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切實保障市民的生活質量和身心健康,按照《烏海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要求,結合我局工作職能,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一)道路揚塵污染控制。切實加大城區道路灑水降塵和沖洗力度,盡量減少城區道路揚塵。按照主干道每月清洗兩次、次干道每月清洗一次,主次干道每日兩次灑水作業的工作要求做好清洗工作,既要清洗車行道,又要清洗人行道。對有油漬、泥漿、泥沙等污染嚴重的路段要進行重點清洗,確保路見本色。嚴格執行早上、中午一天兩次大掃的工作要求,做到清掃徹底,路段上無殘渣、沙土堆積和垃圾死角。主要道路大力實施機械化清掃,逐步降低環衛工人勞動強度。
(二)燒烤污染控制和飲食服務經營場所油煙凈化。一是嚴禁店外燒烤,要求沿街商鋪燒烤經營者在經營期間保持攤點及周圍衛生清潔,嚴禁亂倒污水和亂丟雜物,鋪設紅地毯、每張桌子旁配備垃圾收容器,以便減少油漬污垢對路面的污染;二是在經營性燒烤夜市和家庭式自助燒烤區,要鋪設統一防污地毯,搭建統一燒烤工作間,安排保潔、管理人員對需進市的商戶統一辦理入市手續并對夜市經營秩序進行維護;三是配合各區環保部門做好飲食服務經營場所油煙凈化工作。
(三)加大焚燒垃圾的查處力度。加大巡查力度,對隨意焚燒垃圾的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對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與環衛局、保潔公司、物業公司協調配合,對工作人員焚燒垃圾的危害進行宣傳教育,努力減少焚燒垃圾現象的發生,還市民一個干凈、整潔的環境。
(四)建筑工地揚塵污染控制。繼續加大日常督查力度,對圍擋破損、設置不合要求的工程建設單位提出整改要求,限期進行整改。督促停工場地垃圾及時清理,渣土材料做必要覆蓋,竣工后及時清理和平整場地。加強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日常監管和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偷倒、亂倒行為。
二、職責分工
(一)濱河環衛所負責道路揚塵污染控制。嚴格按照主干道每月清洗兩次、次干道每月清洗一次,主次干道每日兩次灑水作業的工作要求做好清洗工作,嚴格執行早上、中午一天兩次大掃的工作要求,降低道路揚塵污染。
(二)規劃監察執法分局負責對轄區各類施工工地的圍擋、出入口硬化等情況實施監督管理;負責配合市住建委對轄區建筑工地、房屋拆遷工地的揚塵污染進行整治。
(三)各區執法局、濱河分局負責對建筑渣土清運車輛沿途拋灑行為進行查處;對全市飲食服務經營場所油(you)煙凈化裝置和露天燒烤行業開展整治工作;對隨意焚燒秸稈、落葉,垃圾隨意傾倒和焚燒的行為進行查處。
(四)考核稽查分局負責做好對各區執法局(分局)加強大氣污染防治行動相關整治工作的督促、協調和指導,及時督促相關單位處理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負責受理城管執法系統加強大氣污染防治行動的電話投訴,對社會各界在整治工作中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進行收集、歸納,并及時督促相關單位辦理回復。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單位要把加強大氣污染防治行動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來抓,要結合轄區實際,制定各單位的相關整治工作方案,進一步分解細化工作任務,并層層落實責任,完善具體措施,切實抓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各項整治工作的落實。
(二)搞好宣傳,營造氛圍。各單位要主動加強與新聞單位的溝通和協調,廣泛發動轄區市民、駐地單位、沿街門店積極參與到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來,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維護人居環境的良好氛圍,更好地推動城管系統加強大氣污染防治行動順利進行。
(三)注重協調,強化督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涉及到諸多部門,各單位在整治工作中,要主動加強與轄區環保、建設、市政、園林等管理部門的協作,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務求取得實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