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山東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作戰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規劃三期行動計劃(2018-2020年)》《臨沂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作戰方案暨2018-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實施方案》《臨沂市大氣污染防治2019年春季攻堅行動方案》《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打贏藍天保衛戰作戰方案暨2018-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實施方案》,切實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確保圓滿完成年度任務目標,經研究,決定開展大氣污染防治2019年春季攻堅行動。
一、工作目標
堅持問題導向與結果導向相統一,加強部門協同,深化聯防聯控,落實管控責任,強化曝光問責,重點開展工業污染源治理、工地揚塵管控、道路揚塵管控、機動車污染治理、餐飲油煙治理、物流園區及停車場地污染防治等6個專項行動,堅決遏制污染反彈形勢,確保3月份起,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實施時間
2019年3月1日至5月31日。
三、重點任務
(一)工業污染源治理專項行動
1、無組織排放治理改造。制定工業企業內部堆場無組織揚塵治理技術導則,2019年5月31日前,對有色、火電、鑄造等重點行業及燃煤鍋爐開展無組織排查整治,建立管理臺賬,實施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及企業生產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全過程管控,確保不揚塵、不漏排、不遺撒、不露天。重點揚塵排放點,安裝顆粒物自動在線監測裝置或視頻監控設備,監測數據和視頻資料保存一年以上。
2、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改造。加快推進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改造,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為燃料的熱風爐、加熱爐、烘干爐等改用電、氣等清潔能源或集中供熱;淘汰爐膛直徑3米及以下的燃料類煤氣發生爐;化肥行業固定床間歇式煤氣化爐完成清潔能源改造。
3、揮發性有機物整治提升。按照分業施策、一行一策的原則,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石化、有機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塑料制品加工、噴漆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整治提升。
4、錯峰生產與運輸。開展錯峰生產落實情況集中檢查行動,對照差異化錯峰生產要求,通過調取企業用電量、查閱生產記錄、調取在線及中控系統歷史數據、現場詢問核實等方式,對企業落實停限產措施進行全面檢查;對拒不落實的,一律依法實施查封。
5、春季環境執法行動。3月1日起,開展為期1個月的春季環境執法行動,重點檢查企業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無組織揚塵控制情況、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及錯峰生產措施落實情況等,綜合運用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等手段,依法從嚴處罰環境違法行為。
責任部門:環保分局
落實單位:各街道黨工委、辦事處
(二)工地揚塵管控專項行動
1、建筑工地揚塵管控。制定建筑工地揚塵治理技術導則,嚴格落實施工現場圍擋、進出道路硬化、裸露物料覆蓋、特殊作業及揚塵地塊噴淋灑水、密閉運輸、駛出車輛清洗、暫不開發土地綠化、出入口路段清掃灑水“8個100%”措施,在門前和主要產塵點安裝視頻、在線監控設施并與住建部門聯網,達不到揚塵控制要求和環境質量管控標準的,一律依法停工整治。停工整治完成后,住建部門會同城管等部門現場檢查驗收,合格并出具書面同意意見,方可復工。拒不停工、擅自復工的,依法處理。
2、拆遷工地揚塵管控。制定拆遷工地揚塵治理技術導則,拆遷工程必須濕法作業,嚴格落實圍擋、灑水噴霧、覆蓋、沖洗、密閉等治理措施,嚴格按規定時間及時清運垃圾,現場拆除完成后及時清運,未清運的須全面覆蓋高密度抑塵網,嚴禁敞開式拆除、嚴禁非濕法拆除、嚴禁超時堆放廢棄物。對拆除現場,各街道辦事處、區建設局必須派專人現場監督;凡未按要求實施拆除作業的,一律依法強制停工,交有關部門依法處罰。
責任部門:區建設局
落實單位:各街道黨工委、辦事處
(三)道路及堆場揚塵管控專項行動
1、道路揚塵管控。制定道路揚塵治理技術導則和渣土物料運輸揚塵管控技術導則。新外環線內雙向2車道以上道路,采取夜間機掃水洗全覆蓋、白天洗路凈化全覆蓋的作業模式,使用高壓清洗車輛每天早晚沖刷各1次,濕式機掃、灑水保潔4次,并根據空氣質量狀況增加1-2次夜間灑水,確保所有道路達到深度保潔標準。
2、堆場揚塵管控。實行砂石物料堆場網格化管理、定點銷售。城市規劃區內砂石物料堆放場所要進行地面和道路硬化,采取密閉、圍擋、遮蓋、噴淋、綠化等措施防治揚塵,并在出入口設置車輛沖洗設施、沉淀池,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系統并與區城管部門聯網。
責任部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落實單位:各街道黨工委、辦事處
(四)機動車污染治理專項行動
1、城區載貨汽車通行管理。濱河東路、327國道、東外環路、南外環線封閉控制區開發區范圍內禁止總質量12噸(含)以上國Ⅲ排放標準重型柴油貨車或其他不符合監控要求的柴油貨車、拖拉機、農用車通行。
2、柴油貨車管控。加大道路監督執法抽測力度,在柴油車主要通行道路、物流貨運通道及物流園區、工業園區、貨物集散地、公共交通場站等車輛集中停放地開展柴油貨車綜合執法檢查及抽測,推廣黑煙抓拍和遙感非現場執法方式,嚴厲打擊機動車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每月監督抽測執法和遙感非現場執法的柴油貨車比例不低于柴油貨車保有量的5%。
3、渣土物料車輛管控。牽頭加強源頭管控,組織成立聯合督查組。渣土物料運輸車輛必須采取密閉措施,安裝GPS系統,取得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工程運輸車輛通行證》,并按照規定的路線、時間行駛,嚴禁運輸過程中遺撒泄漏。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加大夜間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打擊黑渣土車。對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駛的,依法查處,收回渣土運輸車輛通行證,違規車輛依法扣押一個月以上,并將有關車輛信息通報區建設局、區綜合執法局等所涉工地、單位主管部門;主管部門對所涉工地、單位依法停工3個月以上,并通報供電部門依法予以強制斷電。
責任部門:交警大隊
落實單位:各街道黨工委、辦事處
(五)餐飲油煙治理專項行動
制定城市規劃區內餐飲油煙治理技術導則。所有飯店、賓館、食堂等餐飲業油煙排放單位,依法取締燃煤大灶,全部安裝使用油煙凈化設施(shi)。依法取締露天燒烤、“騎墻(窗)燒烤”。室內燒烤必須使用環保型無煙爐具,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劃定禁止燒烤區域,禁止區域內嚴禁從事燒烤經營活動,嚴禁為燒烤提供場地。開展專項檢查,對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或者不正常運行的、未采取其他油煙凈化設施超標排放油煙的,一律依法查處;對拒不改正的,依法落實斷電措施,實施停業整治。
責任部門:綜合行政執法局
落實單位:各街道黨工委、辦事處
(六)物流園區、停車場地等污染防治專項行動
2019年3月10日前,依法關停取締不符合規劃布局要求,或者未獲得有關批復的物流園區、停車場地(區交通辦牽頭負責)、大宗貨物集散地。符合規劃布局的全部硬化,安裝車輛沖洗和停車場地灑水、覆蓋等防塵設施,配備沉淀池,實現進出車輛全沖洗。鋼鐵、建材、型材等大宗貨物集散地內電焊、切割等必須配套廢氣處理設施。
責任部門:商務科技局、區交通辦
落實單位:各街道黨工委、辦事處
四、保障措施
(一)明確工作責任。要嚴格落實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四職”責任人制度,不等不靠,立即行動;區直有關部門按照黨工委、管委會確定的責任清單,落實“管行業就要管環保、管生產就要管環保、管業務就要管環保”一崗雙責責任,根據職責分工,研究制定專項技術導則,明確具體的整治目標、措施和跟蹤問效辦法,確保各項任務有力推進、有序完成。
(二)嚴格考核問責。將環境空氣質量穩步改善作為區域發展的約束性要求,納入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內容,制定出臺考核、問責辦法,對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大氣污染防治任務落實情況進行考核問責。區大氣辦對春季行動落實情況實行強化督查,對督查巡查發現問題較多或者交辦問題未按要求整改的,空氣質量長期居全市各鎮街排名后位或改善幅度達不到要求的,按照梯度加嚴的標準實施問責;對督查整改中虛報情況、瞞報漏報、逃避監管、工作不嚴不實的,空氣質量惡化嚴重的,從嚴問責。
(三)強化輿論監督。區級主要媒體長期設立大氣污染防治專欄,公開曝光環境違法行為。對各街道辦事處環境空氣質量情況,實行每周一通報,每月一排名,面向社會公開。對工作不力、落實遲緩、問題突出的街道辦事處、部門,通過新聞媒體曝光。進一步暢通監督渠道,實行有獎舉報,動員廣大群眾提供線索、實施監督,努力形成全社會共同支持環保事業、人人參與環境保護的濃厚氛圍。
