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居民、餐飲商戶、企事業單位、各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入夏以來,我市臭氧持續超標,空氣質量嚴重下降,為此,市委市政府從“減少燃煤污染、治理工業污染,降低揚塵污染、控制車輛污染、管控生活污染”等多舉措治理大氣污染。為了進一步做好生活面源污染管控,根據市政府工作部署,經縣政府批準,2017年6月份,全縣域集中開展重點區域環境整治工作,整治餐飲油煙是其中的一項重要內容。一是取締燃煤設施。2017年6月底前,所有排放餐飲油煙的機構和場所要淘汰燃煤設施,改用清潔能源;二是實施油煙凈化。2017年6月底前,按規定安裝油煙凈(jing)化裝置并正常運行油煙凈化設施,油煙排放符合《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要求(≤2mg/Nm3);三是規范煙囪設置。飲食業單位所在建筑物高度小于等于15米時,油煙排放口應高出屋頂;建筑物高度大于15米時,油煙排放口高度應大于15米;油煙排放口與周邊環境敏感目標的直線距離不小于10米;四是個別餐飲場所實施搬遷。飲食業單位選址應符合城鎮規劃、環境功能、飲食衛生和環境保護的要求,同時要與周邊自然和人文環境相協調,油煙排放影響周邊居民生活或與環境敏感目標距離太近的應實施搬遷。
目前的空氣質量與廣大人民群眾的期盼相距甚遠,社會各界均應承擔起治理大氣污染的責任,為了孟津的藍天,為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為了我們的后代,希望廣大居民、餐飲商戶和企事業單位,積極響應政府號召,顧全大局,立即開展餐飲油煙整治。各鎮(區)政府(管委會)要加強組織和引導,按照《洛陽市電代煤氣代煤工作實施方案》(洛政辦〔2017〕49號)的要求落實有關政策,按期完成治理任務。
縣攻堅辦將對餐飲油煙整治實行日調度制度,對限期不能完成整治任務的單位提出追責意見;縣環保、工商、食監、衛生等部門要密切協同,做好行業監管;各鎮(區)政府(管委會)要加強督導檢查,逐街逐戶督促整治,通過集中整治解決燃煤散燒污染和餐飲油煙污染。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實施停業整治;拒不整治的由轄區政府取締,有關部門注銷許可資質。
感謝廣大居民、餐飲商戶和企事業單位的積極配合。
孟津縣環境污染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