房,且油煙排放達到《餐飲企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
二、凡在我縣城區從事餐飲業無固定的廚房,或油煙排放達不到《餐飲企業油煙排放標準》的經營戶,必須依法限期整改,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將依法予以關停。
三、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縣城區域內凡無固定廚房或油煙排放達不到《餐飲企業油煙排放標準》的餐飲店必須在20天內,主動提出符合要求的自行整改方案,聘請已在縣生態環境局備案的油煙治理廠家及時開展整改,確保在2019年9月30日之前整改到位。逾期仍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經營戶,將由縣城管局、縣市場監督局、縣生態環境局聯合依法采取強制措施予以關停。
四、各鄉鎮的餐飲油煙整治參照執行。
五、所有具備資質的油煙治理廠家必須到縣生態環境局登記備案,備案條件如下:
1、生產油煙設施企業須達到國家CCEP環保認證資質標準;
2、在遂川有店面,店面租期在2年以上;
3、注冊資金200萬元以上,有營業執照;
4、有1年以上油煙治理經驗或15家以上治理業績;
5、有現成產品展示;
6、有專業維修人員及安裝隊伍;
特此通告
附件:飲食業油煙、廢水處理技術要求
遂川縣城市管理局
遂川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吉安市遂川生態環境局
2019年8月
附件
飲食業油煙、廢水處理技術要求
為防治飲食業油煙、廢水對大氣、水體環境和群眾居住環境的污染,根據國家標準和行業規范,現將我縣飲食業油煙、廢水處理技術要求通知如下:
一、油煙處理
(一)油煙排放標準
飲食業單位的油煙凈化設施最低去除效率限值按規模分為大、中、小三級;飲食業單位的規模按基準灶頭數劃分,基準灶頭數按灶的總發熱功率或排氣罩灶面投影總面積折算。每個基準灶頭對應的發熱功率為1.67×10J/h,對應的排氣罩灶面投影面積為1.1m。飲食業單位的規模劃分參數見下表
規模小型中型大型
基準灶頭數≥1,<3≥3,<6≥6
對應灶頭總功率
(10J/h)≥1.67,<5.00≥5.00,<10≥10
對應排氣罩灶面
總投影面積(m)≥1.1,<3.3≥3.3,<6.6≥6.6
額定處理風量
(m3/h)≥2000,<6000≥6000,<12000≥12000
飲食業單位應設置油煙排放口及檢測平臺,飲食業單位的油煙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和油煙凈化設施最低去除效率應符合《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
規模小型中型大型
最高允許排放濃度(mg/m3)2.0
凈化設施最低去除效率(%)607585
(二)油煙處理技術要求
油煙凈化設施應包括煙罩、油煙凈化設備、低噪音風機、風管及配套減震、消聲、防火裝置。油煙凈化設施安裝要求如下:
1、廚房的爐灶、蒸箱、烤爐箱等加工設施上方應設置集氣罩,油煙機與熱蒸汽的排風管道宜分別設置。
2、油煙集氣罩罩口投影面應大于灶臺面,罩口下沿離地高度宜取1.8-1.9米,罩口面風速不應小于0.6米/秒。
3、油煙氣排風水平管道宜設坡度,坡向集油、放油或排凝結水處,且與樓板的間距不應小于0.1米,管道應密封無滲漏。
4、放置油煙凈化設備的專用空間凈高不宜低于1.5米,設備需要維護的一側與其相鄰的設備、墻壁、柱、板頂間的距離不應小于0.45米。
5、經油煙凈化后的油煙排放口與周邊環境敏感目標距離不應小于20米,經油煙凈化和除異味處理后的油煙排放口與周邊環境敏感目標的距離不應小于10米。
6、飲食業單位所在建筑物高度小于等于15米時,油煙排放口應高出屋頂,建筑物高度大于15米時,油煙排放口應大于15米,確保不對周邊居民造成影響。嚴禁向下水道排放油煙。
(三)油煙凈化設施價格
目前,市面上油煙凈化設備主要有機械式、濕式、靜電式以及復合式四種油煙凈化器,炊食業單位根據灶臺的數量、額定處理風量、管道的長短、罩面大小、所處環境等確定油煙凈化器型號,具體可以咨詢油煙凈化器廠家或經銷商由其提供解決方案。建議中小型餐飲單位選用靜電式油煙凈化設備,大型餐飲單位選用靜電式油煙凈化設備或含靜電工藝的復合式油煙凈化設備。設備價格因型號、生產廠家以及安裝服務方式、配套煙管長度、配套設備不同相差較大。一般風量在8000m3/h的靜電油煙凈化器價格在5000元左右,20000m3/h的靜電油煙凈化器價格在38000元左右,具體價格由餐館業主自主與正規生產廠家聯系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購買時應包括售后服務內容。
二、飲食業廢水處理
(一)排放要求
飲食業廢水主要包括洗菜、抹桌椅等不含油廢水和餐廚廢棄物中油水混合物、剩菜剩飯油水、洗碗盤筷鍋等含油廢水,含油廢水應經隔油設施處理后和不含油廢水經細格柵隔離固體廢物后通過污水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管網,不得直接排入或倒入雨水口和下水道。
(二)隔油設施安裝要求
1、飲食業單位排放的含油污水應經隔油設施處理后排放。
2、隔油設施所需空間應根據隔油工藝、含油污水排放量等因素綜合確定,存油部分應便于清運和管理。瀝干的固體廢物作為餐廚廢棄物處理。
3、隔油設施不應設在廚房、飲食制作間及其有衛生要求的空間。
4、隔油池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含油污水的水力停留時間不宜小于0.5小時
②池內水流流速不宜大于0.005米/秒
③池內分格宜取二檔三格
④人工除油的隔油池內存油部分容積不宜小于該池有效容積的25%,隔油池出水管管底至池底的深度,不宜小于0.6米。
(三)隔油設施價格
餐飲廢水隔油器處理水量2立方米/小時的隔油器,價格在3000元左右,具體價格由餐館業主自主與正規生產廠家聯系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