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對餐飲服務業的環境管理,有效治理餐飲服務業油煙、噪聲污染,進一步改善我市環境質量,提高公眾生活質量,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要求
通過開展餐飲服務業油煙及噪聲污染專項整治行動,確保餐飲服務業經營單位在規定期限內全部安裝并使用高效油煙凈化設施,杜絕油煙直排,使餐飲服務業經營單位產生的油煙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要求。通過加強執法巡查,有效杜絕餐飲服務業經營單位或個人在城市主次干道兩側、居民區以及公園、綠地等指定燒烤區域外進行露天燒烤行為。
(一)各相關部門要把餐飲業油煙治理及噪音污染治理工作做為為民辦實事的重要內容,集中解決影響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和環境質量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成立整治工作小組,確定專人負責,確保按時完成任務,不斷提高群眾對環境的滿意率。
(二)各相關部門要緊密配合,齊抓共管,凡逾期不能達標的單位,由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依法處罰,情節惡劣的單位,由相關部門聯合執法,依法予以關閉。
(三)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宣傳整治行動,營造良好的整治氛圍。通過新聞媒體將此項工作的意義與要求公之于眾,認真聽取群眾意見,積極妥善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的油煙污染及噪音污染問題,確保工作任務全面完成。
二、治理原則
(一)屬地管理。按照屬地政府對本轄區環境質量總負責的要求,鐵嶺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是餐飲業油煙及噪音污染專項政治的責任主體,負責轄區內油煙及噪音污染整治行動的組織和實施。
(二)條塊結合。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和任務分工,開展落實餐飲服務業油煙及噪聲污染專項整治工作。
(三)業主負責。堅持“誰污染”、“誰治理”,高效油煙凈化設施的安裝及維護由餐飲服務業經營單位(戶)自行負責,所需經費由業主自行承擔。
三、治理范圍和內容
整治范圍為鐵嶺縣內餐飲業油煙及噪音污染源。
(一)嚴控新、改、擴建餐飲服務業造成油煙及噪聲污染。
通過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確保新、改、擴建的餐飲服務業經營單位(戶)全部使用清潔燃料(電、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等),安裝油煙凈化裝置。
(二)集中整治現有餐飲服務業油煙及噪聲污染。
通過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確保餐飲服務業經營單位油煙凈化率和排放濃度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要求,油煙排氣筒應合理規劃、設置,防止對周圍居民造成影響,不得向城市公共雨水管道或污水管道排放油煙。各噪聲源(排風機、鼓風機、冷卻塔、空調器等)應采取必要的隔音降噪措施,不得影響周邊居民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應穩定達到《噪聲環境質量標準》互應功能區的標準要求。產生的廢棄實用油脂、餐廚垃圾,應按照有關規定處置,杜絕亂堆亂放。
依法取締經期限治理污染物排放措施仍未按期達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單位;依法取締無任何整改條件或無任何環保設施的餐飲服務業單位;依法查處取締無證、無照或證照不全的餐飲服務業單位。
四、職責分工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綜合執法局):負責組織調查餐飲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油煙污染情況;向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報送列入整治范圍的餐飲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負責依法查處關于私搭亂建、占道經營的餐飲攤點、燒烤點;負責夜間建筑施工產生噪音污染、文化娛樂、商業經營等使用高音廣播喇叭器材產生的噪聲污染以及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空調器、冷卻塔、鍋爐、泵站等噪聲污染行為開展專項執法檢查。
縣生態環境局:負責整治行動的技術指導工作;組織驗收完成整治任務的餐飲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對整治進度緩慢,不按期完成限期整改的餐飲業業主依法進行處罰;統計、匯總整治行動結果。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有關部門取締無證、無照的餐飲經營戶;吊銷依法關閉的餐飲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對新頒發營業執照的,要告知、督促餐飲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及時到環保部門辦理相關行政許可后,方可營業。
縣公安局:對干擾執法、暴力抵制城區餐飲業油煙專項整治的違法行為依法懲處,積極配合整治行動的聯合執法,嚴格執行、引導服務,營造濃厚整治氛圍,保障專項整治行動順利開展。
縣委宣傳部:負責部署全縣性的宣傳思想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改進基層宣傳思想工作;負責引導社會輿論、指導、監督、管理和協調全縣新聞宣傳工作;負責專項整治行動全過程的宣傳報道。
各鄉鎮:負責在其各自職責范圍內開展相應工作。
五、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9年1月1日-3月1日)
采取發布通告、印發宣傳單、新聞媒體宣傳等多種形式,向業主和群眾進行宣傳,形成輿論。
(二)摸底排查階段(2019年3月1日-3月31日)
對新城區內所有餐飲業摸底排查,排查內容包含地址、是否有營業執照、是否安裝凈化設施,排查要準確、真實。
(三)集中整治階段(2019年4月1日-6月30日)
針對污染情況,分成三種整改類別,類別分一、二、三類,一類為2019年7月底前須整改完成的污染嚴重影響惡劣的經營單位;二類為2020年4月底前須整改完成的營業面積100平方米以上經營單位;三類為2020年11月底前須整改完成的營業面積50-100平方米的餐飲單位。對于沒達到環保要求的餐飲個體,執法部門依法向餐飲業主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餐飲業主到縣生態環境局辦理相關環保手續;各餐飲業主在規定時間內要辦理完手續、配套相關環保設備并經環保部門驗收合格。對于隨時發現的噪音污染源,由縣生態環境局給予鑒定,如確定造成污染,由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給予處理。
(四)鞏固提高階段(2020年12月1日起)
對整治進度緩慢,不按期完成整改的依法進行處罰,對拒不整改的業主由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發函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給予吊銷營業執照,同時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聯合縣生態環境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依法關閉;并對鐵嶺縣范圍組織檢查驗收,對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
六、組織領導
為加強整治工作的領導,縣人民政府成立鐵嶺縣餐飲業油煙及噪音污染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方 志 副縣長
副組長:胡建軍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綜合執法局局長
許迎坡 縣生態環境局局長
成 員:李孟楠 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張 昊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劉海峰 縣公安局副局長
高大為 縣營商環境局副局長
金楠舒 縣城市發展事務服務中心主任
張 勇 縣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金楠舒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七、保障措施
(一)堅強組織領導。建立餐飲業油煙及噪音污染專項政治聯系會議制度,由相關部門領導任召集人。個成員單位列席,辦公室設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研究部署和督促推進全縣餐飲業油煙及噪音污染治理工作,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責任分工,細化工作方案,加強配合,協調一致,形成合力,扎實做好專項整治行動各種工作,確保治理工作穩步推進,從根本上解決餐飲服務業油煙及噪音污染問題。
(二)建立長效機制。各相關部門要建立長效監督管理機制,從監管、執法等各個環節制定行之有效、規范有序的工作流程。建立部門間協作機制,加強監督管理,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嚴肅查處無證照經營餐飲服務行業行為。對存在油煙、噪音等污染問題嚴重擾民的餐飲業經營單位(戶)要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達標的,相關部門要依法責令停業、關閉、限期搬遷;對被責令、關閉的經營單位,有關部門要依法吊銷經營許可證;對被限期搬遷的單位,市場監督部門要配合相關部門引導其變更登記,對被依法關閉的經營單位,市場監督部門要引導其辦理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拒不辦理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三)加大宣傳力度。各部門要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廣泛宣傳餐飲服務業油煙及噪音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和新聞媒體的作用,對違反排污、違法經營單位予以公開曝光,形成廣大市民積極參與、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