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贏藍天保衛戰,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事關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事關梁溪生態文明高質量發展。為加快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打贏藍天保衛戰,根據《國務院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國發〔2018〕22號)和《江蘇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蘇政發〔2018〕122號)《市政府關于印發無錫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錫政發〔2018〕號45號),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以實現生態環境高質量發展為導向,堅持全民共治、源頭防治、標本兼治,持續開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強化區域聯防聯控,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統籌兼顧、系統謀劃、精準施策,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多贏,奮力譜寫“強富美高”新梁溪建設的時代篇章,推動梁溪區生態環境高質量發展。
(二)目標指標。經過3年努力,大幅減少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進一步明顯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明顯減少重污染天數,明顯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明顯增強人民的藍天幸福感。
到2020年,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總量均比2015年下降22%以上;確保PM2.5濃度比2015年下降30%以上,力爭降至40微克/立方米;確保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71%以上,力爭達到72.8%;確保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全面實現“十三五”約束性指標。
二、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推動產業轉型升級
(三)優化調整產業布局。組織開展“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清單)編制工作。根據“三線一單”,完成揚名傳感信息園、無錫光電新材料科技園產業環境準入和規劃環評的指導意見,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嚴格執行省、市、區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錄,根據空氣質量改善需求可制訂更嚴格的產業準入門檻。(梁溪生態環境局牽頭,區發展改革委、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配合,各街道負責落實。以下均各街道落實,不再列出)
加大區域產業布局調整力度。落實化工企業“四個一批”專項行動要求,2019年全面完成化工企業整治任務。(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梁溪生態環境局、區發展改革委配合)
(四)鞏固“散亂污”治理成效。在2018年“散亂污”治理的基礎上繼續鞏固治理成效,對列入升級改造的“散亂污”企業進行網格化管理,并建立長效監督機制。開展“回頭看”檢查,防止已整治關閉的“散亂污”企業異地轉移、死灰復燃。2019年全面關閉轄區10家混凝土企業。(梁溪生態環境局牽頭,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應急局等配合)
(五)深化工業污染治理。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未達標排放的企業一律依法停產整治。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許可管理名錄規定的行業許可證核發。(梁溪生態環境局負責)
推進重點行業污染治理升級改造。全區范圍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VOCs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控。(梁溪生態環境局牽頭,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
(六)大力培育綠色環保產業。壯大綠色產業規模,發展節能環保產業、清潔生產產業、清潔能源產業,培育發展新動能。積極推行節能環保整體解決方案,加快發展合同能源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會化監測等新業態,培育一批高水平、專業化節能環保服務公司。(區發展改革委、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梁溪生態環境局、區科技局等配合)
三、調整優化能源結構,構建低碳能源體系
(七)鞏固清潔能源區建設。禁止新建采用煤、生物質為燃料的項目。所有工業窯爐、鍋爐使用清潔能源。加大監管力度,鞏固清潔能源區建設。(梁溪生態環境局牽頭,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
(八)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繼續實施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健全節能標準體系和能源計量體系,大力開發、推廣節能高效技術和產品,實現重點用能行業、設備節能標準全覆蓋。新建高耗能項目單位產品(產值)能耗要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區發展改革委配合)
因地制宜提高建筑節能標準,加大綠色建筑推廣力度,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持續推進供熱計量改革,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區發展改革委、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市場監管局配合)
四、調整優化運輸結構,發展綠色交通體系
(九)加快車輛結構升級。鼓勵清潔能源車輛的推廣使用,加快推進新增和更新環衛、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按全市統一部署,2019年7月1日起,港口碼頭、鐵路貨場及區內的企業新增或更換作業車輛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應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在物流園、產業園、工業園、大型商業購物中心、大型商品交易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等物流集散地建設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為承擔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車輛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推廣使用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燃氣車輛。(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梁溪生態環境局、區城管局、區商務局、梁溪交警大隊等配合)
開展餐廚廢棄物運輸車輛集中整治,嚴厲打擊非法收運餐廚廢棄物的車輛,加大查處和收繳非法運輸車輛力度;加強專業化車輛的監管,確保密閉化運輸,不得泄漏、灑落。逐步淘汰現有柴油餐廚廢棄物收運專用車輛,新增、更新的餐廚廢棄物收運專用車輛應當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區城管局牽頭,梁溪生態環境局、梁溪交警大隊等配合)
定期開展油品質量監督檢查活動,加大對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車(船)用燃料以及無證無照經營行為的打擊力度,嚴厲查處油品質量超標現象,堅決取締黑加油站點。(區市場監管局、區商務局牽頭,梁溪生態環境局等配合)
2020年底前,儲油庫和年銷售汽油量大于5000噸的加油站完成油氣回收自動監控設備安裝,企業要確保油氣回收系統正常運行。(梁溪生態環境局牽頭,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等配合)
(十)強化移動源污染防治。加大柴油車路檢路查力度。建立多部門聯合執法路檢路查工作機制,嚴厲打擊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在機動車集中停放地和維修地開展檢查,并通過路檢路查和遙感監測,加強對高排放車輛的監督抽測。到2020年底,基本消除柴油車和工程機械排氣口冒黑煙現象。推進排放不達標工程機械清潔化改造,鼓勵淘汰老舊工程機械。(梁溪交警大隊、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梁溪生態環境局、區城管局等配合)
(十一)優化交通組織。加強地區道路交通執法管控,優化交通組織,避免道路交通擁堵,確保暢通。加強地區周邊重型卡車過境管理和過夜停放的管理。強化執法檢查,嚴禁已強制淘汰的機動車、農用車、摩托車等違法上路行駛。強化對限行區域高污染車輛的依法處罰力度,促進淘汰高污染車輛,減少尾氣排放。(梁溪交警大隊牽頭,區城管局配合)
五、調整優化用地結構,加強面源污染治理
(十二)實施綠化工程。在城市更新和調整中,將騰退空間優先用于留白增綠。建設城市綠道綠廊,大力提高綠化覆蓋率。加強道路林網、水系林網和沿河防護林帶建設,在嚴格保護現有惠山森林公園資源的基礎上,大力提高林木覆蓋率,加強城區綠化建設,裸地實現綠化、硬化。(區城管局牽頭,資源資源和規劃分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水利局等配合)
(十三)加強揚塵綜合治理。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單,嚴格施工揚塵監管。因地制宜穩步發展裝配式建筑。將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納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疇,建立揚塵控制責任制度,揚塵治理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嚴格執行《建筑工地揚塵防治標準》,做到“六不開工”和“六個100%”,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備,并與住建部門聯網。嚴格落實渣土出運階段和工程收尾階段的揚塵治理措施。將揚塵管理工作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對防治工作不到位、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揚塵防治檢查評定不合格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整治,限期整改達到合格。2020年起,拆遷工地灑水或噴淋措施執行率達到100%。加強道路揚塵綜合整治,及時修復破損路面,運輸道路實施硬化。加強市政管網局部改線開挖等工程揚塵控制,落實遮蓋、灑水、圍擋等抑塵措施。(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城管局、區房屋征收辦牽頭,梁溪生態環境局、梁溪交警大隊配合)
大力推進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作業,2020年底前,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0%以上。嚴格渣土運輸車輛規范化管理,渣土運輸車需密閉,不符合要求的一經查處依法取消其承運資質。嚴格執行沖洗、限速等規定,嚴禁渣土運輸車輛帶泥上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部門之間的聯動處置,切實做好工程項目出土、渣土車輛運輸、土方消納等環節的閉環管理,建立一體化管理平臺,形成管理合力。(區城管局牽頭,區住房城鄉建設局、梁溪生態環境局、梁溪交警大隊配合)
推進堆場、碼頭揚塵污染控制。關閉整治一批不符合要求的碼頭,關閉松林貨場、無錫市倪振華包裝有限公司、無錫市李氏玻璃制品有限公司3個碼頭。對保留的無錫市振達混凝土有限公司、無錫市聯運有限公司2個碼頭實施整治提升。加強堆場、碼頭揚塵污染控制,安裝粉塵在線監測設備,逐步建立健全港口粉塵防治與經營許可準入掛鉤制度。2020年底前,港口、碼頭堆場均建設防風抑塵設施或實現封閉儲存。(區水利局牽頭,梁溪生態環境局配合)
落實降塵措施,完成市下達的考核目標(5噸/月•平方公里)。(梁溪生態環境局牽頭,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城管局配合)
(十四)加強餐飲油煙污染防治。加強源頭管控,非商用建筑內禁止建設排放油煙的餐飲經營項目。餐飲經營單位和較大單位食堂應當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有效運行。完成重點餐飲油煙單位治理,加強執法檢查,開展規模以上餐飲企業油煙排放自動在線監測。(梁溪生態環境局牽頭,區城管局、區行政審批局、區市場監管局等配合)
禁止露天焚燒和露天燒烤。城市主次干道兩側、居民居住區禁止露天燒烤。禁止露天焚燒落葉,禁止露天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垃圾、皮革等產生有毒有害、惡臭氣體的物質。(區城管局牽頭)
(十五)推進煙花爆竹污染防治。在轄區內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公安分局牽頭,區應急局、區市場監管局等配合)
六、突出污染減排整治,實施重大專項行動
(十六)開展秋冬季攻堅行動。以減少重污染天氣為著力點,狠抓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制定并實施梁溪區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擴大、細化應急管控工程項目名單,督促企業制定落實措施。以減少重污染天氣為著力點,狠抓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聚焦重點領域,將攻堅目標、任務措施分解落實到各部門,各街道督促企業制定落實措施。(梁溪生態環境局牽頭,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城管局等配合)
(十七)深化VOCs治理專項行動。2019年配合省、市制定重點控制的VOCs名錄和VOCs重點監管企業名錄。2019年底前,凡列入VOCs重點監管企業名錄的企業,均應自查VOCs排放情況、編制“一企一策”方案,組織專家開展企業綜合整治效果的核實評估、委托第三方對VOCs重點監管企業進行核查,確保治理見成效。到2020年轄區重點行業VOCs排放量比2015年減排30%以上,完善重點行業VOCs排放量核算與綜合管理系統。(梁溪生態環境局牽頭)
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等項目。以減少苯、甲苯、二甲苯等溶劑和助劑的使用為重點,推進低VOCs含量、低反應活性原輔材料和產品的替代。2020年,轄區內無溶劑、水性膠等環境友好型復合技術替代比例達到市下達目標任務。(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梁溪生態環境局配合)
加強工業企業VOCs無組織排放管理。推動企業實施生產過程密閉化、連續化、自動化技術改造,加強生產工藝環節的有機廢氣收集。(梁溪生態環境局牽頭)
深入推進重點行業企業VOCs治理。重點推進橡膠、工業涂裝、包裝印刷、餐飲油煙、汽車維修等行業VOCs綜合治理。列入污染防治攻堅戰的VOCs治理項目,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依法關閉或停產整治。(梁溪生態環境局牽頭)
開展VOCs整治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企業違法排污行為。2019年6月底前,梁溪生態環境局對采取單一活性炭吸附、噴淋、光催化、吸收等治理措施的企業進行抽查,依法依規查處違法排污企業,公布治理效果不達標單位。(梁溪生態環境局牽頭)
七、加強區域聯防聯控,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十八)完善協同協作機制。根據省、市統一部署,協同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協作,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年度計劃,加強環境協同監管和重污染天氣聯合應對,共同做好重大活動空氣質量保障工作。(梁溪生態環境局牽頭)
(十九)強化區域應急聯動。及時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調整預警分級標準,細化限產限排等應急管控清單。強化重污染天氣應對,落實“省級預警、市縣響應”要求,根據省、市統一發布的預警信息,按級別啟動應急響應措施,實施區域聯防聯動。(梁溪生態環境局牽頭,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城管局配合)
(二十)夯實應急減排措施。提高應急預案中污染物減排比例,黃色、橙色、紅色級別減排比例原則上分別不低于30%、40%、50%。細化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企業各工藝環節,實施“一廠一策”清單化管理。在黃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對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實施應急運輸響應。根據應急管理要求,落實各工地的停工和企業減排等相關措施。(梁溪生態環境局牽頭,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
實施秋冬季重點行業錯峰生產。強化精準限停產,加大秋冬季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針對高排放行業,制定錯峰生產方案,實施差別化管理。將錯峰生產方案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企業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務的,一并納入當地錯峰生產方案,實施停產。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提高錯峰限產比例或實施停產。(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梁溪生態環境局配合)
八、完善環境經濟政策,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二十一)加大環境標準規范貫徹力度。嚴格執行省涂料VOCs含量限值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落實重點行業VOCs污染防治、在線監測等規范和餐飲油煙治理凈化、汽修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梁溪生態環境局牽頭)
(二十二)加大資金投入力度。積極拓寬投融資渠道,加大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投入,財政支出要向打贏藍天保衛戰傾斜,向環境整治任務重、產業結構調整力度大的地區傾斜,加大對生態保護引領區建設的支持力度。對規范落實環保政策措施、真抓實干成效明顯的地方,按相關規定加大財政資金的激勵力度。強化專項資金統籌,重點支持工業企業提標升級改造、VOCs污染治理等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程項目。(梁溪生態環境局牽頭,區財政局配合)
多渠道籌集大氣污染防治資金。落實省《關于深入推進綠色金融服務生態環境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構建完善綠色金融政策體系,引導各類資本投入生態環保領域。依法合規開展大氣污染防治領域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建設。鼓勵開展合同環境服務,推廣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以財政投入為引導、金融資金和社會資本共同參與的投融資模式和綠色金融體系,通過市場化運作撬動金融資金和社會資本參與大氣污染治理項目。(梁溪生態環境局牽頭,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區金融管理局配合)
(二十三)加大經濟政策支持力度。完善與污染物排放總量掛鉤的財政政策,調動各地治理大氣污染積極性。落實環保信用評價工作,擴大參評企業覆蓋面,實施跨部門聯合獎懲,實現信用數據的實時推送、歸集入庫和動態評價,避免人為干預,提高評價結果的公信力。實行企業環保信用等級與強制減排措施的聯動,對綠色、藍色企業給予政策鼓勵,對黃色、紅色和黑色企業加大強制減排力度。建立環境應急管控豁免機制,對實現超低排放、污染治理達到國內標桿水平的企業,免予執行應急停產、錯峰生產等管控措施,豁免名單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梁溪生態環境局牽頭,區財政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等配合)
落實《江蘇省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實施細則》,全面推行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梁溪生態環境局牽頭)
九、強化監測監控,嚴格環境執法監管
(二十四)全面提高監測監控能力。結合“感知環境,智慧環保”二期項目,加快推進空氣自動監測站點,到2019年底,建成4個空氣自動監測站點,并實現數據直聯。配合做好國控、省控空氣質量監測站點調整優化擴展和全省大氣復合污染監測網絡建設,試點開展機動車尾氣遙感監測工作,2019年完成1個站點建設。(梁溪生態環境局牽頭)
(二十五)強化監測數據質量控制。配合省、市加強對環境監測和運維機構的監管,建立“誰出數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溯制度。開展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嚴厲懲處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對不當干預環境監測行為的,監測機構運行維護不到位及篡改、偽造、干擾監測數據的,排污單位弄虛作假的,依紀依法從嚴處罰,追究責任。(梁溪生態環境局牽頭)
(二十六)強化科技支撐。2019年底前,配合編制完成全市大氣污染源清單。開展梁溪區大氣環境污染源解析研究,為科學治氣、精準治氣提供決策參考。(梁溪生態環境局牽頭)
(二十七)加大執法力度。堅定不移地打擊各類環境違法犯罪行為,有力維護市場秩序和環境秩序,為環境守法企業營造更加公平的競爭環境。堅持鐵腕治污,綜合運用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等手段依法從嚴處罰環境違法行為,強化排污者責任。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未按證排污的,依法依規從嚴處罰。加強環境執法能力建設,提高環保規范和精準執法水平。加強生態環境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根據統一部署,將自動監測數據作為環境行政處罰等監督執法的依據。加強限制生產、停產整治企業復產監督檢查,對停產整治決定解除后發現又實施同一違法行為的,依法責令停業、關閉。強化基層執法人員培訓與考核,充分利用無人機、紅外遙感、便攜采樣分析、大數據平臺等先進技術,提升執法監管能力。建立完善在用車超標排放、油品監管等方面的部門聯合監管執法模式。(梁溪生態環境局牽頭,公安分局、梁溪交警大隊配合)
(二十八)深入開展環保督查。將大氣污染防治作為環保督查的重要內容,夯實有關部門及各街道責任。對秋冬季攻堅、揚塵污染防治、VOCs專項整治等重大專項行動進行強化督查。針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不力的部門和街道,強化督查問責,建立完善排查、交辦、核查、約談、專項督查監管機制。(梁溪生態環境局牽頭,區紀委監委、區政府辦公室配合)
十、強化責任落實,實現全民共治共享
(二十九)加強組織領導。區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要求,按照管發展的必須管環保、管生產的必須管環保、管行業的必須管環保原則,進一步細化分工任務,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落實“一崗雙責”。完善有關部門的責任清單,健全責任體系。落實“網格長”制度,壓實各方責任,層層抓落實。要把打贏藍天保衛戰放在重要位置,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分解目標任務,科學安排指標進度,要確保各項工作有力有序完成;要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動態更新重點工程項目,明確工作任務和部門職責分工,確保任務到位、項目到位、資金到位、責任到位;要采取更有效、更有針對性的結構調整、工業企業提標改造、交通污染防治、“散亂污”企業整治、政策調控等措施。(梁溪生態環境局牽頭,區各有關部門配合)
(三十)加強考核問責。構建以空氣質量改善為核心的量化考核體系。將打贏藍天保衛戰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作為重要內容,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做好考核結果應用。落實量化問責辦法,對重點攻堅任務完成不到位或環境質量改善不到位的實施量化問責。將打贏藍天保衛戰中存在的不作為、亂作為等突出問題納入環保督查范圍,對任務完成不到位,不作為、慢作為、不擔當、不碰硬,甚至失職失責的,依法依規依紀嚴肅問責。對打贏藍天保衛戰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予以表彰獎勵。(區紀委監委牽頭,區委組織部、梁溪生態環境局等有關部門配合)
(三十一)加強信息公開。把信息公開作為推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定期通報環境空氣質量情況。公開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應急措施清單,及時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提示信息。建立健全環保信息強制性公開制度。重點排污單位應及時公布自行監測和污染排放數據、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氣應對、環保違法處罰及整改等信息。已核發排污許可證的企業應按要求及時公布執行報告。(梁溪生態環境局牽頭)
(三十二)倡導全民共治。環境治理,人人有責。倡導全社會“同呼吸共奮斗”,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群防群治,打贏藍天保衛戰。建立完善區環保局與其他部門會商機制,針對大氣環境突出問題,集中力量和資源實施定點精準整治,協力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通過普法、司法、執法,提高排污者守法意識,強化企業治污主體責任,引導綠色生產。鼓勵公眾通過多種渠道舉報環境違法行為,鼓勵有獎舉報并保護舉報人利益,鼓勵環保公益組織參與社會監督。樹立綠色消費理念,積極推進綠色采購和綠色出行,提倡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導公眾積極踐行綠色生活,共同參與大氣污染防治的實踐和監督。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將大氣污染防治科學知識,納入黨政領導干部培訓內容。建立宣傳引導協調機制,發布權威信息,及時回應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充分發揮媒體宣傳引導作用,積極宣傳大氣環境管理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工作動態和經驗做法、成效成果,營造全民共治良好氛圍。(梁溪生態環境局牽頭,區各有關部門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