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控制城區餐飲業油煙污染,不斷改善空氣環境質量,根據《贛州市城市管理條例》和《關于印發<贛州市污染防治攻堅戰工業廢氣治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等二十七個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市環委字〔2019〕5號)、《龍南縣污染防治攻堅戰八大標志性戰役總體工作方案》(龍環委字〔2019〕1號)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按照《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有關規定,通過開展城區餐飲業油煙污染專項整治活動,推進全城區超標的餐飲單位(餐飲服務行業、個體工商戶、單位食堂等)油煙凈化設施安裝;對在規定時間內拒不安裝油煙凈化裝置的餐飲單位堅決予以關停;依法取締餐飲污染源、露天燒烤行為,實現城區內餐飲業油煙排放長期穩定達標,最大限度減少油煙對空氣質量的影響。
二、整治范圍及對象
(一)整治范圍
城區范圍內的餐飲單位。
(二)整治對象
1.現有餐飲單位。凡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和專用排煙管道,未進行燒煤球改成燒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電等“煤改氣”清潔能源的餐飲企業,機關單位食堂及從事餐飲業的個體工商戶;產生油煙污染的無餐飲服務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兩無”經營戶
2.新開設餐飲單位。所有新開辦的餐飲企業、機關食堂及從事餐飲業的個體工商戶都必須安裝油煙凈化設施設備并使用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禁止使用燃煤;新開設的餐飲單位,凡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設備的,一律不得營業。
三、組織領導
成立龍南縣餐飲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吳昊縣委常委
副組長:王育軍縣政府副縣長
廖承房縣政協副主席、“三創”辦常務副主任
成員:魏敬旺縣城管局局長
鄧智勇龍南生態環境局局長
賴小飛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曾憲榮縣公安局政委
林偉勝縣財政局局長
劉發勝縣教科體局局長
廖智勇縣衛健委主任
郭建龍縣廣電新聞中心主任
鄭云峰縣供電公司經理
賴紅星金塘新區管委會黨工委主要負責人
任衛華縣城市社區(東湖)新區管委會黨工委主要負責人
賴偉勝龍南鎮鎮長
曾勝輝縣城管局副局長、城管大隊大隊長
張偉夫縣拆違大隊大隊長
李榮龍南供水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賴玉萍縣潤泉供水公司總經理
周永春龍南深燃天然氣有限公司總經理
領導小組下設“一辦一組”,具體負責專項整治相應工作。
(一)辦公室
縣城區餐飲業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縣油煙污染整治辦”)設縣城管局。
主任:魏敬旺縣城管局局長
副主任:曾勝輝縣城管局副局長、城管大隊大隊長
成員:從龍南生態環境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城管局各抽調1人組成。
職責:主要負責城區餐飲業油煙污染專項整治的前期準備、數據統計、資料整理、溝通協調等日常工作與具體事務。
(二)整治工作組
縣城區餐飲業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工作組(簡稱“縣油煙污染整治工作組”),由縣城管局牽頭,人員從相關職能部門抽調,所抽調人員原則上與原單位工作脫鉤。
組長:魏敬旺縣城管局局長
副組長:曾勝輝縣城管局副局長、城管大隊大隊長
鐘傳賢龍南生態環境局監察大隊大隊長
張學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非公黨工委委員
賴群縣公安局副局長
黃云鵬龍南鎮組織宣傳統戰委員
王文琳原黃沙管委會組織宣傳統戰委員
吳德林原東坑管委會紀委書記
成員:縣城管局抽調4人,龍南生態環境局抽調2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抽調2人,縣公安局抽調1人,縣自然資源局拆違大隊抽調1人,龍南鎮抽調1人,金塘新區抽調1人,縣城市社區(東湖)新區抽調1人。
職責:主要負責城區餐飲業油煙污染專項整治的排查摸底、督促整改、技術指導、整改驗收、責令停工等工作。
四、責任分工
(一)縣城管局
負責專項整治的組織協調工作,會同有關職能部門責令和督促油煙排放不達標、未使用清潔能源的餐飲單位限期進行整改,查處餐飲業油煙污染違法行為;取締城區露天燒烤攤點;負責依法查處和整治餐飲經營店的亂搭亂建、占道經營現象;負責完善城區污水管網建設,配合完成城區油煙污染專項整治相關工作。
(二)龍南生態環境局
負責協同做好城區餐飲單位限期整改、提供餐飲業油煙污染專項整治技術指導、驗收已整改餐飲單位等工作。
(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會同縣城管局摸排城區餐飲企業、機關單位食堂、餐飲個體工商戶油煙污染情況,建立問題摸排整改臺賬;負責取締無證、無照的餐飲經營店或責令其補辦相關證照;吊銷依法關閉的餐飲經營店的營業執照;依法吊銷關停的餐飲經營店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對新申辦營業執照的餐飲經營店,嚴格核查其環評手續。
(四)龍南鎮、金塘新區、縣城市社區(東湖)新區
根據屬地管理原則,配合各職能部門對轄區內餐飲業油煙污染開展整治工作;做好宣傳動員,分類指導整改;協助相關職能部門做好轄區內不符合政策和環保要求的餐飲單位取締關閉、清退、安置、維穩等工作。
(五)縣教科體局
配合各職能部門對各學校(含幼兒園)食堂油煙污染開展整治工作;做好宣傳動員,分類指導整改;協助相關職能部門做好學校食堂不符合政策和環保要求的餐飲單位取締關閉、清退、安置等工作。
(六)縣衛健委
配合各職能部門對各醫院食堂油煙污染開展整治工作;做好宣傳動員,分類指導整改;協助相關職能部門做好醫院食堂不符合政策和環保要求的餐飲單位取締關閉、清退、安置等工作。
(七)縣公安局
對干擾執法、暴力抵制整治的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懲處,積極配合整治行政的聯合執法,保障整治行動順利開展。
(八)縣拆違大隊
負責依法查處和整治餐飲單位的亂搭亂建等違法行為;配合完成城區油煙污染整治工作。
(九)縣供電公司、龍南供水有限責任公司、縣潤泉供水公司、龍南深燃天然氣有限公司
根據縣油煙污染整治辦的抄告信息,對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餐飲企業、機關單位食堂、餐飲個體工商戶停止供電、供水、供氣業務。
(十)縣融媒體中心
負責油煙污染整治行動全過程的宣傳報道工作。
(十一)縣財政局
保障油煙污染專項整治所需工作經費。
五、整治措施
(一)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對列入整治范圍和對象的餐飲單位按規定要求和標準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并使用清潔能源、設置不影響周圍居民生活環境及市容的規范排氣煙道,確保其正常運行和外排油煙達標排放。
(二)禁止城區餐飲單位使用燃煤等非清潔能源,限定各餐飲單位在規定時間內使用完或處理現有存煤;對超過規定時間未處理完煤球的餐飲單位,由縣市場和質量監管局依法責令其停業整頓,并進行收繳和銷毀。
(三)對產生油煙污染的無證經營戶,依法責令補辦餐飲服務許可證、營業執照;對不符合要求的餐飲經營戶依法予以取締。
(四)依法查處并取締城區露天燒烤攤點。
六、方法步驟
(一)宣傳發動培訓階段(2019年8月20日—9月10日)
1.對城區油煙污染餐飲單位進行調查摸底。
2.由縣油煙污染整治辦牽頭組織召開動員部署會;聘請油煙凈化設備廠家專業人員,對餐飲經營戶和整治工作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培訓。
3.采取電視臺發布通告、微信轉發、印發宣傳單、上門宣傳等多種形式,向餐飲業主和群眾進行廣泛宣傳,積極營造整治氛圍,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9年9月11日—10月20日)
1.縣油煙污染整治工作組對整治范圍內的餐飲經營戶、機關單位食堂進行集中整治:對不符合要求的餐飲單位,由各職能部門根據職能依法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確保按時整改到位。
2.機關單位(含學校、醫院等)所屬食堂,須在規定時間內自行整改,整治不力的由領導小組組長委托人對其單位負責人予以約談,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3.對拒不整改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餐飲單位,由縣油煙污染整治辦聯合各職能部門對其進行查封、停業整頓,并函請供水供電部門對其停水停電。
4.對完成整改的餐飲經營店,由龍南生態環境局牽頭,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允許其正常營業。
5.機關單位(含學校、幼兒園、醫院等)所屬食堂,在2019年9月20日前安裝好油煙凈化裝置并“煤改氣”到位;其他餐飲業單位,在2019年9月31日前安裝好油煙凈化裝置并“煤改氣”到位;新建餐飲單位,必須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并不得使用煤球。
(三)鞏固提高階段(2019年10月21日—11月10日)
縣油煙污染整治辦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匯總、通報、資料存檔,作為工作考核依據;各部門和單位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回顧和總結,及時查漏補缺,并完善常態化管理措施,強化巡查,細化監管責任,落實到具體個人、對餐飲油煙污染行為“零容忍”,形成長效管理工作局面。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城區餐飲業油煙專整治是一項民生工程、是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的必然要求,有關鄉鎮、部門和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切實把專項整治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抓細抓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落實責任分工,嚴格服從縣油煙污染整治辦指揮調度,積極參與組織開展專項治理行動、遵守工作紀律,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宣傳、營造氖固。有關鄉鎮、部門和單位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大力宣傳開展油煙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和目的,擴大聲勢和影響力、督促餐飲單位自覺、自律。認真聽取群眾意見、注重對典型案例的宣傳曝光,努力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油煙專項整治的良好氛圍。
(三)密切配合、確保實效。各責任單位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發揚團結奉獻精神、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加強溝通協調、及時解決專項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確保按時完成各項整治任務;進一步強化監管,縣城管、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嚴格餐飲服務項目的審批,加強源頭控制。
(四)強化督導、依法整治、縣油煙污染整治辦要切實加督導檢查和考核驗收,督促落實并加快整治進度。各責任單位分要根據方案、細化制定具體措施,明確完成時限,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強制執法,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團滿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